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法會|七旬老人: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0月9日】在律師界,有的律師明白真象,能從遵法的角度看出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有的律師不明白真象,看不出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到一個律師事務所,他們說法輪功是×教,在國家人大「立法」的決定和「兩高」的司法解釋都定性了,當時我說沒有,他們不信,正好桌子上有一本司法解釋,拿起來就翻到了,給他們看,他們無話可說。還有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說,法輪功人員是另一類,不能按法律平等對待。在律師界確實需要講清真象。現在我已經開始講了,準備逐個所去講。
──本文作者

* * * * * * * * *

我今年70歲,是1996年6月末得法的,我們家裏有好幾個人修煉。1999年7.20之前走過了個人修煉階段,7.20之後進入正法修煉。當時被鎮壓,我不知道怎麼回事,很多事不明白;經過一段時間之後,逐漸的明白,開始明白了甚麼是證實大法,後來明白這是正法修煉。現在回憶起來就是如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如何證實法。

一、進京證實大法

我在進京之前,利用一段時間集中學法,端正自己進京的動機,學習師父的講法和有關的經文,背會一些經文和《洪吟》。師父在《驚醒》經文中說「法正乾坤」,師父還說:「是因為很大的天體範圍偏離了宇宙特性才正法的」,在《證實》經文中說:「……做為一名修煉者要用一切有利的條件,弘揚大法,證實大法是正確的,是真正的科學而不是說教與唯心,是每一位修煉者為己任的。」師父還在《走向圓滿》經文中說:「頂著壓力走出來證實法的弟子是偉大的。」

通過和同修互相切磋,我認識到:進京不是為了圓滿,大法遭受迫害,就應該證實法。於是,我於2000年6月16日坐火車赴京,18日上午到了信訪辦。走到離信訪辦不遠的地方就被截住帶到駐京辦,他們拽住我的頭髮審問我,最後認定不是他們地方的人,就把我放了。午後我又去天安門,沒有看到大法弟子,只看到依維柯警車上拉了幾個人,我就往車上走,被人截住,不讓上車,我被推到旁邊,我再次往車裏進,又被推出來,推到很遠的地方。有個穿便衣的人說:「你回去吧,回家能修成。」車就開走了。我心想我是來證實大法的,不甘心就這麼回去,我又追過去,看著我來了,車又開走了。我心裏不是滋味,認為沒證實著法,只好當晚坐火車回家了。這次北京之行使我認識到:我不知道怎樣證實法。

2000年12月26日我再次到天安門,我們三個大法弟子走上天安門廣場,我舉起「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著「法輪大法好」的口號。警察把我推倒,拽到車上,拉到天安門附近公安分局。問我叫甚麼名,我說:「叫法粒子。」後來又把我帶到後院。我一看有很多大法弟子在這裏,我也和大家一樣喊著口號,衝著看管的警察喊著口號:「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當時感覺到這回能證實法了,把心裏的話都喊出來了。當時牆外有很多圍觀的群眾,都聽見了這喊聲、口號聲,他們看到了大法弟子正法的一身正氣、看到了大法弟子證實法的滿身豪氣。

過一段時間以後,來了幾個駐京辦的人把我帶走,認定不是他們地方的人,就用橡膠棒把我打了一頓才放我出來。回家好多天以後,我身上還是青一塊、紫一塊的。

二、否定舊勢力安排 證實大法

我們家裏有好幾個人修煉,兒媳被長期看管、非法拘禁致死,兒子流離失所到外地做大法資料工作,也被非法抓捕判刑,老伴被邪惡以病魔迫害形式奪去生命。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使我們家破人亡,只剩下我和孫子一老一小兩個人。

當老伴去世的時候,自己還很堅強,回家鄉去講真象。一個月後回來,到家一看,空無一人(孫子在外地上學),家中冷冷清清,悲傷立即襲上心來。我的思想情緒開始波動。想想三位親人,我悲痛交加,精神時時處於痛苦之中,不能自拔。這時舊勢力又進一步迫害我,我身體出現「消病業」的狀態 ,胳膊、腿都疼痛,後身出現青一塊、紫一塊的淤血,全身難受無力,走路都沒有勁兒;再加上失去親人的痛苦,使我一時處在悲痛的煎熬之中。舊勢力妄圖以此來消磨我的意志,使我不能修煉。

為了否定舊勢力給我安排的環境,為了解決年齡大、身體不好、無人照顧的問題,我又找了一個老伴(也是同修),她心地善良,經常給我做好吃的滋補身體,我倆白天黑夜的發正念鏟除迫害我的舊勢力、黑手和爛鬼,同修也幫助發正念,我自己堅持學法、發正念。在師父的呵護下,一段時間以後,我的精神和身體都好轉了,身體基本恢復,精神也好了起來。在這溫馨的家裏,我心滿意足,但是我們倆人沒有忘記修煉,我們倆堅持學法煉功、發正念,做好三件事。

走這段彎路給我的教訓很深,由於對法理的認識不明,盲目的做,我走了彎路。師父在《去執》中說:「雖言修煉事 得去心中執 割捨非自己 都是迷中癡」 。我學法放這個情,發正念放這個情,反映出來一思一念也要放這個情,使我體會到法能使我放下這個情,放下執著。放下了,使我思想輕鬆,痛苦一掃光,出現無痛苦的美好狀態。

三、救度眾生,證實大法

師父在《致紐約法會的賀詞》中說:「歷史的今天,大法賦予你們救度眾生的使命」。救度眾生是大法弟子的使命,在講真象,救度眾生中使我越來越認識到自己的使命,大法弟子是眾生得救的唯一希望,只有大法弟子才能救了眾生,使我的使命感、責任感越來越強,慈悲心越來越濃。擺正自己在正法修煉中位置,救度眾生、證實法擺在第一位。心中裝著眾生得救的使命,個人苦惱煙消雲散,使我在痛苦中擺脫出來,使自己的思想昇華,達到超然狀態。

在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中,提高自己的心性。在講真象時,原來遇到不願意接受真象的人,自己的心裏就不耐煩,不願意說,心想:要被淘汰了,活該。遇到願意接受的人,心裏就痛快,願意多說。這就說明自己的慈悲心淡,修煉人不應該有反感情緒。如果自己的慈悲心出來了,就會耐心的講,不厭其煩的想辦法去講。這就需要修自己,使心性昇華。眾生苦,舊勢力把眾生置於死地,大法弟子不去救誰來救?有了這樣的心情,心想一定要救你,心情純淨的平靜去講,那就好得多了。

在講真象中,要在「講清」上下工夫。有些問題自己講不清楚,講不明白,如法輪功我也不煉,與我無關,以「淘汰」去說吧,又怕人家接受不了,反感;以別的角度去說,又說不清楚。還有的說:「我不站在法輪功這邊,我也不站在打壓一邊,我是中間,誰也不傾向誰。諸如此類問題,當時解決不了,說明自己修的不好,也說明自己學法不夠、不深,經過自己學法提高以後,都能得到解決,能夠圓滿講清。再遇到「與我無關」的反應,我就舉例子,比如說出羅馬帝國鎮壓基督教出現四次大瘟疫,死了很多人,能說與我無關嗎?引起他們反思;再遇到站在中間的人,我就可以說一個人的思想傾向,只能是一邊倒的,沒有中間的,他們也就說不出來甚麼。

在講真象中要摸準對方的心結,有針對性的去講。開始時我只是泛泛的講,自己想講甚麼就講甚麼,沒有針對性,流於形式,說明我自己使命感和責任感不夠。後來在講真象交談中,專了解他們的心結,或者讓他們提出問題,再有針對性去講,這樣效果就好的多了。

有一次一個人認為法輪功是×教,我就針對這個問題說:「國家人大的立法決定,兩高的司法解釋都沒有提出法輪功是×教,只是人民日報的社論和江××提出來的,人民日報的社論只是文章,不是法律,江××雖是國家主席,按憲法規定國家主席沒有這個權限,他說了也是越權行為,完全違背憲法的。鎮壓法輪功沒有憲法和法律依據的。」這樣就解決了他的錯誤認識。

講真象的形式要多種多樣,多種形式結合去做。我開始講真象時,習慣某一種形式,思想有片面性,好走極端,應該多種形式結合去做,效果才能好些。我也撒傳單,發小冊子,粘小標語,往外發信。跟熟人講真象,也跟不熟人在交談中,談得比較熟了,也可以說上三言兩語。回家鄉講真象,在請我吃飯的飯桌上,簡短的講真象,簡明扼要的重點說清問題。也可以挨家去講真象,一講就是大半天,放開話題、拉開去講真象,有針對性,說透問題。有一次跟一位教歷史的教師講,他認為法輪功是迷信,是唯心的,我就讓他看一看《轉法輪》,你就知道了,完全都從物質存在形式講的法,以物質做為基礎講的法,講的是物質的規律。並舉出一些例子加以說明,他說不出啥來的。

借題講真象。就是以親人被迫害致死,要告狀,請律師,到律師事務所講真象。開始立足點不明確,是以告狀為主呢?還是講真象為主呢?學法使我明確,以法律角度反迫害和講真象,把講真象和反迫害結合在一起,到律師事務所講真象,說明江××鎮壓法輪功是完全違背中國的憲法和諸多法律,也違背國際公約。揭露打著法律的幌子,以法律作為保護傘,來偽裝自己合法性,實際搞的不按法律規定施法,在法外施法,沒有一項符合法律規定的,同時穿插鎮壓真象和法輪功的真象,結合在一起綜合的講。從而使他們認清是非和迫害邪惡的本質。

在律師界,有的律師明白真象,能從遵法的角度看出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有的律師不明白真象,看不出鎮壓法輪功的非法性。到一個律師事務所,他們說法輪功是×教,在國家人大「立法」的決定和「兩高」的司法解釋都定性了,當時我說沒有,他們不信,正好桌子上有一本司法解釋,拿起來就翻到了,給他們看,他們無話可說。還有一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說,法輪功人員是另一類,不能按法律平等對待。在律師界確實需要講清真象。現在我已經開始講了,準備逐個所去講。

在這個過程中使我認識到:在講清真象,救度眾生證實法中,發現自己有許多需要修去的東西,在這個過程中,才能更好的修煉自己,提高自己。

(首屆大陸大法弟子修煉心得書面交流大會交流稿)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