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8日監室的門打開了,進來四名婦女,她們就是法輪功學員:王桂英、張慕瑩、郭淑雲、楊玉萍。她們都是從豐潤縣小八里洗腦班轉來的。也都是在小八里與看守所幾經周折,直至小八里洗腦班解散,再次被送到看守所。在押的還有法輪功學員:陳立娟、王玉蘭、李明豔、錢淑香、張鳳榮、王明紅、劉豔香、馮錢英、馮海娟、楊淑霞、許淑蘭等人。
這些大法弟子,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都受到了非人的折磨,她們享受不到應有的人權。只要是說個煉字,就會被抓、被打,可她們無怨無悔。在她們身上我見到了甚麼是善。她們無私的幫助別人,對我們這些刑事犯沒有歧視,只是給我們講做人的道理。幹活總是在先,從不與人爭鬥,在她們身上真的看不出有甚麼不正之處。我感到不解的是為甚麼這些善良的人會被抓,更沒有個明確的罪名,而且沒有任何理由的長期關押。而且有的開了拘留15天到期也不放人。
2001年11月14日上級領導來所裏視察,那些被刑拘15天的大法弟子被叫走,我們以為她們被釋放回家了,但是過了兩天當她們再走進監室才知道她們是被藏了兩天。像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
發生在她們身上的非人折磨,不公待遇,讓人觸目驚心。煉的是自身健康,煉的是道德回升,煉的是善待別人,何罪之有?如果每個人都像她們這樣,就不會有犯罪,就不會有我們這些犯人。她們被無期限地關押給家庭帶來無法形容的痛苦和經濟損失。若要走出此門,她們必須寫保證,還要交一筆數目不小的罰金。有的已被關一年多了。家裏送來一些生活費用,卻被這裏的犯人頭(大班長)任意挪用,她們從大法弟子的帳上買毛巾送給管教,買80元錢的排骨自己吃等。還有的大法弟子帳上的錢不明不白地被花掉了。(大班長:王豔、張文芝)有些大法弟子被轉到洗腦班,是轉人不轉賬,當再次轉回到看守所時錢已不知去向。這些我們都看得明白,但敢怒不敢言。這裏沒理可講。
2001年12月22日晚,大法弟子馮海娟(34歲、豐潤西大街人)被兩個男人架進14號監室,她被抓後在公安局被打得遍體是傷,腿和腳被木棍打得腫得老高不能走路。她吃力地給我們講著她被抓被打的過程,她被繩子捆綁雙臂,還有人用力拉繩子,在被打時公安人員還說:「打死你就圓滿了!不然就往你身上倒汽油點燃就說你自殺了。」
2001年12月23日大法弟子集體絕食,要求政府無條件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停止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看守所工作人員以找絕食大法弟子談話為名,依次叫出監室,被大班長張文芝、王豔架著,到管教室被強行灌食,然後注射藥物。
這些善良又堅定的大法弟子們在這惡劣的環境中仍然堅持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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