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舒蘭市大法弟子劉德懷遭受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12日】我是吉林舒蘭市大法弟子,我叫劉德懷,1998年喜得大法,大法的神奇使我身心受益,我感謝師父給修煉大法的機緣。大法救度了我的生命,改變了我的人生觀,從此我發下誓言,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1999年7月,江氏流氓集團在中國殘酷鎮壓法輪功,連篇累牘的謊言誣蔑法輪功,我自己覺得有責任把親身受的經歷和大法的美好告訴政府和國家領導人,我們修的是正法,煉的是最好的功法真善忍。因此在2000年正月十三這天,我們鄉所有大法弟子懷著善良的願望,說一句真話,去北京上訪,叫政府知道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還大法清白。

我與另一名同修被攔截到瀋陽北站看守所,被非法看管一夜。惡警們也沒有給我們飯吃,強行勒索了我們20元錢,然後往蓮花鄉派出所打電話。鄉政府掌書記,惡警所長李月亮、胡志文、雇汽車把我們劫持回鄉政府。我和同修白天被迫一起出去清理雪,晚上不讓睡覺,派出所所有人輪流審問我們,連踢帶打就像家常便飯,同修李生成被惡徒郭雨昌、李月亮、朱玉林打得鼻口出血。不法人員關押了我23天,天天如此,還罰我一天五元錢,美其名曰「看管費」供派出所吃喝,額外又敲詐了1500元,照像10元錢。

2000年12月26日,鎮壓法輪功的形勢越來越嚴峻了,我想肯定是國家了解我們還不是十分深刻吧,於是懷著對政府的信任,對國家領導人的坦誠,我又一次和同修去北京說明真象。車到錦州車站我們換汽車,司機說交給他240元錢就可以上車,沒想到上車後打電話通知錦州市公安局。他們來後向我們要身份證,我們沒有,就把我們帶到錦州市法院,同修范德文又挨了狠狠的一巴掌,當時同修已是69歲的老人了。第二天,不法人員審問高春明和我,打我軟肋和踢我大腿,並讓我一動不動的撅了三個小時:彎著腰、手尖著地、大腿繃直,不能動,動就踢你。我對法堅信不動的闖了過來,最後警察都佩服的說:大法弟子真了不起。

到了第六天的時候,警察用電腦查出我們是哪的人,給蓮花鄉政府打電話;蓮花鄉派出所的孫洪波、張國其把我們劫持回來,張國其把我們帶到錦州賓館,讓我們一絲不掛,搜去我200元錢,直接把我們送到舒蘭市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要我伙食費160元錢,照像20元錢。在非法關押期間,黃金村村長李明財、楊守成和鄉政府把我家老牛(肚裏帶著崽子)牽走了,還要把家裏的玉米給拉走,由於雪大,他們才沒有得逞。

由於這幾年被騷擾的時候太多了,我家裏人也跟著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壓力和迫害,記不清具體日子了,村裏的幹部多次到家勒索,李小華帶著人來到我家,要搶走僅剩的二十多斤大米,我妻子氣憤之餘鼓起勇氣說:「難道做好人有錯嗎?家裏人還得受牽連嗎,大米拿走了,難道讓我們餓死不成嗎?在妻的嚴厲制止下,他們灰溜溜的走了。之後李小華又來進行敲詐,在我和家人的抵制下,她都沒有得逞。

提起我的妻子,她是個老實人,現在在我的帶動下,她也學了大法,以前我學大法,她特別支持我,在這幾年的鎮壓下,我能走到今天這一步,除了對大法的堅信與她的支持是分不開的,只要為大法做的事,她都會支持我,幫助我。我真的希望那些至今還走不出「家」的同修們能儘快的走來,講清真象、揭露邪惡。

由於水平有限,只好由同修代筆,請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