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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第一勞教所酷刑:捆成球狀懸吊在鐵鉤上施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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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4日】自1999年迫害大法以來,廣州花都赤坭勞教所專門非法關押迫害法輪功學員,罪大惡極。這裏對其慘無人道的酷刑「用布條捆成球狀懸吊在鐵鉤上施暴」作演示說明、補充,向世人揭露邪惡!

明慧網2004年8月28日「廣州第一(花都赤坭)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揭露的遠遠沒有完全描述其真實情形,所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也不止該文上面寫到的名單。花都赤坭惡警與參與迫害大法的其他勞教人員狼狽為奸,一個是利用勞教人員施暴以示虛偽的惡警「不打學員」指揮行惡,另一個是爭取表現減刑。不法歹徒通常選在夜深人靜或在密封的地下室(談話室)進行這種慘絕人寰的酷刑,但受刑學員的慘叫聲仍時不時被在押人員聽到。施暴時由來已3至4個勞教人員進行,由惡警指揮或假裝不在現場(躲在一邊)。

用刑材料:2~3米長的麻花繩,破棉被撕成的布條,破襪子,鐵鉤,抹布等。

步驟文字描述:先按住學員,綁死手、腳腕部位,用繩環繞式捆住兩手臂,向後背反綁使勁上拉;把腳拉成盤腿狀(在膝蓋,不是在大腿根,更痛苦),綁死;然後,從後背雙手處穿繩子從脖子上下來綁接在雙腿上,彎曲成球狀;口塞爛布或臭襪子,再用繩子橫綁著嘴,喊不了;最後,從後背反綁的雙手處吊一繩子,吊在架子上的鐵勾上,20分鐘至1個多鐘不等。

下面是演示圖示說明。由於各方面條件、安全原因考慮,圖片描述隱去了背景和人物主要特徵,另捆綁程度不能完全按實際力度來操作。據其他勞教人員稱,這種酷刑一般人十分鐘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癱瘓,其殘暴程度可見一斑。

① 綁死手腳,綁在腕關節。使勁綁,刑後淤血或壞死。


手腕處綁死

腳腕處綁死

② 雙手臂環繞式捆綁


捆綁用的麻花繩或布條(使勁綁)

雙手臂捆綁後

③ 手臂反綁在後背向上拉


雙臂反綁在後背向上拉。上圖中由於力度不夠不能再現真實的綁法,前臂(紅色箭頭位)應被綁拉至與後背相貼(從上向下),即圖中藍色箭頭位,同時往上推,捆綁成此(藍色箭頭位)時,肌肉已被拉死拉傷。

雙手臂被反綁在後背,用繩向上拉

上圖紅色箭頭代表雙手前手臂,藍色箭頭為雙前手臂最終被綁成的位置(雙前手臂並成「11」字型,並排,如平行的藍色箭頭)。

④ 大腿捆綁


環繞狀捆綁

雙腿盤腿狀,綁在膝蓋處

綁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蓋處

雙腿綁死在膝蓋處後,兩惡人再在兩邊用腳踩住,用力拉綁,變緊(箭頭方向拉)。


⑤ 脖子處穿繩捆綁(箭頭方向下拉)在雙腿上,成球狀。


⑥ 最終捆綁成球狀,彎腰,雙手反綁上吊。


⑦ 鐵勾上吊住(箭頭方向懸吊)


⑧ 學員的嘴被爛布一類塞住,或再用繩、布條用力橫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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