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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六盤水大法弟子曹軍慘遭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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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2日】曹軍,男,今年28歲,大專文化,貴州水城礦務局下屬的汪家寨一個宣傳科工作。1997年下半年得法,2000年單位因他煉法輪功罰他下井挖煤,幾個月後又調到井上打雜工。曹軍為了證實大法,討個公道,2001年11月14日到北京天安門,在金水橋上掛了一面錦旗,錦旗上寫有「法輪大法好」。曹軍掛好錦旗正準備離開時被武警抓住,塞進一輛依維柯,然後又送到大概是天安門分局,被惡警打了兩巴掌後又被送走(同時還有八、九個法輪功學員,分兩輛車拉走),他被反背手銬著送到盧溝橋拘留所,在那裏給照了相後又送到了豐台區的一個派出所。

在豐台區派出所,由於曹軍拒不回答姓名和地址,派出所政委韓滿卿(警號041502)拿來一根粗電棍,後又拿來兩根小的電棍,三根電棍電他的手指尖、手心、頭、耳根、嘴、肋骨、肚子、臉、還有大腿根,嘴打腫了、身上、手上都起了泡,電棍電了幾個小時,兩根小的電棍都沒電了。還有六、七個警察對他拳打腳踢。曹軍對他們說:「你們不要這樣對我,我不是壞人,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惡警們說:「我們樂意這樣,這你管不著!我們就要圖這個惡報!反正你也沒有姓名,打死你,挖個坑埋了就完了唄!」說完還不停的破口大罵。

在曹軍快撐不住的時候,又進來幾個惡警,先是觀看曹軍被打,後又直接參與毆打,還很高興的樣子。打曹軍最狠的是警號為041490的警察和一個穿皮夾克的便衣。曹軍從他們的眼睛裏看到的是麻木、冷酷、殘忍、完全沒有了人性。後來曹軍在惡警們的毆打加誘騙之下說出了自己的姓名和地址。之後曹軍被關在一間黑屋子裏,黑屋子外面有一個鐵籠子,鐵籠子裏關著從東北來北京為法輪功說公道話的六十多歲的老太太。當老太太質問惡警們為甚麼毆打曹軍時,惡警們竟撒謊說沒有打人。

一位姓薛的女士把曹軍接到六盤水駐京辦事處。在辦事處,曹軍尋找機會趁機跑了出來,之後流浪在外。為了生存,曹軍到一家電腦店裏打工。六盤水610辦公室和市公安局各部門四處找他,曹軍父母居住處也經常有可疑人員盯梢。2002年元月份,曹軍被單位開除公職。

2002年元宵節後,公安人員逼迫曹軍的女朋友協助去找曹軍,找到曹軍居住處,曹軍又走脫。2002年10月中旬,公安人員到曹軍的女朋友家裏抄家,把曹軍的大法書和電話號碼抄走。2002年10月25日早上五點公安人員又到曹軍父母家抄家,抄走了曹軍的照片。2002年10月28日曹軍與其母親(法輪功學員)及其他功友在貴陽被抓。後來曹軍被關押在貴陽市第二看守所,並且惡警不准家人相見。

2003年8月22日,貴陽烏當區法院在一個偏僻角落開庭,以所謂「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的罪名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六盤水法輪功學員莫代瓊被判16年,曹軍被判8年。現在,曹軍被關押在都勻,其父去看他時,他瘦得皮包骨頭全身長滿疥瘡。

曹軍地址:貴州省都勻市羊昌路26號信箱四監室
郵編:5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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