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朝陽市龍城分局政保科長黃殿相是殺人兇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月20日】黃殿相,男,40多歲,遼寧省朝陽市龍城公安分局政保科長,家住朝陽市龍城區西涼公安家屬樓一單元一樓。黃殿相表面道貌岸然,但內裏卻陰險狡詐,心狠手黑。在江澤民對億萬善良的法輪功群眾血腥迫害四年多的過程中,黃殿相一直都在賣力參與,良心喪盡。

四年來,黃殿相及其隨從迫害的法輪功弟子不勝枚舉,大法弟子被他們打家劫舍、勒索錢財、酷刑折磨、拘留判刑者比比皆是。最甚者,黃殿相為了推脫罪責,曾殘忍地將被其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法輪功女學員於秀玲從四樓高的窗子扔下,活活摔死,而後謊稱其跳樓自殺。此等罪惡行徑,實令人神共憤,天地難容。為了讓更多善良的世人認清其真面目,我們將對其罪惡予以全面曝光。

以下是黃殿相四年來殘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田國有,朝陽市龍城區西大營子鎮大營子村人,只因為信仰「真、善、忍」,只為了做一個好人,從1999年7月20日開始,就不斷受到黃殿相、孫旭等惡人和大營子派出所及大營子村支書的迫害。1999年11月1日,下午四點多鐘,黃殿相(當時是政保科副科長)等一行四人將田國有從家中帶到龍城公安分局政保科,將其雙手背著銬上,並強迫田國有跪在地上,進行了毫無人道的非法審訊。在審訊期間,黃殿相用竹桿敲擊田國有的頭頂,記錄員用手掌打嘴巴子,高明臣(警察)在背後用腳踢,行為粗暴、野蠻。他們張口閉口充斥著謾罵。直到第二天早晨四、五點鐘,黃殿相說:「走,到他家去」,有一人問:「用填搜查證嗎?」黃殿相說「不用。」這樣,他們四人來到田家,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便翻牆而入,肆意騷擾。隨後便將田非法拘留。拘留期間,他們向田的家人索要2000元錢,家人連借帶湊的給了他們。當時孫旭(當時的政保科長)厚顏無恥的對田說:「我們都吃了好幾頓飯了(家人為讓田國有出來只好請客吃飯),十五天後你可以出去了。」

2000年4月份,黃殿相、孫旭等4名惡警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闖入法輪功學員孫鳳蘭家中,強行搜查,將其家裏翻得亂七八糟,並綁架了孫女士。審訊期間黃殿相動手打了孫一個耳光,將其非法拘留19天,向其勒索2000元人民幣。

2001年6月27日,黃殿相和一名警察,在村治安主任的帶領下,把正在地裏幹活的法輪功學員於國臣、范桂榮夫婦強行綁架到龍城區公安分局。黃殿相、孫旭等對他們二人拳打腳踢,並威脅恐嚇范桂榮,揚言要把她煉成油。而對於國臣的折磨就更加殘酷,在提審他時,將其雙手一上一下銬在背後,用手提著胳膊將他扔到車上。到了七道泉子派出所後,把他雙臂抻開銬在凳子上,使他不能活動。黃殿相和一個姓王的惡警(副所長),還有一個小鬍子惡警對他進行毒打,三天三夜不讓睡覺,一閉眼就打罵。這次惡警們將於國臣和范桂榮夫婦非法拘留33天,勒索人民幣2000元。

對法輪功學員陳召民、孫玉霞夫婦,黃殿相採取的手段更是卑鄙。在他的帶領下,曾先後四次進行強盜式的抄家,他們不僅搶走法輪功的書籍,還包括家用的放像機、放音機和照相機全套(三角架閃光燈),就連孩子聽的歌曲磁帶(50多盤)、英語教學磁帶(沒打封兩套)、私人像冊(2本)、甚至是雨衣都被抄走,連水井方向的煙筒都沒有放過。黃殿相為了請功,不知道從哪弄來了真象材料照片混在從陳召民家抄走的材料中,企圖進一步栽贓。在陳召民夫婦拒絕簽字後,黃殿相便開始拳腳相加,瘋狂毒打,並對他們夫婦二人進行了15天的非法拘留,15天後黃殿相和孫旭又給他們非法加期15天。後來黃殿相又索要押金4000元,不給開任何手續。

2001年6月30日,黃殿相、孫旭三人闖入法輪功學員包曉霞家中,沒出示任何法律手續進行非法抄家。

2001年9月份,黃殿相、孫旭、邱××、李××等7、8個人闖入下河首村村民、法輪功學員吳翠英家,謊稱有人檢舉吳女士煉功,沒出示任何證件,在吳女士家中亂翻一通,當時黃殿相沒敢承認自己是科長,而撒謊說是甚麼助理。

2002年4月25日,清晨4點多鐘,法輪功學員樊樹霞和她不煉功的丈夫一起被抓到龍城公安分局,黃殿相逼迫樊的丈夫辱罵法輪功的師父,並威脅其交5000元錢。在遭到嚴詞拒絕後,黃殿相把樊樹霞非法關押進拘留所,此後樊的丈夫多方托人疏通,光是請黃殿相及其相關人員吃飯就好幾次,花去了一千多元。樊樹霞被釋放那天,黃殿相他們在車裏恬不知恥地對她說:「你舅那麼有錢,5000元錢還不掏,你家條件那麼好,贊助我們點兒。」他們又接著說:「咱們說的話,可別讓法輪功以後當作證據來搞咱們……」

2003年5月份,西大營子北山的吳佔廷夫婦,被黃殿相無端抓捕並被非法判刑4年。致使家中一男孩雖考上大學,卻無生活來源,一直在靠好心人接濟。中澇村的王力陽、王力平兄弟倆經黃殿相的手被非法判刑長達7、8年,現關押在大北監獄。

西大營子延洪元、徐秀英夫婦一家人,自1999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開始,黃殿相就一直對她們進行不斷地迫害。即使在徐秀英被馬三家勞教所殘酷折磨了一年多,釋放歸家後,黃殿相仍然對其一家苦苦相逼,迫使其夫婦二人四年來一直流離失所。延洪元夫婦有一個年幼的女兒正在讀小學,孩子的成績優異,在班中名列前茅,然而卻承受著難見雙親的痛苦,幾年中一直寄留在親屬家。黃殿相為了抓到延洪元和許秀英夫婦繼續進行迫害,連這個幾歲的孩子都不放過,無論孩子走到哪裏,他們便追蹤到哪裏,致使他們的親戚都不敢收留她。這一切對孩子幼小的心靈所造成的傷害是難以想像的,每當她在街上看到警車時都害怕得不行。當孩子在輾轉中終於見到一次母親時,竟難過的問:「媽媽,警察為甚麼專抓好人哪?在別人家,不管我怎麼累都得陪人家孩子玩,我真想回家呀!」……2003年10月,黃殿相領著人找到了孩子先前上學的母校──大營子小學,隨後又追到了現在上學的學校,他一直妄圖從孩子身上查到延洪元夫婦的住處。

幾年來,黃殿相給眾多法輪功群眾及其家庭所帶來的災難和傷痛無法形容,我們在這裏所提供的也僅僅是其罪行如冰山之一角,但管中窺豹,可見一斑,僅從這幾點還不完全的事例中,善良的人就可以見到江澤民集團及其幫凶殘害法輪功及其善良信眾的真正手段。黃殿相更多的犯罪事實尚在調查核實中,請世人繼續關注……

* 遼寧朝陽一民警透露於秀玲被活活摔死的內幕

2001年9月14日,法輪功學員於秀玲被警察從家裏抓到朝陽市龍城公安分局,毒打至奄奄一息後從四樓的窗戶扔下,活活摔死。警察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於秀玲的遺體火化。

於秀玲,女,32歲,是遼寧省朝陽縣大廟鎮土城子村七組村民。於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陽市龍城區公安分局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關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點,於秀玲從十家子看守所被帶到龍城公安分局。為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黃殿相和孫旭等一夥歹徒滅絕人性,不停地毒打於秀玲,酷刑逼供,一直到晚上9點左右,整整13個小時的酷刑折磨,於秀玲被打得奄奄一息。當時有人建議送醫院搶救,但另一人說:「別送醫院,搶救不過來咱們沒法交待。」黃殿相和孫旭等見狀不好,害怕惡行敗露,為了掩蓋罪行,他們從四樓窗戶將於秀玲扔下,活活摔死。當晚12點左右就匆忙將遺體送去火化了。這就是「自殺」事件的真相。

火化前,他們通知了於秀玲的丈夫馮殿祥,宣稱死者是自己跳樓自殺,允許他見一面。家屬馮殿祥到場後,黃殿相、孫旭等惡警們擺出一副蠻橫的流氓嘴臉,對馮殿祥威脅說:「你們願意上哪告就上哪告,隨便!上邊有指示,法輪功怎麼整都不過份!」

消息傳到海外,輿論嘩然。9月25日和27日,遼寧省朝陽市政法委先後兩次指示朝陽市公安局,絕對不允許向無關人員(特別境外媒體)透露案情。但俗話說的好,天下沒有不透風的牆。龍城區公安分局的一名警察,恰好是中國民主黨朝陽市黨部的親戚,通過這個警察,我們基本掌握了於秀玲被迫害致死的細節。下面是這個警察的敘述(括號中的文字是註釋):「(於秀玲)不像其他人(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又倔又犟,死活不寫材料(認罪書),整過好幾次,不管用,越整越兇。那天(9月19日)從早上就提她,讓她交代活動站還有甚麼人,不講,整了幾次,還是不講……。最後一次整她時,楚胖子(姓楚的胖警察)出手有點狠,人死過去了。潑了涼水,沒有醒,當時以為犯病(於秀玲一直有心臟病),等了好一會兒,還沒醒,覺得不對勁。俺們這裏的政策是:(犯人)自殺沒事,但人不能死(不能被打死),有麻煩。我估計是劉隊(姓劉的隊長)出的主意(把人扔下去),一是避責任,二是銷了案,(於秀玲案)一直沒拿下來,煩了,火大。扔活人(跟扔死人)不一樣,(於秀玲)兩胳膊都斷了,家屬(於秀玲丈夫馮殿祥,弟弟於秀峰等人)當時就看出來了,要鬧事,給鎮住了。」

迫害於秀玲致死的元凶現已查清,其二人正是黃殿相和孫旭。在條件成熟時,我們將對此二人進行起訴,在此敬請知情者、善良正義的人們繼續提供相關證據。

黃殿相電話:0421-3817787(宅)
0421-3905285(辦)
(此材料同時抄送朝陽市公、檢、法、司及省級相關部門)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