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4年8月28日「廣州第一(花都赤坭)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揭露的遠遠沒有完全描述其真實情形,所遭受酷刑的法輪功學員人數也不止該文上面寫到的名單。花都赤坭惡警與參與迫害大法的其他勞教人員狼狽為奸,一個是利用勞教人員施暴以示虛偽的惡警「不打學員」指揮行惡,另一個是爭取表現減刑。不法歹徒通常選在夜深人靜或在密封的地下室(談話室)進行這種慘絕人寰的酷刑,但受刑學員的慘叫聲仍時不時被在押人員聽到。施暴時由來已3至4個勞教人員進行,由惡警指揮或假裝不在現場(躲在一邊)。
用刑材料:2~3米長的麻花繩,破棉被撕成的布條,破襪子,鐵鉤,抹布等。
步驟文字描述:先按住學員,綁死手、腳腕部位,用繩環繞式捆住兩手臂,向後背反綁使勁上拉;把腳拉成盤腿狀(在膝蓋,不是在大腿根,更痛苦),綁死;然後,從後背雙手處穿繩子從脖子上下來綁接在雙腿上,彎曲成球狀;口塞爛布或臭襪子,再用繩子橫綁著嘴,喊不了;最後,從後背反綁的雙手處吊一繩子,吊在架子上的鐵勾上,20分鐘至1個多鐘不等。
下面是演示圖示說明。由於各方面條件、安全原因考慮,圖片描述隱去了背景和人物主要特徵,另捆綁程度不能完全按實際力度來操作。據其他勞教人員稱,這種酷刑一般人十分鐘就承受不了,甚至成癱瘓,其殘暴程度可見一斑。
① 綁死手腳,綁在腕關節。使勁綁,刑後淤血或壞死。
手腕處綁死 | 腳腕處綁死 |
② 雙手臂環繞式捆綁
捆綁用的麻花繩或布條(使勁綁) | 雙手臂捆綁後 |
③ 手臂反綁在後背向上拉
④ 大腿捆綁
環繞狀捆綁 | 雙腿盤腿狀,綁在膝蓋處 | 綁死固定在另一腿的膝蓋處 |
⑤ 脖子處穿繩捆綁(箭頭方向下拉)在雙腿上,成球狀。 |
⑥ 最終捆綁成球狀,彎腰,雙手反綁上吊。 |
⑦ 鐵勾上吊住(箭頭方向懸吊) |
⑧ 學員的嘴被爛布一類塞住,或再用繩、布條用力橫綁。 |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27/53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