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大法弟子在遼源市勞教所遭受的殘酷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13日】大法弟子趙麗娟,女,遼源市人,於2002年被第二次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遼源市勞教所第二大隊。她經常在600多人就餐的公共飯廳喊「法輪大法好」而被毆打,截止到2004年9月1日,已經被加期90天。

大法弟子梁玉傑,遼源市人,2002年被非法勞教在三大隊,至今仍未決裂,被惡警獄醫郭××灌食,用開口器撬掉兩顆門牙,強制躺死人床10多天,後轉到六大隊。梁玉傑絕食抗議迫害,又被惡警丁彩虹、郭××灌食9天。

大法弟子李敏,通化人,2004年7月被第三次非法勞教。第一次、第二次在四大隊受盡酷刑、電擊,警員毒打,指使犯人毒打,不讓睡覺。2002年絕食抗議迫害,在公安醫院奄奄一息,勞教所仍不放人,聲稱:李敏如果死亡,不是勞教所迫害,是自己放棄生命。李敏抵制各種轉化學習班,坐在地上被從四樓一蹬一蹬拖下來,身上受傷後被轉至六大隊。在車間幹活時被犯人夏京蘭舉報說在車間洪法,遭惡警張曉輝用電棍電擊一下午,走廊裏都能聞到皮肉焦糊味。

大法弟子李桂玲,女,長春市大屯人,99年第一次非法勞教,在六大隊。惡警李桐(大隊長)指使朱丹(副大隊長)、張濤(警員)三根電棍長時間電擊她,被警方說成精神失常,釋放回家。2002年3月5日長春不法人員大搜捕,李桂玲再次被非法勞教一年零9個月,加期5天後被送至興隆山轉化班強制洗腦一個多月,又被非法勞教一年。因為在飯堂600多人就餐時喊「法輪大法好」,被惡警丁彩虹指使犯人對其毒打。事後李桂玲找李桐說明情況,不應該打人,李桐對此事矢口否認,不承認打人事件的發生。

惡警丁彩虹,縱容吸毒犯楊竟竟迫害法輪功學員。丁在小隊會上公開說楊竟竟你不用幹活,就幫我看好她們,看誰平時說話,報告給我,我收拾她。楊在小隊車間不參加生產勞動,專橫跋扈,想吃就吃,想睡就睡。小隊只有楊竟竟一個刑事犯,其餘都是法輪功或基督教徒。對於楊竟竟的行為,很多人不滿,反映至惡警丁彩虹。丁說:「她吸毒,你們也吸毒?對你們這些有信仰的人就要高標準嚴要求,楊竟竟她身體不好。」惡警丁彩虹拿減期為誘餌要挾學員拿錢減期;每次上級來檢查,丁都找一、二個邪悟者幫其說謊。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