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黃豔影要求復學 被佳木斯大學無理拒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29日】黃豔影,原是佳木斯大學信息電子技術學院的本科生。她修煉法輪功,因去北京證實大法,2000年3月16日被學校非法勒令退學。黃豔影被勞教三年後,於2004年由其母親到學校溝通復學之事屢遭刁難、拒絕,最後被迫只好寫了申請退學。

2000年6月,黃豔影曾回校要求復學,被拒絕。於2000年12月進京上訪復學之事,被學校知道。其家屬與學院電話溝通復學之事,學院推托拒絕。

2004年10月,其母親又帶黃豔影到學校溝通復學之事,結果10月13日、14日、15日接連三天,學校信息信訪科范科長及610張科長百般阻撓不讓見大學張少傑書記,而且不給任何處理決定,並說不轉化一切免談,范科長拿著文件及解教證明找王憲章書記。王與大學其他領導商議,讓610張科長給個處理意見,結果張不給任何書面處理結果並告知要結果就是沒結果,結果就是2000年勒令退學的文件,並讓其回當地開各種所謂「轉化證明」,說不轉化是上不了學的。

無奈其母見復學無望,只好遷回戶口及學籍。在填轉移學籍申請表時,原因欄中寫「因習練法輪功勒令退學申請復學但無結果,現申請退學」,學院院長、財務處處長、教務處處長均簽字同意,到王憲章書記那不簽字並收走了這幾張表格,讓重新寫個申請不讓寫原因,他們這麼做完全是不按程序辦事推托責任,並且想毀滅證據。又因黃母及其實在受不了他們這樣無限期的拖延不給結果,被迫只好寫了申請退學。

在整個過程中,大學的一些幹部不負責任、無理的推托掩蓋事實真象,妄圖毀滅證據。

相關責任人校長兼書記:
張少傑:手機 :13604548887,住宅:0454-8783678,辦公室:0454-8618881
副校長兼副書記:
王憲章:手機:13836632789,住宅:0454-8672789,辦公室:0454-861888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