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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茅家山女子勞教所的暴力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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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5日】重慶市茅家山勞教所從重慶市黨校、其它勞教所、勞改隊抽調一批歹徒組成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班子,機構設置為大隊、中隊、分隊,其中有專職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洗腦的,有進行謊言欺詐的,有負責所謂的軍訓的,每層樓設有監控器一台、小間(黑屋子)等。

2001年該所將各大隊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轉移到新建的四大隊(又稱教育大隊)集中迫害,分嚴管級和普管級。

嚴管級:這裏非法關押的是對法輪大法堅定的大法學員,由胡燕、譚××等惡警出謀劃策進行迫害,下設十多個幫教人員(猶大),每間宿舍非法關押1─4名法輪功學員,其餘12名為吸毒勞教人員,吸毒犯每2─3人包管1名法輪功學員,職責是管理、監視、收集彙報動態。值班人員(吸毒犯)負責督促包管人員對法輪功學員嚴密監視、日常事務及每天早晨5點─晚上12點站軍姿等體罰。法輪功學員未經他們同意不得大小便、喝水、行動、說話等等,不如他們意就扣飯菜,天天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被隔離的法輪功學員半月洗漱一次,吃、住、睡、大小便都在2─3平方米的黑屋裏。其中惡警謝春林整訓時搞體罰,並指使吸毒犯毆打法輪功學員等等。

惡警為達到毀滅大法學員的目的,採取偽善、欺騙、立功、減刑等手段,對吸毒犯根據包教包管人員多少進行減期,要求包管人員必須熟背內訂6條規章,其中有攻擊污衊師父和大法的內容,不准聽法輪功學員講真象,包管人員違反規定者扣分,或調離……一些為了減刑的吸毒犯不擇手段地迫害大法學員。

普管級:該隊宿舍包管人員的6條規定基本和嚴管級相同,他們密切監視大法學員的言行,並負責向隊長反映情況,一對一的進行看管。這裏的法輪功學員除隔一天參加生產外,其餘時間由龐鈴、楊德珍、謝××等人強迫寫思想彙報、揭批、看誹謗錄像報告書籍,每看一次逼迫討論,由藥教記錄每人的發言。惡警親自逼交收看上課筆記、思想彙報,對未完成的進行體罰、延教和隔離等,並編造和篡改師父講法內容給幫教人員看,進行欺騙。

惡警名單:謝春林、蘇暢、艾小蓉、代文娟、唐英、楊德珍、龐玲、范培培、高定、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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