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言兩語:對同修使用「正法」一詞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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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2日】我發現很多同修在文章中或談話中用到了「正法」一詞,但指的並不是師父正法,而是指自己做講真象、證實大法的事情,比如「去北京正法」、「我出去正法」、「我做正法的事」等等。其實從法理上嚴格的來說,正法的事是師父做的,也只有師父才做得了;大法弟子只是在證實大法。從敬師敬法的角度看,我們也應該注意在重大原則問題上的用詞準確。

這五年來,大法弟子整體起到了助師正法的作用,但每一位大法弟子只是在正法洪流中修煉自己、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同修文章中講到的自己的經歷和認識其實應該說「去北京證實大法」、「我出去講真象、發資料」、「我做證實大法的事」等等,這樣說,文字的表面和內涵才一致,也不會令宇宙中的神感到我們出言不敬。

個人認識,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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