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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東縣法輪功學員譚江元、張先兆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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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4日】
  • 湖南省祁東縣法輪功學員譚江元遭受迫害的過程

  • 湖南省祁東縣法輪功學員張先兆向遭受迫害的經過

  • 湖南省祁東縣法輪功學員譚江元遭受迫害的過程

    譚江元,男,漢族,現年39歲,湖南省祁東縣步雲橋鎮泮芹村農民。他自1996年修煉法輪功以後,身心受益,以前有過的關節炎,支氣管炎,骨質增生,肝炎等都不翼而飛了。他暗自慶幸自己能得到這麼好的功法,並堅定的要按法輪大法的標準不斷的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

    可是1999年7月20日以來,江澤民不斷的對法輪功進行殘酷迫害。1999年11月,由於他堅持煉法輪功,當地惡人把他拘留了15天。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譚江元想把自己受益的真實情況向中央領導說明。於是,1999年12月11日他與幾位法輪功學員共同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便衣警察盤問他們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說是,警察就把他們抓進天安門前的派出所。在車上一警察拿出《轉法輪》,書上面有警察寫的罵法輪功師父的話,要譚江元他們讀。譚江元拿過來只讀了書中的論語,警察立即搶過去,惡狠狠的說:「我叫你讀!我叫你讀!」一邊說,一邊打譚江元,到派出所門前才住手,把譚江元的右眼和臉上打腫了好大一片。之後警察把他們分別送至各地辦事處,當地派出所把譚江元接回關進祁東拘留所,說是他帶其他人上京的,又把他轉到看守所,判他一年半的勞教,說他們擾亂了社會治安,送到衡陽三塘勞教所4隊。

    譚江元在一次煉功中被大隊長看見,大隊長把他叫去,叫他不要煉。譚江元就將自己煉功身心受益和做好人的事向他們說了,談了二個小時。他們見譚江元仍然要煉,就把他銬在窗子上腳尖點地達半小時之久,值班人員看見譚江元手腫得很大,報告大隊長時才將譚江元放下。之後又將譚江元轉到長沙新開鋪勞教所,在入教時的一個星期中,譚江元只睡了20來個小時:白天軍訓,夜晚被值班人員看著,不准睡覺,一閤眼就打。

    譚江元被送到11大隊4分隊,被迫進行高強度的體力勞動,每天18小時,而且經常還有兩個押控人員對他實行24小時跟蹤,使他失去了人身自由,時不時還對他施加精神壓力。雖然受盡了精神和肉體折磨,但譚江元仍然堅持修煉做好人,分隊長毛偉說譚江元思想不能轉化就月月加刑。有一次譚江元看見三分隊長對法輪功學員匡代傑捆綁後進行毒打,譚江元當時上去制止:「如果你們這樣對待大法弟子,我們所有的大法弟子都絕食。」隊長他們害怕了,叫來高所長和其他人員找譚江元談心並威嚇他,又找來一些吸毒人員作證;說沒有打匡代傑,之後又無故將譚江元加刑半年,於2001年11月份才放譚江元回家,共計非法關了他2年零10天。

    2002年7月份,正是農忙的季節,步雲橋派出所所長鄒受民帶領一幫警察闖進譚江元家,對他實行綁架,4、5個人將他的雙手反向背後,強行拖至車上,還拿走了他的一本《轉法輪》和手抄本書。派出所所長鄒愛民與政保股賀崢嶸、李偉等人逼譚江元說,是他給益陽那些法輪功學員送去了甚麼東西,說益陽這個法輪功學員上京被抓,是他送去的資料,叫他承認。譚江元不說,他們就拳打腳踢,用棒打腳踝骨,用「背寶劍」的酷刑來折磨譚江元,將譚的手一上一下反銬於背後,手銬下面還放一疊很厚的書,又加了一個杯子以加其痛苦的程度,達半小時之久。他們還說譚江元的身體還可以,可是他當時痛得咬緊牙關,豆大汗珠濕透了全身,雙手已沒有知覺,半年後還麻木。他們隔幾天就把譚江元提出來一頓拳打腳踢,又把譚江元拖起來用腳膝部狠撞他的腰部,使他腰部受到嚴重損傷,起坐都很艱難。因譚江元不說,就把他轉到看守所,幾個月後又從看守所把譚江元提到靈官鎮繼續進行迫害,他們將譚江元一隻手銬在窗框上,一隻手銬在舊汽車輪胎下,把手拉開很大距離,而且腳尖點地達兩個小時之久,其痛苦程度無法形容。

    李偉還對值班幹部曾所長說:「要把他(譚江元)送進一個房子,要給他『加高溫』。」有一次,當監裏對一人絕食的法輪功學員灌鹽水的時候,譚江元為了制止他們這種行為,就喊法輪大法好。那個曾所長就把譚江元拖出去「背寶劍」,並把他推倒在地,用沒有銅絲的膠線皮編成的鞭子使勁的抽了他幾十下,譚江元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一個叫曾幹部的看見打得太惡毒了,就從曾所長手裏拿過鞭子,將譚江元的口纏住使他喊不出來,可曾所長還不解恨,又拿皮帶使勁的打了譚江元一陣,打得他背部皮開肉綻。還有牢霸長期用各種的殘酷手段和限制虐待譚江元,使他的身心倍受到痛苦,共達1年零5個月。

    2004年4月5日,譚江元在鄧雲祿家搞電燈,步雲橋鎮派出所所長劉××帶領幾個警察於晚上9點鐘破門而入,將鄧雲綠和譚江元一同綁架,當時就用刑。譚江元大叫警察打人了,警察不但不住手,而且還把譚江元打倒在地,用腳使勁踩他的頭,然後把他們兩人帶到所裏,用繩子把他們綁住,把鄧雲綠綁得呼吸都很困難,還打得他臉上腫了好大一塊。警察又連夜把鄧雲綠和譚江元拖到清水塘對他們進行逼供,要他們講散資料的情況,對他們拳打腳踢,還用棒子打他們,打了3、4陣,到了3、4點鐘才停手,他們也沒有說。

    第二天清早警察把他們帶到政保股,又把譚江元帶到看守所,叫那個被抓的幫助做真象工作的人(不修煉)對認,問譚江元那夜有沒有去散資料,之後就把譚江元放回家了。譚江元回到家裏後,家裏鄉親們都看了他的嚴重傷勢。由於警察隨意綁架法輪功學員,譚江元在家裏也不能容身了,現已被迫流離失所。


    湖南省祁東縣法輪功學員張先兆向遭受迫害的經過

    張先兆是湖南省祁東縣過水坪鎮俄井村農民,男,1945年12月29出生。他學煉法輪大法以後,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身體中的病態和思想中的煩惱一掃而光,而且家庭和睦鄰里友好。五年多來,他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受了各種迫害。下面是他受迫害的簡要經過。

    1999年7月20日之後,湖南省祁東縣過水坪鎮派出所原所長王桂保帶警察和村幹部彭代紅、唐春生等時常竄進張先兆家,對他進行恐嚇,訛詐,抄家,搜身,搜去他很多法輪大法書籍和錄音帶,並於2000年3月開車到他妹張玉華家尋找他,迫使他妹妹請吃飯花了100元錢。由於他們的騷擾,原支持張先兆煉功的親友都轉而反對了。特別是張先兆年邁老母更是驚恐萬狀,每天坐立不安,他們搞得張先兆一家人心惶惶。

    2000年7月1日,張先兆抱著對國家、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盡一公民的義務,單身只影,身無分文,經四省三千多里,依憲法規定進京上訪,他一路上排除萬難和艱險,於8月2日到達國務院信訪局上訪,說明法輪大法是正的、好的。公民上訪在憲法第41條1、2款中明確表示是合法的,可是張先兆當即被非法抓捕,被押回祁東縣關進拘留所。

    8月5日晚,政保股股長賀崢嶸拿大竹板打張先兆的腳踝骨,逼他說是誰叫他去上訪的,他不說。賀崢嶸打了幾十下把他的腳打得腫起很大,痛了1 個多月。不久他們又要張先兆家出3000元錢,張家被逼交了錢之後,他們還不放張先兆回去,使得他母親整日流淚,見人就求情,他大兒媳不堪其苦,被逼離家出走。他妻見人財兩空,百思不得其解,遂吃了農藥,幸虧村民謝國秀等把她搶救過來。

    2001年4月他們把張先兆轉進祁東看守所,管監看守指使牢霸黑子等幾個兇手對張先兆日夜毒打,每天打10來次,每次幾下到幾十下不等,想怎麼打就怎麼打,有時用皮鞭和鐵棒,打他的理由是「要寫保證不煉功」 。有一次他舉起鐵棍對張先兆說:「你寫不寫保證呀?」張說:「我與你無冤無仇。」 他說:「我把你打得寫保證了我就立了功,就可以減我的刑。你看這鐵棍是哪裏來的?牢裏哪有這樣的鐵棍呀?我告訴你是從上面--」他手指著天窗,「是他們遞進來的,叫我們使勁打,只要不打死,打殘都沒有關係。你們那個彭建軍(法輪功學員)的腿不是打殘了嗎?你知不知道!」接著「碰」的一聲,鐵棍打在了張先兆的腿上,使他痛了很久。有一次牢霸用兩尺長的皮鞭在張先兆的肚子上抽了三鞭,痛得他監內亂跑,三鞭過後,肚子腫得烏黑每條一尺多長,半年過後才逐漸平復。他也不分時間地點打張先兆,上廁所也打,正在吃飯也打。張先兆多次被打得大小便失禁,有一次被那個殺人犯打了50大耳光。

    一天那個看守對牢霸說:「他答應寫了嗎?」牢霸說:「他沒作聲,還完不成任務。」看守說:「他完不成任務就不要給他睡!」 所以兇手們強迫張先兆連續勞動4天4夜,不讓他睡覺,第4天夜裏他都是在夢中,手在亂動,他夢見做好了,可睜眼一看,又沒成,就這樣翻來覆去的亂做,兇手看見了就使勁打。張先兆倒在床上說:「你打吧,打我也要睡了。」實際上張先兆倒下去頭腦昏沉,不知道痛了(那個看守現在還在祁東看守所)。半個月後,張先兆吃不下飯,又拉肚子,每天20次左右,身上臭不可聞,晚上一個人睡在外面角落裏,有時睡在馬桶下,身疼心煩痛苦到了極點,聽電視裏的歌聲都是在哭,只是堅修法輪大法一念尚存。這時雖是打得小了,但還要張先兆做些事。當家裏人來,看到張先兆那形容憔悴、骨瘦如柴的形像時,都哭了,以為他會被迫害致死,所以家人又借了三千元錢給了看守所,又請人講情才把張先兆接回家中。

    回家後,張先兆通過煉功身體迅速好轉,王桂保、周華生怕他去北京上訪,仍時常來他家騷擾,有時三更半夜前來敲門打戶,他86歲之老母不堪其嚇,神經錯亂加劇,有一段時間是見他們就拜,說「不要抓我的崽」,這樣子完全是他們嚇成的。

    2003年5月24日,過水坪派出所原所長鄒長林帶著警察無故竄進張先兆家,翻箱倒櫃,房前屋後、樓上樓下到處搜查,逼得張先兆流離失所四個月,直至2003年9月21日他被金橋鎮派出所警察在大街上綁架進車裏。警察把張先兆抓進派出所,搜出了一些法輪大法書和100餘元錢(至今未還給他)。祁東政保股李偉、王喜民等三人聞訊趕來,李王二人把張先兆按著背靠大椅,一人按頭,一人按腳逼他,過半小時後他才能爬起來坐起。他們僅因為這些書就把張先兆關進祁東看守所達四個月之久,於2004年元月9日才放出。張先兆回到家裏後,他母親已喪失了記憶,神志不清,生活不能自理,時時驚恐,於2004年大年初一晚慘死家中。

    2004年7月25日,張先兆走在過水坪街上,警察李朝同、區於、胡健華等看見他提個袋子,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把張先兆綁架至祁東縣公安局。賀崢嶸帶著李偉、李朝同等5人驅車又把他轉押至靈官派出所進行拷問,問他袋子裏的法輪功書是哪裏來的。他們把張先兆雙手銬在窗框上,使他下面腳尖點地,對他嚴刑逼供。第二天他們把張先兆銬倒在地,5個人手拿棍棒圍著他進行毒打約一個小時,被闖進兩個外地來的婦女看見才停止,他們做賊心虛,賊喊捉賊,誣陷說張先兆是賊,是打賊。

    第三天張先兆被送到過水坪派出所,他們不顧張手腳受傷,仍把張銬在過道上的大鐵門上,使他站不能站蹲不能蹲,煎熬了一整天。晚上又把張先兆雙手銬在窗框上,下面腳尖點地,銬了一個晚上。28日上午,張先兆手腳受傷,又4餐不給他飯吃,不能行動,他被警察抬上車子。警察又把張先兆送到祁東看守所。張先兆又被拷問,期間一群警察又開車至張先兆家把他所有房間,樓上樓下,亂搜一遍,搜去高級女式手錶一塊、眼鏡一副,至今不還。

    他們沒有通過法院,也沒有告訴張先兆甚麼,就非法抓捕他。張先兆聽人講要把他送去勞教,他想我是做好人的勞甚麼教啊?教到哪去?聽那些犯人講那個勞教所犯人越教越壞,互相學教作案經驗,凶殘的打人,恐怖至極好人都要被教成壞人的地方,那不是人呆的地方。所以在9月8日送張先兆去勞教的時候,張先兆就從那個車裏走了出來。

    張先兆現已是無家可歸,四處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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