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清真象中需不斷突破固定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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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6日】在講清真象的實踐中,過去我有個固有模式,總是想通過一些常人關心或有意引導對方的話題,來切入講真象的主題。如:通過議論一些不良社會現象、天災人禍;在火車上、其他公開場合特意提到孩子在外地上學,別人會問為甚麼,然後告訴人家由於自己被非法勞教而影響了孩子成績,進而講大法、弘傳真象,講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種種酷刑、迫害真象及所謂強制「轉化」真象,自焚等電視中針對大法造謠的所有迫害真象。另外不論洗澡、理髮或在其他場所只要別人稱讚我比實際年齡年輕,便趕緊講是修大法帶來的等等,利用一切機會講。但是總覺得時間不夠用,經常來不及講訴江案就該與人分手了,時間短時更是覺得繞不到訴江案和酷刑迫害的話題上。

當看到在美國的訴江案受阻時,想到與我們對此案的揭露不力有關,以及自身對此案的認識不足也有關係,同樣感到對揭露本地的酷刑迫害也存在力度不夠、認識不充份,特別國內多數大法弟子對法律常識了解不夠,也是講不深的一個原因。

一天姐姐對我說,講真象時總覺得時間不夠用,繞不到訴江案上來(以前聽別的同修也說過類似的話),聯想到自己也曾有同感,意識到這不也是觀念嗎?為甚麼非得繞著說呢?當年,當聽到林彪摔死在內蒙時,不是大家直接相告嗎?訴江案在國外恐怕是作為重大新聞的,人們相互不用繞彎會直接相告的。當然在國內要看場合,看對方的身份、階層,看在場的人數多少、年齡結構,甚至當時的氣氛等,理智地對待。後來我嘗試直接講,如在出租車、火車上、小店裏,人不多時或對方是下崗、待崗、小商人、對江不滿的等,我第一句話便問:「知道嗎?江澤民已經被十來個國家地區的法輪功告上法庭了。」這樣可以直接切入主題,並發現效果也不錯,配合外面貼的揭露當地惡警暴行的真象資料,也可直接問對方:「看見貼的咱本市公安(610或勞教所、洗腦班)迫害XX的傳單了嗎?」這樣可單刀直入。有時,哪怕與對方只有10分鐘或幾分鐘的接觸(當然根據時間長短也要考慮講甚麼收效大),可以以第三者的口氣直接告訴我們要講的主題。告訴對方消息來源時還可講自己是受害者,親身經歷過的,或親友是大法弟子,或從網絡,從收到看到的法輪功宣傳品,從美國、德國、法國等其他國外電台、大法電台、大法電視台等等可靠的消息來源,引導對方注意收聽、收看我們的正面宣傳,這樣覺得靈活多了。有時間可多講,講全面些,沒時間或時間短也可切中主題,講重大訊息,當然一定要注意講時發正念,看場合,看對方的全面情況,分析一下客觀因素等等。

另外,我認為我們大法弟子對訴江案、當地迫害等的認識深度、廣度,對講清真象的效果影響很大,因此建議大家多看些明慧網上海外弟子們的訴江等的文章,對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觸犯了憲法、刑法等相關法律的哪些條款,及對全人類犯下的不可饒恕的罪行的認識,對於為甚麼能起訴江澤民、為甚麼必須要起訴,而且必定會贏得全球認同等,自己也要有深刻認識,這方面海內外功友,尤其海外功友寫的文章很好,自己認識深了,才能講透。

以上是講真象的一點體會,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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