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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手銬腳鐐把董麗華蜷成一團長達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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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6日訊】2004年10月15日,吉林市龍潭區鐵東董麗華到舒蘭縣上營鎮參加女兒的婚禮,在舉行婚禮之前她到樓群內發放真象資料,被不明真象的世人舉報,被當地公安機關非法抓捕,被吉林市古川派出所劫持回,當晚即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

在看守所內,董麗華堅修法輪大法、堅持煉功,惡警李××給她強行穿號服,戴械具(給死刑犯戴的),戴那種大號的,把鐵鏈子捲成一個團,然後把手銬子和腳鐐子給她帶上,因為鏈子捲成了一個團,所以董麗華的手和腳被銬上之後,全身只能蜷成了一個團,腿伸不直,背伸不直,只能坐在地上弓著身子。

董麗華被這樣折磨長達120個小時,連上廁所大、小便都不鬆開,由人抬著,由同室的人抬著上廁所,解、繫褲帶都由別人幫助。在這樣慘無人道的迫害情況下,她不想麻煩別人,同時也是抗議惡警的非法迫害,董麗華就絕食絕水。最後她的心臟跳到了120~150次/分鐘,就這樣不法人員們也不放過,強行對她灌食、並且往裏加藥(不知甚麼藥),每次灌食都得插管2~3次,甚至4~5次讓人很痛苦,有時幾乎窒息。

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就是這樣迫害大法弟子,這就是江××宣揚的中國人權最好時期。這裏值得一提的是:每當被非法抓捕進來的大法弟子只要有一頓飯不吃,他們就採取這種殘忍的辦法給灌食。

在短短的八天時間裏,董麗華的體重掉了整整18斤,心臟嚴重受損,150次/分鐘,在這樣的情況下,吉林市的惡警仍不放棄對她的迫害。古川路派出所,龍潭公安分局、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王××仍然強行把董麗華送到了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因為身體已衰弱到極點,勞教所不敢收,於當天回到了吉林市。

董麗華,今年四十五歲,1998年8月份得法,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身體原來有的心臟病、尿病等多種病,經修煉大法後不治而癒,她深切感受到大法的神奇和威德。1999年7月20日江××非法迫害法輪功,董麗華作為一名普通的大法弟子,站出來為大法說句公道話,在2000年去北京上訪,被不法人員抓捕,回吉林市後被古川路派出所,龍潭公安分局等部門強行迫害勞教三年。在勞教所,獄警強制不讓煉功,再加上強制長時間勞動,從早晨五點起床到晚上十一點就寢,除吃飯外一直被迫勞動,董麗華的身心受到極大摧殘,煉功前的病症復發。勞教所給辦了保外就醫,並讓家人交押金2000元錢,至今也未歸還。

董麗華於2001年1月18日從勞教所回家。2002年9月11日晚上在街上行走,路遇昌邑區刑警二隊秦姓探長等三人,他們根本無視國家法律,對董麗華強行搜身,從衣服兜裏翻出了粉筆,認為是寫大法標語用的,隨即將董麗華綁架到看守所,之後就又劫持到勞教所。在送勞教所之前,秦以給她看病為名,騙取她家人300元錢,至今也未歸還。董麗華又在勞教所被迫害了一年。

相關電話:
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所長劉學志 宅電:0432-2578266
教導員:劉長軍:小靈通:0432-7807299
副所長黃建民小靈通:0432-7807298
副所長叢茂華宅電:0432-2017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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