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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大法身體恢復健康 不放棄信仰再遭勞教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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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15日】廣東省揭東縣雲路鎮有一法輪功學員A,他經親戚介紹1996年春節開始學煉法輪功動作,同年五月才找到一本《轉法輪》。他識字不多,花費近一年時間才把《轉法輪》的字全部學會,但法輪功的祛病健身奇效使他深知大法的珍貴。

A同修得法前一身病,鼻子經常流血,一發病就止不住,失血過多;經常全身酸痛,長期吃藥無效,也練過很多種氣功,還到過湖北省跟氣功師學習,病根也不除。

從1996年學了法輪大法後,他經過修煉一段時間,病痛全部消失,並且被《轉法輪》裏面的法理吸引住了。「氣功是修煉,是超常的東西,不是常人中的體操,必須重心性才能好病或長功。」(《轉法輪》)他從此按「真善忍」的要求去修煉,一味提高自己的心性做好人,全家過得和和睦睦。

但1999年7.20後,江氏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他也遭到迫害。A同修於2000年6月25日在外煉功被惡警非法綁架到拘留所。因不放棄修煉大法,A同修被拘留15天後輾轉到雲路鎮政府繼續迫害。前後共49天,並且被勒索人民幣1000多元(美其名叫管理費,每天30元)。因為他不配合簽名放棄修煉、寫保證書,2001年3月4日在店鋪做生意時突然被雲路派出所惡警非法綁架,隨後即被非法送去三水勞教一年之久。人被抓後,生意中斷、破產(損失人民幣約七萬元左右),為了生活,家人不得不變賣掉鋪面。

從三水回來後,A同修也沒有一日安寧,每逢節假日,當地派出所惡警就到家中騷擾。到2002年十六大前(即2002年9月16日)一個中午,三個治安員與三個警察竄到A同修家,要A同修保證不煉功不去北京,這樣無理取鬧遭到A同修的反問:「你們是法律的捍衛者,哪一條法律允許你們這樣做?人民首都不許人民去,是何道理?」他們六人二話沒說就將A同修綁架到派出所(同時將他家的摩托車搶去,至今未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公安人員未經檢察院或法院批准竄入民宅,違者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勞役。幹警們在中國土地上執法犯法,何故?

更甚者是16日夜晚,雲路派出所所長用電纜線抽打A同修,一打連續十三四下才停一下。打後還命令其它人員用手銬將A同修扣在鐵窗上兩夜兩日之久。至18日被幾個人強行拖到揭東縣拘留所,再加重迫害。惡警鄭銳鵬、高偉彬、謝奕新用糖糕、酒引誘刑事犯三人(其中一人綽號叫青蛙,另一名是鄰村大窖人。)叫他們打A同修,惡警揚言說「不打,包括刑事犯十幾人都不許睡覺;打,可提前釋放(後來真有一人提前釋放)。」於是他們就拳打腳踢A同修。謝奕生在窗外指使三個犯人用鞋抽打臉部,若不配合就拿來牙籤再用刑(刺指甲),但A同修不但不配合反而勸他們不要助紂為虐。因此惡警們再將A同修拖到揭東看守所迫害,用「車輪戰」(長時間不給睡覺)、上廁所,但惡警看到仍然無法改變A同修的信仰,又將他送到三水勞教所迫害一年半,在二進三水期間的迫害聽起來更令人氣憤。在三水勞教所因不寫三書也同樣不讓睡覺、釘指甲、燙開水、電棍、用開水澆、不給學員洗澡(夏天有時半個月沒有沖涼),一個星期不給站、不給坐,只能蹲著,蹲得腳都腫脹、麻木,無法動彈,直到一個月後腳的麻木症狀才消失。有一罪犯看到後說:「你們若不是煉功人,根本無法恢復健康,看到你們不用吃藥能恢復就知道法輪功的神奇,你們老師真偉大!」

善良的人們,請細心觀察你所遇到的法輪功真修弟子吧,他們都是按「真善忍」在修自己、提高心性,但卻遭到如此的迫害。也請善良人能站到正義一邊說句公道話,共同制止這場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江澤民一夥因迫害法輪功而遭多國起訴,勸一聲幹警們:該清醒了,歷史上迫害善良民眾的有誰能逃過歷史的審判,回頭才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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