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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輪功學員自述被迫害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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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24日】我是安徽省銅陵法輪功學員,1995年修煉大法至今。2001年6月我和許多大法弟子一樣,為抵制邪惡造假的宣傳工具,對大法的誹謗、污衊,我們不斷地向世人講清真相。我在2001年6月25日晚張貼真相資料時,被巡警非法抓捕,當晚在公安分局被非法囚禁至通宵。第二天上午11時被送進看守所。在那裏我被非法關押38天,這期間公安一科曾4次提審我,讓我交代真相資料來源,及讓我「轉化」,被我拒絕。

38天後我被非法勞教二年,送往安徽省女子勞教所。後被分到一大隊,在那裏惡警對我們大法弟子看守的非常嚴厲,在我身邊每天有二位其他勞教人員24小時寸步不離的監視,無論吃飯、睡覺、上廁所都是這樣看著,目的是不讓我們大法弟子之間相互接觸,不許我們說話,就連上廁所和洗漱間都不准同時進去,只能出去一個,進一個。那裏簡直像一個陰森森的人間地獄,我們大法弟子連一個普通的勞教人員所應享有的那點僅有的說話自由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在我被送進勞教所的第二天起,就被強迫接受叛徒們自欺欺人的謊言,每天如此長達三個半月,使我的精神倍受摧殘。在車間,每天被強迫勞動十三、四個小時,經常被強迫加班加點幹到半夜,完全超負荷工作,而且沒有星期天。就這樣我一直被非法奴役到被釋放的前一天。作為一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我是無罪的,不應該被迫害、被奴役,我當時應該抵制強加給我的迫害。

此外,女教所的管教無視《勞教人員管理條例》的法規法紀,非法利用勞教人員捆綁、毆打大法弟子,任意延長大法弟子的教期。一個叫閆翠華的大法弟子因拒絕穿勞教服,被管教指使勞教人員強行穿上後捆綁在床上,並堵上嘴不許說話。這位大法弟子被延長教期達半年之久。還有一個叫沈立春的大法弟子因不配合邪惡,拒絕參加洗腦,而被延長期限半年。

我也被延期48天,理由是我拒絕佩帶勞教人員標誌的胸卡,她們認為我不服管教所以要延長我的教期。所有被關押在這裏的大法弟子幾乎都是被延長期限後釋放回家的。這樣直到2003年8月13日,我才被釋放。

在我回家之前,勞教所打電話與銅陵專門迫害法輪功的610恐怖組織聯繫,不准我自己回家,要求派車監送,於是我本該8月13日上午就應該被釋放,結果一直拖到下午4點,才出勞教所的大門。就這樣我連釋放後自由回家的權利也被剝奪了。

車到銅陵後,廠裏接我的人說要去三建局辦甚麼手續,這樣車停後,進入一扇大門。我進去之後,發覺情況不對,原來是610恐怖組織指使他們直接把我綁架到了610設在這裏迫害大法弟子的洗腦班。我當時站起來就要走,結果被幾個彪形大漢攔住,就這樣,「方出虎穴,又入狼窩。」洗腦班裏每天三四個叛徒從早到晚糾纏不休,強行向我灌輸污衊、詆毀大法的自欺欺人的謊言,妄圖讓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十多天的強行關押與軟硬兼施中,在這種高壓的精神迫害下,我失去理智,被迫寫下了所謂的「四書」,做了一個大法弟子絕對不應該做的事,醒悟後,我痛悔不已,深感對不起師尊的慈悲苦度,對不起億萬年難得的佛法真理,對不起自己的生命,我決心洗心革面,堅修大法到底,我要以今後實際行動證實大法,揭露和控告江澤民及邪惡的610對我和其他大法弟子的摧殘和迫害。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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