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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女子勞教所搜刮錢財的伎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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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7日】天津女子勞教所一大隊搜刮錢財的方法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賣早點、小炒

為了達到賺錢的目的,規定食堂盈利目標,每天早飯前賣早點,中飯、晚飯前賣小炒及其它飯菜。而食堂為了完成任務,便將賣早點、小炒的情況與開飯時間聯繫起來,因為賣不完,便延遲開飯時間,規定中午十二點開飯,經常要延遲到十二點半以後,甚至一點(中午十二點到一點為休息時間),剝奪了大法學員僅有的一點休息時間(有活的時候中午不許休息)。

強迫會餐

每月一次的接見,也成了勞教所發財的好機會。為了有更多的人會餐(就是在勞教所擺一桌,被關押的人可以與家人共進午餐。一般只有四個很普通的菜,可是卻要200到300元錢),勞教所規定:接見時不許帶吃的任何東西,水果也不行,並聲稱是為了安全。可是如果會餐的話,家屬就可以帶任何吃的東西了。此外,還會組織會餐,並強迫有錢的參加。

伙食盤剝

與賣小炒相輔相成的,是伙食質量越來越差。普通的土豆加一點青椒,或諸如燉土豆之類的,也成了必須花錢買的東西。每天一頓的菜,數量越來越少,十四、五個人也只有不到一勺,具體到每個人,則只有幾小塊。有時實在是沒法分了,有些人只好舀一點湯或就些買來的白糖、麻醬等。而為了達到賺錢的目的,夏天幾乎每天都是拍黃瓜,連水煮圓白菜也成了改善;而冬天,也幾乎是每天不變樣的最便宜的菜。而特殊時刻,也成了發財的機會。有一次停電,早上不能做飯,每人發半個饅頭,仔細一瞅,有的都生了綠毛,沒法吃。隊裏用煤氣灶炸出了好多油餅(每個賣一元),結果,那一天,幾乎所有的人都吃了油餅。沒法做飯,卻能做出大量的更費時的東西,勞教隊斂財的程度,由此可見一斑。

強行推銷

聲稱為了安全著想,凡是勞教隊能買到的東西,一律禁送。連手紙、衛生巾、紙筆、信紙也不行。而獨此一家的勞教隊,卻將物價抬得很高,一般為外面物價的兩到三倍。特定時刻,還會以分發的形式強迫所有帳上有錢的購買,如中秋節必須買月餅,夏天必須買西瓜,停電時,必須買冰糕等。更甚者,被非法綁架來時,錢還未上帳,便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根據你的錢數,為你買回了各種各樣的東西,至於賬目是否相符,你根本就沒有過問的權利。好多家境情況不太好的大法學員,帶一點錢,本來是打算買日用品的,剛一來,便被搜刮盡淨。

名目繁多的款項

(1)體檢費,入隊時,需要到指定的板橋醫院體檢,每人320元。有幾個未婚女孩,到醫院後,僅僅量了量血壓,問了問身高、體重,便被索要320元,連送她們的警察都有點看不過去了,出面問大夫,「沒結婚的是不是便宜一些呢?」得到的結果卻是否定的。

(2)照像費。入隊後,需要照像,得交錢;照壞了,還得重新按原價交錢。

(3)煙花爆竹、拉花費。過年了,沒有任何收入,靠家人養活的也要出錢裝點。如每人對聯、拉花費10元,煙花爆竹費10元等。名義上是捐款,實則不交不行。

(4)書報費。勞教隊定報紙需要捐款,購書同樣需要收錢。有一次,需要購買《監管人員法律讀本》,每個人收3元錢,可剛讓借閱了三、五天,便強行收回,再也不見蹤影。

(5)其它費用。如老年人高血壓者多,需要買血壓計,需收錢;有人在水房摔倒了,地下需要鋪地毯,得收錢,……;此外,幹活沒有任何報酬,但如果出了差錯,便會罰款。而且罰款的數額巨大。如在做衣服時,法輪功學員崔彥卿僅僅因為將袖花熨反了(可以重熨),便被罰款400元。而有些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一件活幹錯了(可返修),便被罰款5元、10元、20元等。勞教隊裏有縫紉車間,機工們一次忘了關機,也會被處以10元錢的罰款。

天津女子勞教所一大隊大隊長張春豔,賣力進行洗腦迫害並由此得以提升,平時裝出一副善良的面孔,好像很關心法輪功學員。一旦法輪功學員不聽她的話,不按照她的要求揭批、悔過,便兇相畢露,狀如瘋狂,大喊大叫,並對法輪功學員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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