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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裏的人心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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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9日】有這麼一件事,我因修煉法輪功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我開始關在1號,沒過幾天我就調到6號。在1號住的幾天裏,我們給那裏的女犯人講法輪功真相,後來我調到6號,1號有一名犯人通過別人傳話,讓我給抄幾首大法經文,她要背《洪吟》。當時我寫了,寫在一個煙紙殼上。在當時惡警監視我們的行動。這時,我們6號有一位常人說願意送去,在倒盆時間,把紙條放在一號旁邊,讓旁邊的男犯人等管教走了,撿起來送進去。結果被惡警發現了,問這哪來的?男犯人一句話都沒說,就說撿的,結果挨了一頓打,打得走不了路。

沒過幾天1號又來信了,要我給抄寫《洪吟》,以及我所能背下來的經文全部寫出來,這回我要自己去送,結果還是我們號裏那位好心的常人要去,她說,你放心吧,這回一定帶到。

在我們絕食抗議的過程中,惡警想讓男、女犯人們把住我們,不讓我們動。他(她)們沒有一個動我們的,都同情大法弟子,都直掉眼淚。我們號的女犯人沒有一個幫惡警的。

我是99年4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功的。2000年11月份我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卻被關進北京駐哈辦事處。在回哈爾濱的火車上我們就洪法,警察不讓我們講話,說要給我們戴上手銬。大法弟子說戴上手銬我們就喊,他們一聽就沒有戴,把我們帶到當地的派出所。不給我們飯吃,讓我們站著,把我們每一位同修的錢都搜去了,最後把我們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們就洪法。

現在回想起來非常慚愧,有的同修能主動找管教談法輪功的真象,而我卻是管教找到我才談到。相比之下,境界相差多麼遙遠。接下來惡警開始轉化我們,我們通過不停地背法,堅定正念,都不向惡人妥協。在看守所惡警們用各種方式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當大法弟子發自內心地去放下生死時,就發現惡警們一切都是徒勞的。

我在看守所期間,派出所警察姓楊,到我家抄家,見到錢就搶,見到好東西就拿,從看守所回來,辦事處開始找我寫保證,每一次他們來臨不亞於一場「文化大革命」。後來我被迫流離失所,來到內蒙古的一個城市,講真相洪法,後我被當地的派出所非法抓捕,把我們押到看守所。很多犯人們通過我們洪法,明白了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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