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開到前門派出所,一群警察如狼似虎的上前就把同修按到椅子上,用腳踢。我上前用我的身體擋著同修,警察就上前給我一拳,當時我心裏想著師父的話「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威德》)警察又打,此時的我不顧自己的生死,又一次上前用整個身體擋著同修,兇惡的警察又打我一個耳光,我只覺得眼冒火星,心裏還喊著「世間大羅漢,神鬼懼十分。」第三次衝上前擋著同修時,胸口被重重踢了一腳,這一腳讓我疼了二十來天。
在派出所裏,警察要給我倆照相,我倆始終不配合,邪惡的警察就抓著我倆的頭髮往牆上撞,照完後,我倆齊聲說:「不算數,是你們強迫的!」到了晚上,一個年紀大的警察問我們從哪來的,我們沒答。又問:你們有啥病?我從頭說到腳全是病,是煉法輪大法煉好的。
當晚我倆被兩個警車分別拉著,到了另外一個公安局。這裏有20多個兇惡的警察,不論男女個個都好像陰鬼一樣兇惡。又要照相,因我倆不配合,惡警們抓著我倆的頭髮往牆上撞。然後是按手印,我倆手攥得緊緊的,惡警掰不開就掐我的脖子,把我掐沒氣了,手鬆開了,這樣惡警強行拿我倆的手按上了手印。我倆又齊聲說:「不算數,是你們強迫的!」然後,我和同修被分別送到了兩個地方,我不知同修去了哪裏。
我是被送到北京市豐台區派出所。當晚我被盤問了半宿,我沒配合他們,還跟他們講真象。隨後,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和審問。30多個警察輪番來盤問。我邊絕食邊講真象。絕食後的第五天,我被強行打點滴。我是被手指粗的繩子捆住,手被手銬銬在床上。就這樣,我還是神奇的打開了手銬,只可惜走到第二道門時被警察發現了。這裏的有些警察是明白真象的。其中又個警察經常拿著撿來的真象傳單念出聲。第七天上,前門公安局來了兩個人找我,年輕的抓著我的頭髮嚇唬我,但我沒有一點怕,還是講著真象。第十天上午10點多,派出所所長叫我,說把東西收拾好了,拿著跟我們走。當時我沒有怕。等走到大門,他們說:「把你放了。」
出來後我卻有了怕心:總怕警察設套。我沒有坐車,步行了六個多小時,才走到豐台火車站。那時我的雙腳已磨出泡,很嚴重,飢餓的我一步也走不動了。正巧看到了火車道旁有戶人家,院外有個老人。我吃力的上前說:「大叔,我要口水喝。」老人望了我半天才說:「到屋裏來吧,孩子,你怎麼弄成這個樣子。」我於是和大叔講了真象,告訴大叔,法輪大法是受到迫害的。大叔聽了以後流下了激動的淚水。大叔又拿出一大碗麵條和菜讓我慢慢吃。吃完了,喝足了,我對老人說:「我走了。」老人送我上路,招手同我道別,又一次流下激動的淚水。
12月26日下午兩點多,我到了家裏。同修們聞訊都來看我,我和同修們講了證實法的過程,同修們都流淚了。而此時我才明白之所以我能回來,都是師父的慈悲呵護和同修們的正念加持還有丈夫兒媳的支持。很快,我又和同修們去做講真象、救度世人的事了。在以後的日子裏,我認真學師父的每次講法;只要悟到是對救度眾生有利的事我就去做;平時日常生活中,我節衣省食,省下的錢用來救度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