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東安丘市官莊鎮黨委對龐玉葉的殘酷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23日】我叫龐玉葉,女,今年27歲,家住安丘官莊鎮。關於我曾經被官莊鎮黨委慘無人道的迫害的情況,有的人可能知道一點,有的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下面我把我曾經遭受的迫害事實告訴大家,只是希望大家能從中分清善惡,分辨一下到底是誰在犯罪,從中做出自己正義良知的選擇。奉勸那些仍然對大法及學員行兇、干擾的惡人惡警,不要讓自己的行為斷送了自己的未來。

我於1996年7月學煉法輪功後,知道這是一部教人做好人,使修煉者逐漸達到同化「真善忍」的高德大法。雖然我知道法輪大法好,但有的時候並沒有真正按照煉功人的標準去做,現在回想起來內心還十分慚愧。

1999年7月20日,江澤民只因為學煉法輪功的人多,心生嫉妒,將自己的獨斷行為凌駕於憲法之上,把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定為×教。廣大學員依法上訪,向有關領導闡明我們的真實情況,卻遭到了人民公安(執法人員)的非法抓、打、關押。車站被執法人員佔據,如果查到或懷疑是法輪功學員,不但不讓上車反而非法抓捕起來,剝奪了憲法賦予公民應有的權利,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拘留、勞教、判刑。

在良心與正義面前,我於2000年1月22日進京上訪,在濰坊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4天,後又被官莊鎮派出所所長劫持回安丘市公安局,非法關押在安丘市看守所,以「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一個月,並抄了家。從看守所出來後,在官莊鎮派出所被鎮黨委書記齊衍升勒索罰款1000元才放我回家。在家期間,齊衍升和郭福成經常到我家騷擾,還警告我不許到處走,更不能離開家等,晚上經常有人在我家周圍監視。

有一次,派出所所長李志曉領著三個民警到我家來騷擾,問我還煉不煉,我說這麼好的功法怎麼不煉呢?他就不高興,把我綁架進了派出所。李志曉讓我寫對法輪功的認識,我便實事求是的寫。李把政法委書記楊春曉叫來看我寫的認識,他倆看完後,李志曉狠狠的搧了我一個耳光,把我關進了計生辦的一個屋裏。困境中我絕食4天,第6天楊春曉逼迫我寫保證,才讓我回家。鎮黨委齊衍升和郭福成幾乎每天都要到我家騷擾一趟。

2000年6月28日我和兩個功友履行憲法賦予的權利,再次進京上訪,所謂執法人員不許我們說話,並把我們抓起來。官莊鎮政法委書記楊春曉、派出所所長李志曉和一民警到駐京辦事處,李志曉把我們打進車裏說:「回去再好好收拾你們」。

車在計生辦院門前停住了,我被李志曉從車裏拽出來,天很黑,只見有兩三個屋的燈亮著,大門已關上,只留個小門,院裏站了許多穿白襯衣的黨委人員和派出所民警,郭福成嚷著:那個女的呢?一把將我摔進院內,又有幾個人對我拳打腳踢,只聽啪啪的打人聲。我被摔趴在水泥地上,又被他們打進南邊的空屋裏,才拉開電燈。我被打的有點迷糊,頭髮被打散了,緊跟著幾個民警對我非法審問,稍微不配合,就對我拳打腳踢。

男學員馬金寶被打的趴在水泥地上,他們將我和馬金寶關在同一個屋裏,不准上廁所,實在憋不住只能在屋裏大小便,後來才允許我上廁所。

經常迫害我的人有鎮黨委書記齊衍升、副鎮長郭福成,原計生辦主任徐刻信、林業站長張瑞文和原派出所民警鄭洪昌。第二天中午,齊衍升把我叫出去,在東南角那間沒門的倉庫裏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他用手啪啪打了我兩個耳光,一邊問話一邊把我拽到他跟前,用穿著皮鞋的腳把我跺倒在牆邊,見我不聽,他又把我關回屋裏。

在這裏我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遭受了黨委人員和派出所民警的瘋狂迫害。為了抗議他們非法關押與迫害,我開始絕食絕水。到了第二天的下午,齊衍升指使郭福成、徐刻信和鄭洪昌把我叫出來,在計生辦家屬院門口一邊,郭福成和鄭洪昌把我摁在牆上,徐刻信摁著我的頭,給我灌摻了酒的涼水。齊衍升在一邊拿著酒水,見我不張嘴,徐刻信嚷著:來個老虎剔牙。他用鉗子般的手掰開我的嘴,強行灌酒水。我全身動不了,被酒水嗆的難受。齊衍升在一邊看著說:差不多了,灌進去不少了。他們才鬆開手,徐刻信還邪惡的說:撒了不少。又把剩下的酒水潑在我身上。我不再絕食,他們卻把親朋送來的食物扣留,每天只給一個饅頭,讓我喝涼水。

有一天晚上下著雨,院裏傳來啪啪的打人聲和徐刻信、張瑞文等人的謾罵聲。一會兒他們打開關押我的門,徐刻信把我揪出去,一腳把我揣在門前那排冬青樹上,又拽起來打。問我還煉不煉,我說煉,徐又一腳把我揣趴在冬青上,接著拽起來打,還邪惡的拽著我的衣領說:「把你的衣服脫了,吊到籃球桿上叫人看看。」一直在一邊觀看的齊衍升拽了一下徐刻信的衣服,徐才沒那麼做。

徐和張瑞文不停的把我摔趴在滿是雨水的水泥地上,徐累的喘著粗氣,又拽起我來用腳踢,張瑞文一邊摔打著我,一邊笑著說「你像個皮球,打著很好玩」。他們幾個把我摔打到籃球桿邊,女學員張淑華雙手被吊銬在籃球桿上,吊站在那裏,徐嚷著「看看你們那熊樣」。

有天中午,太陽光很強,天很熱,齊衍升、郭福成等人吃過午飯後,把我們6個大法學員叫出去說「活動活動」,張瑞文逼迫我們圍著籃球場跑步100圈,鄭洪昌在一邊數著,齊、徐坐在樹蔭下看著我們,郭福成和張瑞文亂嚷著讓我們快跑。由於連日的迫害,有的大法學員跑不動,郭福成就拿著一把破掃帚打著我們跑,掃帚被打散了,就用掃帚條抽打我們。女學員王淑芬被他們迫害得跑不動,郭福成就用掃帚條抽打她,把她的鞋子強行脫去,打著她赤腳跑。鄭洪昌數到快20圈的時候,張瑞文用舀子舀涼水往我們身上潑,還嚷著讓我們涼快涼快,直到王淑芬的腳被曬燙的水泥地烙起燎泡才讓我們停下來。

有一天,張瑞文拿著一塊約30釐米長,7-8釐米寬的木板和鄭洪昌到關押我的屋裏,張逼迫我靠牆根站著,拽出我的手打手心,他倆笑呲呲的問我疼不疼,張瑞文嬉皮笑臉的說:以後就用這木板打你。

一天晚上,張瑞文和鄭洪昌拿著木板、舀子問我熱不熱,張瑞文往我身上潑了一舀子涼水(關押我的屋裏有一個水龍頭),又舀著涼水去潑其他學員,回來後,張、鄭亂吼著用木板打著我,用涼水去潑其他三個學員的衣服和地面後,又用涼水把我身上的衣服和睡覺的地面潑濕才停手。

在非法關押20多天後的一個晚上,計生辦院內的燈關掉後,喝的醉醺醺的徐刻信、張、郭等人亂嚷著又開始打罵我們。徐刻信把我和馬金寶從關押我們的屋裏拉到院內,張瑞文用木板使勁打我,用腳踹我屁股,郭福成嚷著:你們這些人就是揍輕了。張讓徐刻信和鄭洪昌把我摁趴在地上,用木板使勁啪啪的打我屁股,疼得我直叫。

張打累了又逼著馬金寶用那塊木板打我,張瑞文嫌馬金寶沒使勁打,氣憤的把馬金寶推開,拿過木板使勁的打我。張教著逼迫我罵師父,我不罵,他們三人就把我拽起來,摁在馬金寶身上拳打腳踢,見我們不罵,又去打其他學員,嚷著叫學員罵師父……等他們折騰夠了,徐刻信把我拽起來和馬金寶一起又關回屋裏。

我被他們打得不敢邁步,全身疼,披頭散髮的站在屋裏,屁股疼的不敢蹲、坐。馬金寶也被打的趴在地面上,疼得直出聲。徐刻信突然又回來,從窗外拽著我的頭髮嚷著:我就不信制不服你。這次我被黨委非法關押一個月,並罰款2000元。

回家後,齊衍升、郭福成等人三天兩頭到我家騷擾。幾個月後,我被迫離開家。就在我離家的下午,齊衍升、郭福成等人和派出所民警到我家搜家,恐嚇我的家人,把剛回娘家的四姐嚇出憂鬱症,住進了醫院,她兩個月大的孩子只得由年邁的父母照顧,此後近兩年的時間四姐的病才好。

我到了淄博做大法真象資料工作,這裏大多是被迫害的有家不能回的學員,做了不長時間,2000年的12月19日下午4、5點鐘,門外有許多說話聲,緊跟著有人敲我們的門,我意識到是警察找上門來了。他們瘋狂的拍打著我們的門,在門外叫喊著,拍打著……三個小時後開始撬門鎖,回想在安丘遭受的迫害,聽到他們撬鎖聲和門外雜亂的聲音,我產生了怕心。他們撬開鎖闖入房中,我在廚房看到有許多便衣闖進屋裏,其中一個拿著手機在向他們的領導彙報這裏的情況,我不想被他們抓走,無奈的拉開窗子蹲在了窗台上……當醒來時,已在淄博醫院,有人在我耳邊問我叫甚麼名字,頭腦稍微清醒時,一個姓邊的指導員告訴我:你的脾臟破裂,動了手術,左眼眉縫了兩針,腿也斷了一條,多處骨折,還有輕微腦震盪。每天有兩男一女三個警察「看護」著我,他們不斷的問我叫甚麼名字,後來我就告訴了他們。

就在家人來的前兩天,邊指導員又重新記錄我的事,他把他們闖入房中才導致我跳樓一事,改為我跳樓後他們才闖入房中的,我知道他們這是在推卸責任,無可奈何的簽了字。我內心充滿自責,覺得自己已不配做大法學員。我家人一到淄博就被公安以付醫藥費為名罰去5000元錢。沒幾天,「看護」我的警察全走了,本來定好的手術日期也停了下來,院方說:要我們交上5000元錢,才能做手術。家人實在沒錢,不得不離開,讓我一個人呆在醫院,同病房的人都照顧我,在此我要感謝那些曾經幫助、照顧我的人。

後來有兩個醫生跟我說,如果再不手術,就會導致股骨頭壞死,成為殘廢人。過了十幾天,他們通知我家人,錢也不要了,只要把我接走就行了。親朋冒著大雪把我接回家,父母年事已高,沒有能力讓我住院,在姐姐、姐夫、哥哥、嫂子的資助下,我共做了五次手術,醫藥費就花了近四萬元,不僅花去了他們的積蓄,有的還替我背了許多債。就在這樣的情況下,鎮黨委不但沒把罰去的3000元錢歸還我,反而把去黨委要罰款錢的家人訓了一頓,並且到了他們認為緊張的日子就到我家騷擾一次,搞的家人不得安寧。

在我第一次出院躺在炕上時,他們派了兩個所謂的學員來洗腦。由於我學法不深,也就糊裏糊塗的隨之被洗腦了。因放棄了修煉,身體也隨即開始逐漸惡化。就在我和家人無助的情況下,我又回到了大法中來。回想自己以前的那種痛苦經歷,都是因為惡人惡警對我的迫害造成的。

這就是官莊鎮黨委曾經對我迫害的事實。我作為一名中國公民,享有憲法賦予我的權力。我要依法提出控告:控告原官莊鎮黨委書記王國明,原政法委書記:楊春曉,原計生辦主任:徐刻信,林業站長:張瑞文,原派出所長李志曉,民警:鄭洪昌,副鎮長:齊衍升、郭福成。

我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義之劍會高懸。每個公民都有義務、有責任去履行憲法賦予我們的權利,我們依法向有關國家領導人及世人講清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的事實,是絕對符合我國法律的。而那些把江××的獨斷行為作為迫害法輪功及學員藉口的惡人惡警,必將受到法律的正義審判和人類道德、良知的譴責。

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必有昭雪的那一天。常人有句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迫害信仰真善忍的人,下場必定是悲慘的。衷心祝大家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永保幸福平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