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我又一次因絕食被關進了小號站了一天,又被關進了嚴管室,看管我們的是普通勞教人員,就是刑事犯。她們為了自己多減期就想強制轉化我,得到大隊長韓建旻的同意,一個晚上,她們用布帶將我吊綁在小號的鐵欄杆上,兩胳膊抻直,兩腿分開成一字,用椅子靠背的尖端撞擊陰部,口吐下流的話,用冷水往我身上潑,往嘴裏灌,有時從鼻孔裏噴出來;她們用布帶,在布帶上繫了許多疙瘩,兩個人拽著布帶在陰部底下用力來回拉;用辣椒粉往陰道裏捅;用木板往身上打,逼我說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話,拿筆來讓我寫。當時動手普教四個人有:郭玲、孫波、王芳、另一個忘了名。不管她們多狠多惡,我始終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我一直在發正念:「與法同在;法正乾坤,邪惡全滅;決不向邪惡妥協;不是我的業力我不承受。」這四句話我反覆默背直到最後,大概時間能有一個小時,當她們給我鬆綁放下來以後,我已經站不住了,我當時跪在地上哭了,我沒有錯,為甚麼要對我這樣。我感謝師父救了我,我知道是師父在替我承受。孫波問我:「你就是不轉化?」我說:「你死了這個心吧!今天我死在上面也不會轉化的,我就相信大法,之後,在嚴管室裏,我兩手被銬在床上,兩腳用布條綁在床上,床板之間間距很大,沒有被蓋,人躺在床上。從被關進小號到嚴管室裏這期間整整十八天。
二○○二年八月隊裏讓我們背院規院紀三十條,當時,我想只有四條不能背,其它的一些背背倒可以,後來我悟到了不應該背,也不應該讀。一個大法弟子怎麼能去按照他們的院規院紀做,修煉人應該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該怎麼做用法的標準衡量,我把這個想法告訴了我們室內的每一個同修,共十多個人,她們都表示是對的,只有一個同修例外。當她們再讓我們背、讀時,我們這些認為對的同修誰也不去背、讀。王欣(普教)就魔性大發,對我們非打即罵,中午不許休息,讓我們站著,幹活回來照常晚上繼續站,第一天站到十一點,第二、三、四天站到下半夜一點,第五天站到十二點半。當時我承受的是最重的,打我也是最厲害的,因為賈青(普教)告訴楊甡甡(隊長)是我帶的頭。
二○○二年九月,隊裏要求我們每次看見她們(隊長)的時候都要問她們好,當時我就不願意問,可是又有些常人心沒有放下,問了幾次又總覺得不對,不問她們也不是我沒有禮貌,對別人好是用心去對待,而不在於人的這種表達形式,修煉人說出的話就要是真心話,至於每個人好與不好那應該是用宇宙的法理衡量,再說我敬重的是有德的人,而不是他們。有一次晚上,劉玉嬋(隊長)到我們室裏來,我們室內的人沒有問她好,她就讓我們站起來輪著問,到我這我就不問,並向她證實法,為此,每天晚上幹完活回來都讓我站到十一點,連站了七天。
二○○二年臘月三十,教養院裏舉行升國旗儀式,我沒有參加。「在這片土地上,大法在這裏遭迫害、師父遭誹謗,還有那麼多不明真象的人深受其害。」每當我想起這些心裏都很難過。楊甡甡(中隊長)問我:「你還是不是中國人?你是不是生長在這片土地上?你連升國旗都不去。」我說:「我是中國人,我也生長在這片土地上,我不反對誰,只是這麼好的大法不該遭迫害。」她當即就打我一個耳光,又打我一拳。而後就讓我罰站,初一晚上,楊甡甡找我說:「你承不承認錯,後不後悔?」我說:我沒錯,我也不後悔。我知道她們是理解不了我的,我又被罰站。
二○○三年二月十三日,隊部利用普教犯對我們這些大法弟子搜身,看我們身上是否帶有經文,她們要求我們把衣服全部脫掉,我不配合她們,向她們證實法,並告訴她們不該對我們這樣,等其他人都檢查完了以後,有人(隊長)問我,「能不能做到不傳抄經文。」她們看我不答應。又問我,「能不能遵守院規院紀。」我說:「我就按照大法的標準去做。」她們又說:「那你能不能聽這些隊長的話。」我還是說:「我就按照大法的標準做。」她們找來王欣(普教)、張陽(普教)對我大打出手,趙陽(隊長)看我不服從她們。就用手打我的頭,用膝蓋頂撞我的前額(當時我是坐在地上的)。她出去了以後,萬雅琳(副大隊長)進來說:「你連我都不看在眼裏,你們的隊長就更不看在眼裏了。」她狠狠的打了我三個耳光,然後又找來幾個普教打我,這些人又兇又狠,我從頭到腳滿身是傷,她們把印有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紙張塞到我的內衣裏,萬雅琳說:「一個連隊長話都不聽的誰敢要。」她就指使普教把我帶到樓下的小號裏,剛到小號裏,四個普教的人又把我重打一頓,我當時想,只要我做的對,我就不怕。過後,孫波(普教)說,我不管你原來背不背院規院紀,在這裏必須背,我一直堅持不背、也不讀,她們拿筆來讓我寫我也不寫,晚上看管小號的人告訴我,我的左眼已經是腫的,整個都是青色的,頭髮在她們打的時候被揪的不像樣子。我知道頭上被她們朝牆撞已經有好幾個大包,夜間站了一夜;
第二天早上,她們開始讓我蹲著,蹲了一會,又痛又麻,痛厲害的時候,我就伸伸腿,隨即孫波就會上來一頓重打,一天下來,能有十幾次,每次都會感到疼痛難忍,因為舊傷沒好,又添新傷,最厲害的是腰部往下,特別是大腿,基本上都是青色的,去廁所的時候,兩腿已經不聽使喚了,走路兩腿不由自主的抬得很高,腿腳都往裏撇,很無力,吃勁的扶著牆慢慢的走,下蹲的時候很費勁。不管怎麼樣,我都要堅定到底,不給自己已證悟的一切抹黑,到了晚上她們又讓我坐著,她們說:「你不是修煉嗎?不煉還不行哪。」雙手打著背銬,盤腿坐在地上,夜間,萬雅琳進來查房,我跟她說:「如果有車,我要去醫院。」她說:「你們修煉人不是沒病嗎?我說:「是沒病,可我這全是外傷,我兩腿站立已經很費勁了,我要到醫院檢查。」她們是害怕見人的,也不會帶我去醫院的,她說了一些別的,又點著我的名字說:「全院就你一個敢升國旗不去,你就在小號裏等著下捕票吧。」我沒有絲毫的懼怕,在我遭受邪惡迫害的時候,我背法背的最多的就是師父寫的《正念正行》,法能使我堅定,法能使我剛強,第三天早晨又讓我蹲著,她們把印有誹謗大法、誹謗師父的紙張,貼在我蹲著能看到的地方;下午一點左右,她們把我帶到另一個小號裏,綁在欄杆上,葛紅、王欣、孫波、還有一個,都是普教的人,把師父的法像貼在牆上,(大約七、八張)亂寫亂畫,誹謗大法、謾罵師父,又把這些往我的內衣內褲裏塞,貼在帽子上、衣服上都是。有把著的,壓著我的,在我身上寫著一些卑鄙、下流的話,折磨我大約有二小時,看這些都不起作用,又強制我蹲著,雙手向後兩側高高的抬起,銬綁在小號的欄杆上,她們說:「叫你坐小燕飛機。」直到吃晚飯的時間才放下來,吃完飯,繼續蹲著,雙手背向身後銬綁在欄杆上,到午夜2點,才把綁在欄杆上的布條解下來,繼續蹲著,打著背銬。第四天,中午,從外面進來一個普教(忘記姓名)說:「就她一個沒有轉化,(指在小號裏),來教訓教訓她。」過來三、四個人把我拳打腳踢了一頓。下午,萬雅琳找我到她們的辦公室裏對我說:「我們這要往馬三家送人,選來選去覺得你最合適,你有沒有甚麼要準備的。」幾天來,對我的迫害,我所承受的非常的大,已經是幾天幾夜沒有睡覺了,精神有些不佳,但我心卻很平靜,無論她們說甚麼,用甚麼樣的方式折磨我,我都不動心,我就堅信大法,只要我做的對,我就一定堅持到底。第五天,她們讓我站起來,我已兩腿無力,站不住了,站著就倒。葛紅(普教)就將我胳臂平直伸開用布帶綁在欄杆上,又是二天,此時非常睏倦,常常是控制不住的閉上眼睛,剛一閉上眼睛,看著我的人就叫睜開眼睛,白天、夜晚都是如此,整整六天六夜沒讓睡覺。以後,大約有半個月的時間,即便讓睡覺每晚也只有二、三個小時或三、四個小時,其餘時間都是站著,打著背銬。這段時間我人已被折磨的瘦的皮包骨頭,腿腫得平時穿著很寬鬆的襯褲,此時,就像繃帶被綁在腿上,腳腫得又寬又厚,手也是腫的,手脖被手銬銬的破皮凸起很高,因為長時間的光腳站著,腳底與地板之間都粘在一起,往起拔的時候很痛,腿腫脹得上廁所都蹲不下。葛紅基本上每天都拿著師父的法像當著我的面糟蹋,說著一些對大法犯罪的話,我身體上的承受是很大的,但我精神上的承受更大,最讓我難受的是,侮辱大法、侮辱師父。我一直在告訴她不要這樣做,對大法犯罪才是真正的犯罪,我的師父是應該受到尊敬的,他是救人的,善惡有報這是天理。有一次,萬雅琳進來對我說:「告訴你不要以為教養院管不了你,二中隊叫你帶的一塌糊塗,沒有你,二中隊挺好。」我想如果真的把二中隊的同修都帶動起來,做好我們該做的, 那是我的自豪,可是,我很遺憾,沒有做的那麼好,我非常敬佩那些做的好的同修,由於長時間的缺少睡眠,身體很疲憊,當精神好一些的時候,我就背法、發正念不管怎樣我都要堅定的走過來,正念正行,決不向邪惡妥協,決不答應她們的要求,讓其知道大法弟子是好樣的。葛紅說:「你真是連死都放下了。」她們看我被折磨的已經不成樣子,也沒動搖我的心,就把我的背銬改為前銬,讓我正常時間睡覺,其餘時間還是繼續站,持續了幾天,我感到了承受到了極限,站著已經很費勁了,經常向後或側邊倒,經常頭暈、噁心,她們看我到這種程度,也說允許我每天可以少坐一會,,從進小號的那一天到這裏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她們準備讓我到樓下勞動,當我把在小號裏的帽子摘掉後,她們都吃了一驚,我的頭髮已經白了很多。腳腫得連鞋都穿不上,視力下降得人離我很近我看著都模糊不清。讓我洗漱,卻不給拿我的洗漱用具,只好用公共手盆,在廁所裏撿了一塊抹布當毛巾用,我被折磨了一個月,此時,已經全身無力,站著都受困難,連洗衣服的勁都沒有。到樓下去幹活的時候,上、下樓梯很吃力的把著扶手走,腿腳都是麻木的,手也是麻木的,都不聽使喚,走路腿、腳往裏撇的很厲害,有的同修看到我,難受的轉過頭去掉眼淚;在幹活方面,她們經常以早交活為藉口,中午、晚上不讓休息,有時甚至幹到下半夜一點。我的手紙用完了,告訴多次就是不給賣,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只好問別人要,有的人害怕不敢給,有好心人給我一點,我就省著用,真難的。從下去幹活到最後離開小號,又是一個月,在那惡劣的環境中,共二個月時間的折磨,用盡了各式各樣的方法,目地就是想把我的意志摧垮,修煉人只要堅定正念,用法衡量,就沒有闖不過去的關。普教的人對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受大隊部的指使,每天普教的人都要把小號的情況向大隊部彙報。
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早晨,活還沒有來,她們把人都集中到飯堂裏,坐著唱歌,一會兒,楊甡甡(中隊長)進來,她們都起立問好,我沒有站起來,我說,我不是犯人,我沒有錯,看見你,我也沒有必要站起來,她叫我到寢室裏站著,一會兒,一塊下樓幹活了。接近中午的時候,楊甡甡找我說:「你承不承認錯,再看到我的時候,你站不站起來?」我說:「我沒錯,再看到你我也不站。」她說:「給你找個地方反省反省。」接著,把我送到了小號裏,晚上,普教的人把我的雙手銬在了小號的欄杆上,用布條綁住,夜間,韓建旻進來說:「如果不把你關進來,明天可能就有三個不站起來,後天可能就有十個。」我除了吃飯時間能坐下一會,吃完飯馬上就讓站起來被銬上,就這樣又是四天四夜沒讓睡覺。第五天開始,是下半夜一點才讓睡覺,打著背銬,以後每天都是下半夜一點才讓睡覺,經常是因為睏倦的站立不住,頭撞在小號的欄杆上好幾個大包。正是秋天的時候,進小號時,穿著很單薄,以後天氣也越來越冷。小號屋裏的窗戶朝北,對著小號的窗戶是打開的,我所在的小號緊挨著窗戶,白天,夜晚都是敞開的,白天都很冷,熬到一點,已經睏的不成樣子,卻又被凍的睡不著覺,不給被、褥,只能頭枕著手紙睡覺,手打著背銬,連晚上睡覺也不給打開,睡著了,又常常被凍醒,這一次我又被折磨了十八天。(其中只有一夜給了一床褥子)。
以上所寫是我在大連教養院女子大隊,遭受迫害最重的幾次,這也是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