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講清真象和有為無為的一點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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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26日】最近一段時間,我與一些同修一起交流修煉心得體會,談到講真象,聽到一些觀點和說法,我寫出來切磋,以利共同提高。

有的說:「講清真象不一定要從家中走出來,不一定要發傳單、發光碟,在家裏同樣講真象,修煉境界不同、層次不同,講真象的方式不同,我對別人面對面講述如何做好人,如何積德行善,這不就是講清真象嗎?高境界的人講真象的方式就是不同。」有的說:「有的人出去發傳單、發光碟,就是為了積功德,師父不是在《無為》經文中講,『用心不當即有為;專行善事還是為』?你們理解的太片面了。」有的還說:「現在最主要的是修自己,從電影電視中都可以悟到很多東西。」

對於講清真象這個問題,我覺得這些認識和理解用法來對照就會看到偏差。甚麼是講清真象?講清真象就是要講清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功學員是民眾中的好人,法輪功學員怎麼樣遭受到了殘酷迫害、非法虐殺。你對世人去講如何做好人,如何積德行善,只是講真象的一方面,而不是全面講清真象。

大法弟子講清真象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不拘形式的。有媒體的、有製作真象資料的、有發傳單的、發光碟的、有貼標語掛條幅的。有面對面講真象的,等等。同時大法弟子在社會上、在工作單位裏、在家庭中一切正的表現都是在講清真象,正如師父所說,從人中走出來講清真象。但大法弟子的講真象基點決不能落在人中,而是要落在揭露邪惡迫害和正面講清大法好這兩點上。

我們同修中修煉的境界不同、層次不同,講真象的方式也不同,這是自然狀態。但是更主要的是,修煉境界不同,講真象的內涵不同,起到的效果不同,並不是說所謂「修得高的」就可以不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不講真象了,或者說你講真象的方式就要「高於」其他大法弟子,就要標新立異。而是你修得越高,你講真象的能力越大。你證實法起的作用越大,你越能夠和其他大法弟子在一起配合得越好,把本地區的講真象工作做好,救度更多的世人。其實總是想標榜自己的心是一個非常不好的心,包含著顯示、爭鬥、執著自我等許多修煉人必須要去的東西在裏面。特別是自以為是之心,讓多少人重重的掉下去了,教訓是慘痛的。

至於說有為無為,我是這樣悟的,無為是對修煉人在修煉過程中的一種要求,無為的目地就是叫你別執著。執著就要造業,造了業你就要掉層次。做到無為並不是沒有行為,大法弟子盡心盡力的做好師父安排的三件事情的行為決不是有為,正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修煉形式就是這樣的。如果你不從人中走出來講清真象,那你就不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了。

當然,我們製作真象資料,出去發傳單發光碟時,心態一定要正,要無私無我。純淨的心態下做這些事情時,我們做出來的事情才是最神聖的,才能真正達到救度世人的真正目地。我記得師父講過,如果明天正法結束,今天你照樣要做著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情。現在有的人認為正法快要結束了,不出來講清真象,擔心會被邪惡迫害而掉層次,還是保持現狀為好。這決不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有的狀態,其實在你這樣想的時候你已經掉層次掉得相當厲害了,因為和正法對我們的要求相差很遠。

最後用師父在《2004年華盛頓DC法會上的講法》中的一段話來作為本文的結束語:「在你們修煉中、證實法中大法弟子所做的這些事情看,還有許多不足的地方,大家應該把自己執著的東西都放下。我所說的執著呀,大家不會像過去那樣再極端的去認識了。你們走的這條路、修煉的形式,這不是執著。你們在證實法中自己的觀念、自己還在人中抱有的各種不正的想法,這些是應該放下的東西。至於說你們在常人社會中修煉的這種形式,在常人中一邊修煉、一邊工作生活的這種方式,我可沒叫你們放下這些,因為這是你們的修煉方式所決定的。」

個人認識,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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