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沿路呼喊著,直到榮華派出所內還在喊「法輪大法好!」一年輕馬姓警察問這問那,他們有的人多次打電話叫公安分局一科來人,約20分鐘左右,一科來了打人兇手周德勝,還有陪同一起來的朱國棟,還有一男一女的大個子,約5、6人。
過了不多時,他們要我走,我不走,我心裏想我不配合,他們就兩個人拖我進了審訊室,要我坐,我不坐,先是從我的背包裏搜出了一本《轉法輪》,零星的光碟和小冊子、護身符10多張,要搜我的褲子荷包,我不讓,一女人搜出了我的工資存摺和1000元現金。
在審訊室裏,我不配合他們,不坐靠椅。我坐在地上彎著腿,他們說我煉功,腿伸直審訊室的門又不能開。有一惡警威脅說:「65歲可以勞改,把你送去勞改,叫犯人打你。」我說:「犯人打我,罪上加罪。」
他們打我、逼供、逼訊大約折磨了6個小時,約在7點左右由榮華派出所與礄口區漢水派出所聯繫,漢水派出所管段戶籍把我帶到該所約一個多小時,我在那裏向他們少數值班民警講真象,後由兩民警加司機把我送回了家,已是晚上8點多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