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向內找了才能發現自己與法的要求的距離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11月19日】以前感覺自己還不錯,在個人利益上很少與人發生衝突,但是內心很不希望過多的與人打交道,對其他人的事情也很少過問,比較冷漠。在平和修煉時期對洪法也不積極,總覺這麼好的法你不得,你怨誰?對待常人的許多事情也心不在焉,總覺得可有可無,似乎有一種超脫感。在師父要求我們弟子做好三件事時,自己在常人中養成的冷漠的一面就顯出它的弊端來了,不願意講真象,總是與他人交流不好,說著說著,就把自己混同於常人了,把邪惡的迫害當成常人實施的,沒有把自己當成大法弟子去慈悲救度眾生為目地。

現在剖析自己吧:自己對不是自己的事情無動於衷,執著於自己的求安逸之心,一動念就是考慮自己有無麻煩和影響,做事的出發點是執著於自我的。舊宇宙的特性就是為私為我的,所以必然成住壞滅,所以按舊宇宙的特性走下去,滅也就成擺脫不了的必然。新宇宙之所以能圓容不滅,其根本原因是為他的,是無私無我的。我們是舊宇宙的生命,要想進入新宇宙,必須去掉為私的特性,同化新宇宙特性(為他的)我們才能保證自己未來生命能圓容不滅。我們必須溶於新宇宙特性之中,溶進多少就進入多少,所以自己以前的執著自我為私本性根本不能進入未來,因為它不符合法的要求和新宇宙特性,抱著這種認識和做法是沒有未來的。

看自己平時表現吧:每天都在看書學法(因為自己知道想提高層次必須多學法才能悟到那一層),煉功不積極(因為它不影響層次提高),發正念不能全部參加(怕腿疼),講真象很少去做(有怕心)。看自己是多麼自私,一切都是從法中索取,而沒有為法付出的念頭,自己的行為是多麼自私和骯髒,這一切表現怎麼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呢?

所以一定要歸正自己的行為,自己必須首先多學法並從法理上認識到自己不足,從內心把法擺在第一位(才能真正不斷精進),然後在自己平時言行中按照法的要求去做,經常反思自己執著心,並不斷去掉私心和對自我的執著,逐漸找回真正自我,不斷同化法才能回家。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