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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祁東縣農村女孩自述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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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0月7日】
  • 湖南省祁東縣農村女孩自述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 湖南省祁東縣村民張升發遭迫害事實

  • 湖南省祁東縣農村女孩自述一家人遭受的迫害

    我叫劉英,女,現年19歲,係湖南省祁東縣白地市鎮雙鳳村人,我和我的父親劉檢保、母親彭富斌都是大法弟子。

    1998年冬我帶著弟弟修煉法輪功,那時我才13歲,弟弟只有11歲,都是在校學生,我們小小年紀為甚麼要修煉法輪功呢?因為我弟弟劉雄9歲時得了白血病,為治病花去了家中所有的積蓄,父母還借錢帶他跑遍了大小醫院,醫生都說沒法治了。

    自從我帶弟弟煉功後,弟弟蒼白的臉上有了一點血色,在堅持不懈的修煉後,弟弟的白血病竟然奇蹟般的好了。這事我的鄰居鄉親都知道。原先被醫院判了「死刑」的弟弟今年已經17歲了,他因為父母和我長期被抓坐牢而失學。現在在外地打工。

    1999年7月份,弟弟在土裏摘黃花菜時不慎被毒蛇咬傷,一沒請人醫治,二沒吃藥打針,父母叫我帶著弟弟加緊讀《轉法輪》和打坐煉功,結果沒出現任何危險。因此,我們全家更加堅定了修煉大法的心。

    然而這樣好的功法卻遭到了江××一夥無理的血腥鎮壓,我們家和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庭一樣遭受到了嚴重、殘酷的迫害,我父母被多次拷打關押,常常被打得死去活來,母親被判勞教一年。我和弟弟年紀雖小,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但非人的折磨始終改變不了我們對大法堅信的正念。

    2000年9月8日,15歲的我初中畢業考上了中專,正準備第二天去上學。不料白地市派出所警察闖進我家,把我和我父母三人銬上手銬,抓進祁東縣拘留所,在公安局政保股裏,股長賀崢嶸一再向我逼供,追問我和我的父母散發的資料是從哪裏來的,我說是撿來的。賀崢嶸說我不老實,就罵我,並用巴掌狠狠打我的臉,揪我的頭髮,對我拳打腳踢,然後將我的雙手銬著吊在窗框上。我15歲了,有生以來從未受到過這樣的驚嚇與毒打,這一次讓我難受得直哭。我在拘留所裏被非法關押了18個月,直到2003年3月10日才釋放回家。監獄警察還向我索取伙食費1500元。白地市派出所向我勒索押金2000元,父母長年坐牢,家裏沒有錢,全是從親戚那借來的。

    我本來有機會去讀中專,但這18個月的冤獄,迫使我失去了讀書的機會,再去復讀也沒錢。於是想去廣東打工謀生,以便減輕家庭經濟負擔,為苦難中的父母分憂。可鎮政府不給辦身份證,因為我是個被非法關押過的法輪功修煉者。

    我和弟弟修煉法輪功,使弟弟的生命轉危為安,這究竟錯在哪裏?我遵照師父的教導,努力做到「真、善、忍」,從小重德行善做好人,這也錯了嗎?為甚麼對我父母─兩個安分守己的農民,對一個普通的百姓家庭,對一個滿懷希望的女學生,要如此痛加摧殘?難道非要把善良的人們趕盡殺絕嗎?那些闖進我家行兇作惡的幹部、警察,我一個也不認識,那些毒打我父母,也狠狠的打我的警察,我叫不出他們的名字,我只聽說是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帶頭幹的,只知道來我家抓人的是白地市鎮政府幹部和派出所警察。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嚴重的違背了人間道義,而且嚴重的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他們對我的拷打摧殘,構成了刑訊逼供罪,他們向我勒索押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

    迫害我一家的直接責任人,無論我知道不知道他們叫甚麼,我相信他們最終會受到人間正義的譴責和償還他們因迫害無辜修煉人做造下的業債。


    湖南省祁東縣村民張升發遭迫害事實

    我叫張升發,男,現年52歲,湖南省祁東縣官家咀鎮大源村村民,我和妻子都是安分守己的農民,家庭經濟並不寬裕。農民要是得了病,常常缺錢醫治,我們是抱著祛病健身的目地修煉法輪功的,但到後來明白了,法輪功不但能使人身體好,還教人們修心養性,重德行善,善心待人做好事,不幹任何危害他人,危害社會的壞事。於是我越來越覺得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加緊修煉。

    可是我不知道我究竟做錯了甚麼,警察老是要抓我們。從1999年7.20以來,在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的指使下,官家咀鎮派出所所長周輝等先後四次將我非法抓捕,並強行判刑二年。周輝等向我勒索各種罰款,押金等現金4120元,我妻子譚升美被非法關押2次。我們長期被非法關押在祁東縣拘留所和看守所,多次受到非法審訊,嚴刑逼供、毒打。

    我們農民務農,關鍵是要抓住農時。除了春耕生產,我們地方最重要的是7、8月間的雙搶季節。因為我們地方是全國有名的黃花菜主產區,在雙搶的同時還要進行長達40天的黃花菜搶摘。人人知道,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春,人誤了農時,就會面臨著沒有飯吃,沒有錢花。可我們就是在農忙時多次被所謂的執法人員隨意抓捕關押,耽誤了農時。

    2000年2月23日,我和附近5名大法弟子被抓進拘留所關押2個月,放回家時別人家已插完了早稻。2000年6月20日我和10多個大法弟子同時被抓,到2001年6月15日才被釋放,耽誤了兩年生產。2002年7月10日,早稻即將收割,我家每天還有大約200斤新鮮黃花菜要及時採摘加工,可周輝帶人又把我非法抓進大牢。而我的妻子已在此之前的5月20日被抓走。兒子長年在廣東打工,也不知我們被抓,家中無人看管,早稻沒法收回來,黃花菜白白爛在土裏,這次被抓,妻子超期羈押15個月,到2003年8月20日才釋放回家,我被非法判刑兩年。這兩年,我家田土荒蕪,雜草叢生。妻子回家時,門口都長滿了一人多高的蒿草。我放養的一口魚塘,有800多尾魚,有的被盜,有的被大水沖走,留下的魚也活活餓死了,僅這項損失就有4000多元。一家農戶,一年收入就那麼幾千元,損失了,家庭生活就會陷入困境。我的鄰居張知虎妻兒三人被抓,家裏養的5頭豬無人看管,有一個學功的老太太來幫助餵養,被派出所的警察碰上,說她多管閒事,把老太太也抓走了。張知虎家的5頭豬連病帶餓全完了。

    使我更為傷心的是,我兒子長年在外打工,當知道我快要釋放時,就匆匆忙忙往回趕,想看看坐了兩年牢的父母,不想在路上因車禍身亡。妻子難過得昏倒在地,我一到家聽到這令人心碎的噩耗,就如萬箭穿心。

    7.20以前,我們在家安心煉功,全家平安。每年交農業稅、集體提留款,我都帶頭交。村裏的公路壞了,我和法輪功修煉人自己掏錢把路修好,村子也很安定。自從抓捕開始,我們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田地荒蕪,生活困難,吃穿都成問題,政府辦案人員任意抓捕我們,可回家後生活無著落又有誰管呢?

    即使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對待,我們沒有怨恨。中央領導一再強調「執政為民」,我覺得作為一名大法弟子,應該受國家憲法保護。我們煉法輪功,並沒有違反憲法、刑法,動不動就抓我們坐牢,嚴刑毒打,殘酷迫害,抄家罰款,這都是祁東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賀崢嶸與官咀鎮派出所所長周輝等帶頭幹的。我相信真正「執政為民」的領導幹部,會給我們主持公道,因此,特向你們提出申訴,請求對賀崢嶸,周輝等依法查處。

    此致
    敬禮

    申訴人:張升發
    200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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