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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華社副社長徐錫安、記者李敬臣的追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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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2日】追查國際2004年10月19日發布對新華社副社長徐錫安、記者李敬臣的追查通告,內容如下:

2001年1月23日天安門自焚偽案後,新華社大規模編造詆毀和誹謗法輪功的文章。時任北京市常委、北京市教工委書記、教委主任的徐錫安,緊跟教育部長陳至立在北京教育系統內迫害法輪功。2001年2月1日教育部召開座談會,以天安門自焚偽案為打壓藉口,要求全國各級學校實施「校園拒絕邪教活動」[1],北京市由教委主任徐錫安積極部署,要求全市教職工和青少年學生積極參與「同法輪功鬥爭」[2],徐主編《校園拒絕邪教》一書推向全國校園,成為污衊法輪功、毒害青少年的教本。[3]

徐錫安,1945年1月15日生,2001年11月任新華通訊社黨組副書記、副社長。2003年2月當選第十屆全國政協委員。在鎮壓法輪功運動中,新華社一直扮演著舉足輕重的幫兇角色。徐錫安身為該社領導幹部,本組織將其列為重要追查對像。

李敬臣,新華社記者、《半月談》主編,於2000年03月24日[4]、2000年4月12日[5]、2000年4月19日[6]、2001年04月07日[7]發表多篇污衊法輪功的負面報導,文章以報導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上有關中國人權狀況提案的方式,複製政府謊言、引導人民仇恨,為迫害推波助瀾。

有鑑於此,「追查國際」將對徐錫安、李敬臣等利用輿論煽動民眾對法輪功的仇恨等行為進行追查。根據案例法,2003年12月,盧旺達國際戰爭罪法庭對三名在1994年的大屠殺中利用媒體煽動仇恨和妖魔化被攻擊對像的男子進行審判,兩人被判無期徒刑,另一人被判35年徒刑。」追查國際」會將所有掌握的證據和事實作為法律依據呈送給國際法庭,尋求對上述人員的法律審判。

「追查國際」歡迎知情人收集並保存上述責任人的個人資料、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包括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在適當的時機以安全可靠的方式送交給本組織。有條件的可以帶到國外郵寄給我們,請注意中國大陸實行網絡、電信監控,注意安全。對您的正義之舉將給與特別的感謝和嘉獎。追查國際還將根據」迫害信仰自由的外國人包括其配偶子女」不得進入民主國家的有關法案,將責任人的犯罪記錄遞交各國海關和移民部門備案。

參考資料:
1.《中國教育報》2001年2月2日,「教育部召開江澤民同志《談話》發表一週年座談會」
2.《中國教育報》2001年2月13日。
3. 《北京晨報》,2001年02月12日。
4.《人民日報》,2000年03月24日,新華社日內瓦3月23日電,「我代表嚴斥美對中國人權狀況的攻擊」
5. 《中國青年報》2000年4月14日,新華社日內瓦4月12日電,「一些西方國家以此指責中國令人驚訝」
6. 《天津日報 第3版 國際新聞欄目》新華社日內瓦4月18日電,「在人權問題上搞對抗沒有出路」
7. 《心路網》2001年04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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