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大法弟子抵制迫害、講清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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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17日訊】我1998年得法。學法之前,我身體不好,有多種疾病。學法煉功後,病魔消失一身輕。

99年7.22大法被誹謗,師父被誣陷,大法弟子被抓。我們失去了學法煉功的環境。面對鋪天蓋地的謊言,我曾先後去了市政府和省政府上訪被抓。我決定進京護法。十月中旬,我去了北京。當時北京到處都是警察,三步五步一崗。我和許多大法弟子一樣,心裏想著一件事。讓中央領導了解法輪功,給法輪功學員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我們每天學法,白天到天安門廣場去接進京護法的大法弟子。大約半個月後的一天,在去天安門的路上被警察抓捕。

當天後,撫順來接我們的警察問我說:「你們村還有誰來北京了?」我說不知道,他們狠狠的打了我一拳,我差點向後倒去。惡警說回去好好整你。我被押回到當地派出所,警察說:「你要不煉了就送你回家。」我說:「法好,身體好,煉。」就這樣我被送到了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十五天裏,因我帶去了師父的《洪吟》,我就和同監室的大法弟子一起背法、學法、悟法。管教也不停的提審我,讓我放棄修煉。那時我就有一念,無論誰怎麼說,堅修大法我心不動。我要跟師父走到底,決不給自己將來留下遺憾。拘留結束後,我被帶到公安分局,在那裏,警察讓我寫保證,今後不進京,不上訪,不煉功。我不寫。家人找來了親戚,是政法委書記來說情,勸我簽字不再煉功。被我拒絕。警察說:「你再不簽字送你去馬三家。我心想送馬三家也不簽字。兒子急了,打了我一個嘴巴子,我心不動,還是不簽字。家人替我寫了保證,讓我簽名,我堅決不簽,兒子又打了我一個嘴巴子,丈夫一看我不簽字,便和親戚一起抓著我的手強行寫上了我的名,警察答應讓我回家,但必須交5000元押金。由於家裏生活困難,大兒子從部隊轉業不久,二兒子又在部隊當兵,所以東挪西借才湊足了5000元。

講真象的初期,真象資料不多,我就自己寫「法輪大法好「出去貼。一天早晨三點多鐘我出去貼,從村西頭向東,每家門上貼一張。當我又貼完一張後,突然村警在距我五、六米遠的旮旯裏站了起來。由於有月亮,我看得很清楚,他在看著我。我有點緊張,但我沒有後退。心裏想著,怕甚麼,師父在保護我呢,我邊發正念邊大步向前走去。又有一次,同修給我送來了大張紅色標語,寫的「法輪大法好」我想應該貼在電線桿上,讓來往的行人都看見。一天早上,我悄悄的走出家門,上了大道,從東向西每根電線桿上貼一張,貼的過程,路上沒有行人,沒有汽車,貼完了便有汽車通過,我知道這是師父的安排,是師父在保護我。隨著真象資料的不斷增多,我不僅把真象資料放在各家的門縫裏,信箱裏,也常常把資料放在汽車上、遊樂場所等人多的地方。我時常利用上市場買菜的機會向對方面對面的講真象。正法已接近尾聲,我會按師父的要求,繼續做好三件事,不忘自己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負師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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