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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人權不是文字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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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4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本月11日在中國訪問期間,在同李肇星出席的記者見面會上,被一記者問及「有沒有向中國表示對中國人權記錄的關切」時。李肇星代為回答就令人大跌眼鏡了,本以為他會用標準答案回答:中國人有「生存權」!或者把勞教所讚美成度假村,或者張口構繪出幾個如何保障人權的案例。沒料到李肇星僅僅繪聲繪色的說道:「……我明確地告訴你,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寫有保護人權的條款。」看來,這個做為障眼法的「寫有」,也就是某些人對保障人權認識的極限了。

雖然江氏媒體曾向外界大肆渲染保障人權已寫入憲法,可實際在中國大陸的普通民眾中卻並沒有吸引多少人真正關心。因為大家都知道,以權代法,表面一套,背後一套是江氏集團的「傳統」,中國老百姓都見怪不怪,習以為常了。

是不是一個殺人犯只要說:「我十年前就寫過聲明,聲明我沒有殺人。」而就能把殺人的鐵的事實拋在一邊,證明自己的清白呢?

談到中國的人權問題,當屬江澤民對法輪功發動的這場已經五年之久的迫害了。因為這場迫害牽涉的範圍之廣、之大,迫害程度之邪惡,之殘忍,都使之成為世界上最令人矚目的人權侵害事件。

可悲的是,李外長所說的保護人權寫入憲法已經很長時間了,可就在剛剛過去的9月份,又有26例無辜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通過民間渠道被證實。其中12位法輪功學員被害死於2004年內,包括1位死於剛剛過去的9月份。在9月份報導的迫害致死案例中,普遍的存在著嚴重的肉體折磨和精神摧殘,多人遭到非法抄家、綁架和經濟勒索。他們普遍遭受到各種形式的毒打、酷刑折磨和強制洗腦「轉化」,經歷了勞教所、看守所、洗腦班和當地公安及610強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殘酷迫害。而且中國的監獄、勞改營中仍關押著數十萬的法輪功學員。2004年10月1日的天安門廣場,僅因為有法輪功學員打出一法輪功的橫幅,就被警察在眾目睽睽之下打暈,並被拖上警車拉走,她將經受怎樣的迫害我們不得而知,但從五年來被曝光的無數案例來看,僅因為說一句「法輪大法好」,就可能遭受老虎凳、電擊、吊銬、水牢、釘竹籤、灌辣椒水等100多種酷刑折磨。

明慧網2004年10月10日刊登大陸消息:《高蓉蓉成功擺脫監禁 惡警驚惶失措》。文中報導的法輪功女學員高蓉蓉,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瀋陽龍山教養院嚴重摧殘,造成她面部嚴重毀容,生命垂危。此事被在國際社會曝光後,高蓉蓉仍被嚴密監禁在瀋陽的中國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五個多月後,近日成功擺脫監禁。現在瀋陽公安、司法等部門高度緊張,一些所謂的領導戰戰兢兢,害怕因此事受到牽連。目前瀋陽的一切出入口,包括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都有大量的警察和便衣,以防止高蓉蓉出沈,害怕高蓉蓉走出國門,將他們的醜惡行徑在國際社會公之於眾。據稱可能要再挨家搜捕高蓉蓉。

江氏自99年起以一己之私,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至今已有至少1060名法輪功學員為了堅持自己的信仰而被殘酷虐殺,而披著所謂執法者外衣的兇手現在居然還都仍逍遙法外,繼續作惡。不知憲法保障的人權要如何保障,由誰去保障呢?

如此的殘酷迫害只是為了壓制信仰,如此的興師動眾只是為了謊言不被揭穿,這就是江氏淫威下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不知李外長所說的憲法中的保障的人權、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在哪裏?

一個說謊張口就來,一個把法律當成黑幫幫規,篡改法律可以信手拈來的江氏政治流氓集團,他們的「承諾」有多少可信度呢?一個因為迫害法輪功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告上世界二十餘國法庭的江氏集團,他們簽署的那些甚麼國際條約、人權公約又可能遵守多少呢?幸虧經過多年的謊言「洗滌」,相信記者朋友們也都具有一定的免疫力了。

保障人權不需要玩文字遊戲,需要實實在在的行動。需要把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等無辜百姓的惡徒,所有玷污法治,踐踏法律的主謀幫兇都繩之以法,才能顯保障人權、維護法治之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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