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分到七中隊。隊長張小芳一見我就開始破口大罵。
由於我不服從他們的命令和指使,不理睬他們的胡說八道,他們就從精神、肉體上百般摧殘我。白天,要我坐在床邊的水泥地上,雙手舉起來高高的銬在床架上,要求我兩腿並攏伸直放在地上,不准動一下,派六個人包夾我。他們成天監視著我,只要我的腿稍微動一下或稍微彎曲一下,他們就踢我的腿,或乾脆站在我的腿上踩。我給他們講真象,他們就用臭襪子將我的嘴塞住。他們坐在床上,我坐在地上,稍不對頭就抬腳對著我的頭、臉亂踢,或左右開弓的打耳光。
他們摧殘人的花樣還很多。有幾天說給換換姿勢,讓我蹲在地上,手照樣高高的銬在床架上,臀部下燃一盤蚊香,稍微動一下就會被燒著,有一天我的褲子被燒了一個洞。
不讓刷牙、洗臉,更別說洗澡了,一天只准上一次廁所,不高興時連手紙都不給。一段時間後,我全身發出酸臭味道,他們又藉此來挖苦我、羞辱我。由於不讓我上廁所,有時屎、尿就流到地上、床上,他們就六、七個人圍上來將我一頓暴打,然後脫下我的衣服、褲子來擦地上的尿,擦了後直接丟進垃圾桶,僅讓我穿一條內褲和背心。我穿去的衣服後來幾乎都被這樣當作「尿片」被扔了。
白天銬了一整天,晚上也不讓我輕鬆,平躺在床上不准翻身,兩手向後伸直,繃得直直的銬在床架上。六個包夾不睡覺,輪番看著我,稍微動一下,又是一頓暴打。
那段時間我除了發正念、背書,就給他們講真象。儘管他們挖空心思的找藉口打我、辱罵我,成天將我銬住,但是仍然動不了我的心。14天之後他們就開始讓我拈豬毛,還說給我三千斤的任務,完不成任務就加教,每天要幹到夜裏2、3點,早上6點鐘就起床。而且就這幾個小時的睡覺時間,他們也要將我的手伸直反銬在床架上。就在幹活期間,惡警惡人仍然不讓我上廁所、不讓刷牙、洗臉和洗澡。
開始拈豬毛後,又從拈豬毛上找岔打我,我拈乾淨的,他們不讓我自己去交,他們把我拈乾淨的端出去逛一圈,偷梁換柱的弄些沒拈乾淨的進來,對著我大吼:「沒拈乾淨,返工!」有時還要藉此懲罰我,把我的頭剪得像狗啃的一樣,把豬毛放一砣在我頭頂上,不准動,豬毛一掉下來又是一頓暴打。
我悟到不能讓他們老耍弄我,我要反迫害。有一天到晚上該睡覺時,我對他們說,「我不中用,拈一天連五砣都拈不出來,我今天不睡覺了,拈豬毛,你們陪我熬夜吧。」自那以後,他們就收斂些了。
楠木寺勞教所對待不配合他們的法輪功學員迫害手段惡劣,從隊長、幹警到下面的包夾人員都是打手。隊長張小芳常常是從早上6點鐘就在打人,打累了就指使其他幹警或勞教人員打。我在那呆了4個月,除了勞教人員三天兩頭的打罵之外,還遭到過張小芳、王管教、高警官、蘭警官、李警官的拳頭、耳光和腳頭。尤其是張小芳,三十歲出頭,心腸狠毒,七中隊的很多勞教人員只要聽到她的聲音就嚇得打顫。
七中隊有一間小屋子,從來沒看見門開著,但卻經常從裏邊傳出慘叫聲、打手的吼叫聲和劈劈啪啪的打人聲。我經常聽到的威脅就是,:「你再不擺正關係,就讓你當『翹腳老闆』」。他們把「老虎凳」說成「翹腳老闆」,那麼他們將背離背叛大法說成「擺正關係」的陰謀用心就不言而喻了。
由於我的雙手長期被吊銬,後來就不能動彈了。到後來被折磨得滴水不進,他們又強行給我灌濃鹽水,灌多了又弄去搶救輸液。輸液期間也不讓我小便,結果尿流到床上,當時在醫院就遭暴打。四個月後,我已不能動彈。惡警們見任何手段都改變不了我,怕我繼續下去會使一些走了彎路的昔日同修明白過來,只好決定讓我保外就醫。就這樣,我於2004年9月9日回到家中。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0/30/540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