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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沂南縣原大王莊鄉幹部禽獸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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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1月8日】山東省沂南縣原大王莊鄉(現已合併到蒲汪鎮)黨委書記解紅日、政法委書記莊乾德,夥同一幫鄉幹部李永寶、薄存起、王現永、王復剛等惡徒,非法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並非法關押在政府辦公室,進行慘無人道的毒打、電擊;有的不法官員禽獸不如,扒光女法輪功學員的衣服,電擊陰部、乳房、嘴及整個身體,流氓幹部甚至用生殖器觸女學員的臀部。

下面是沂南縣蒲汪鎮(原大王莊鄉)陡溝村兩名女法輪功學員杜永蘭及秦洪芹訴說她們遭受鄉幹部毫無人性的一些迫害。

一、杜永蘭訴說遭受鄉幹部迫害的悲慘遭遇

我叫杜永蘭,40歲,於1996年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由一個體弱多病的人變成了一個健康的人,受益無窮。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團夥開始污衊迫害法輪大法,作為一個修煉大法的受益人,我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半路被不法人員截回、非法關押在大王莊鄉派出所,被強制洗腦迫害三天;又被劫持至大王莊鄉政府關押在會議室。

政法委書記莊乾德,夥同秘書武玉華、張元金輪流狠狠的打我臉,莊乾德還把水潑在我臉上再狠打耳光,打得我眼前直冒火星子。這些政府不法官員就這樣輪番變換著花樣惡毒迫害了我好幾天。

一天晚上,黨委書記解紅日指使幾個鄉幹部用電棍電擊我。開始一個人架住我一隻胳膊,強迫我坐直,身後有人扶著不讓我倒下,另一個人把我的嘴扒開,往裏倒水,接著用電棍電我的嘴,電得我直打滾,電倒扶起來再電倒,直到把我的嘴電出泡來;又接著電我胸部。在不法官員電擊我的過程中,我聽有人說沒電了再去充。電了很長時間後幾個不法人員又輪番著狠狠的踢了我一陣。

我被連續關押迫害13天並罰款250元,強迫寫「保證書」,期間經常被強制白天在烈日下曝曬,晚上坐在水泥地上,實行24小時不讓睡覺。後將我轉至村大院非法關押了20多天,期間惡人一夥抄我家,抄走了《法輪大法簡介》和一本大法書。大王莊鄉政府強迫我家人把師父講法錄音帶、錄像帶、煉功帶以及所有的大法書共20多本全部交上。

有一天,我和同修秦洪芹去溝頭推自行車,被鄉政府知道後將我倆一塊抓到鄉關押迫害五天並各罰700元。1999年11月的一天,黨委書記解紅日來我村開會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藉口將我抓到鄉里關押迫害數天。

1999年臘月我又去北京上訪,於2000年1月4日被非法從北京押回到大王莊鄉黨委辦公室,解紅日氣勢洶洶的到我跟前破口大罵,連踢幾腳,後非法把我關押在辦公室的東邊屋裏。到了下午(天快黑了)派出所幹警李長傑用電棍狠電我的頭,強行逼供我和誰一塊上訪、誰聯繫的等。

惡警李長傑剛走一會(天已黑了),以黨委幹事李永寶為首的十來個男鄉幹部都二、三十歲年紀,還有三個女的薄存妹、劉洪豔、范傳芬。當時我認識的就有薄存起、王現永、李永寶、葉成竹、王復剛在內,來到關我的屋裏,薄存起手持電棍,惡狠狠的大聲喝道:「上邊來電話說你身上有通訊錄,快把衣服脫下來翻翻。」我說:「要翻的話您這些男同志出去,叫女的翻。」

王現永惡狠狠的大聲狂叫:「快脫,脫慢了就打死你。」這時他們就把三個女的攆走了,薄存起惡狠狠的用電棍指著我說:「快把衣服脫下來,不脫就叫你死。」我說:「××黨沒有這樣的政策,××黨是講文明的。」王現永兇狠的說:「快脫,今晚上就叫你上天。」

王現永怪我脫得慢,就把棉襖扒下,緊接著把我的毛衣、內衣猛的一塊扒光。這時王現永和李永寶一個拽著我一隻胳膊,薄存起一手死死的抓住我的一個乳房,一手持電棍狠狠的往我身上電,電得我直打滾,痛苦難言。惡徒們還繼續行兇,又將我一隻胳膊銬在窗戶上,另一個人拽著一隻胳膊,又狠狠的電擊我整個上身及頭部。

電一陣停下了,王現永殺氣騰騰的大喊:「快把褲子脫下來,連褲頭也脫下來。」內褲脫到了腳脖子上,我說:「光褲頭了,你看哪有東西?」同時我把褲頭一抖摟,月經紙掉到地上了。

王現永見狀,狂叫道,和李永寶一人拽我一隻胳膊向外拉直,薄存起手持電棍狠狠的往我的陰部電擊,電得我直打滾,慘叫不止。我的慘叫聲響徹大院,但是不法人員們早把黨委辦公室的大彩電放到最高聲音;迫害我的屋門口還有人站崗。

惡徒電遍了我全身及陰部,使我痛苦難言,電了很長時間後又命令我穿上內衣、內褲坐在水泥地上,這十來個男鄉幹,兩人一夥輪流腳穿皮鞋猛踢我兩大腿、腰、臀部。這邊的人把我一腳踢倒並指令說:快坐起來;剛坐起來,那邊的人一腳又踢倒坐起來再踢倒。

就這樣踢來踢去的直到半夜,最後我的兩臀、大腿、腰部重度浮腫,黑紫連片,行動艱難。他們都走了,只有通訊員王復剛沒走,他拿著電棍對著我的陰道說:「我給你攮上。」又摸我的乳房,又繞到我身後蹲下用生殖器觸到我的臀部連用勁數次後走了。

李永寶來了,我要求上廁所,他說:「我執行命令。」沒讓我上廁所,就把我銬在桌子腿上直到天亮,後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並勒索罰款4000元。

2000年元月20號左右,大王莊鄉政府張元金為首的幾個鄉幹,夥同我村村長趙世學帶村委闖入我家,強迫交2000元不再去北京的保證金,沒錢交就把我家的口糧搶走了,同時把我強行抓到鄉非法關押數天。

2000年2月3號,農曆臘月28日,我在家給孩子做衣服。政法委書記莊乾德和張元金,夥同我村書記孟慶良,沒有任何藉口,強行將我、秦洪芹、我公爹三人用警車抓到鄉關押迫害。

當晚我從鄉黨委政府徒步(雪天)於正月初一早晨來到了沂南縣縣委辦公室,見到了縣委領導,我如實的向他敘述了大王莊鄉政府對我們(法輪功修煉者)的殘酷迫害、無故隨意抓人。縣領導作了記錄,後通知大王莊鄉政府把我接回去。解紅日來到縣委辦公室,當著縣領導的面,用手指著我的頭皮威脅我,把我劫持回到鄉政府繼續關押迫害了6天。

2000年3月15日,解紅日以我公爹上訪為藉口,將我和婆母從農田裏非法抓到鄉殘酷迫害。此前秦洪芹被非法抓去了。我婆母快70歲的人了,被大王莊鄉政府強迫和我、秦洪芹一塊晚上坐在鄉大院的水泥地上,強迫體罰,兩胳膊、兩腿伸直,不准變形,動了就打。西北風呼呼吹,我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被體罰得抽搐,我婆婆被迫害得現在一直身體虛弱、骨瘦如柴。

一天晚上,以張元金為首,劉軍、王現永等幾個鄉幹強迫我和秦洪芹坐在辦公室的水泥地上,雙手舉平馬凳,放下就打;把木板上的針子朝下,放在我手背上,同時木板上放上馬凳,兩胳膊伸平,不准放下,直到累暈;用鍋針扎;用尺子把我手指甲打劈……,直把我們迫害到凌晨4點多鐘。

這一次不法官員把我們非法關押了長達56天,24小時不讓睡覺。一天晚上我從椅子上倒在了地上,值班人員范傳芬回報辦公室,劉軍(鄉幹)手持電棍將我從地上電了起來。

2000年11月,大王莊鄉政府又以杜法舉、張春苗上訪為藉口,非法將我、趙奎華抓到鄉關押40多天;強迫我們寫「保證書」,被我們拒絕,繼續關押,我倆被迫跳出鄉政府,流離失所7個多月。期間,2001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我回家看望孩子,半夜10點多鐘被沂南縣公安局姓范的警察夥同大王莊鄉派出所惡警李長傑闖入我家,把我綁架到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一個月,同時李長傑非法搶走了我們師父的照片及大法書和煉功帶。

二、秦洪芹訴說遭受鄉幹部迫害的悲慘遭遇

我叫秦洪芹,1997年修煉法輪功,修心向善,做一個好人。誰知在99年7.20江××一意孤行鎮壓法輪功,我為此去北京上訪,在半路被地方政府不法人員截回,非法關押在派出所並強行讓寫保證書才讓回家。回家後又在村委大院裏繼續被非法關押、強行洗腦並被勒索罰款200元。不法人員們強逼我交出了大法書籍,並去我家抄走了師父法像,要求我們每天三次到村委報到,支部書記孟慶良說:晚一分鐘就罰款50元。在這期間我因去溝頭去推自行車,被鄉里知道後,把我抓到鄉里又關押了三天並交罰款700元。

99年12月我想去北京上訪,剛到車站被我愛人截回家,於12月29日晚被原大王莊鄉黨委非法抓到鄉關押。到2000年元月4日晚(天在下雨),在鄉綜治辦公室,王現永一個人先去的,說和我談談。當時就把俺村看我的人攆走了,接著薄存起、李永寶、於衛星、王福剛等幾位鄉幹部就來了,王現永說:你脫下襖來翻經文,我就把襖脫下來了。王現永讓我繼續脫,並說從杜永蘭的褲頭裏翻出了甚麼甚麼。我就不脫,王現永說,你脫了衣服就不打你了。我說:你們找女的來翻我身可以。

邪惡的王現永說:「別弄那些事,不知見了多少了,不差你這一個。」我說:「你叫我脫衣服,國家沒有這一條。」

王現永說:上邊叫我這樣幹的,說完就將我一隻手銬在窗戶上,拳打腳踢,看著打不倒,就把手銬放開,指令我站著,拳打腳踢,打倒後再讓站起來,再打倒,繼續這樣打。

打了一陣後,惡徒們要將我的手和腳銬在一起,銬不上,又將一隻手從肩膀向下,另一隻手從後背向上交叉還是銬不上,就將兩手銬在背後,強行讓我坐在地上把腿伸直,他們幾個惡徒輪流用大皮鞋猛踢臀部、大腿。

惡徒李永寶站在我的大腿根上,用皮鞋向下踹,我的大腿骨頭被踹得裂疼。因背後戴著手銬我斜躺在地上直打滾。王現永邊打邊說:今晚上就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直打得我不能動了,惡徒們才把手銬摘了,把我架起來站著,王現永背後緊緊的攬著我,雙手抓住我的兩個乳房攥了一陣子,王現永問我還學不學?結果王現永還將我上身強行扒光,一個人一邊架著一隻胳膊,王現永用手耳光式的來回搧我的乳房,一扇乳房一擺動,王現永說:「哎!」

惡徒擺弄了一陣子,將我架在沙發上坐下,一個人拽一隻胳膊,王現永用煙頭燒我的乳頭。薄存起說:「你燒得輕點。」

接著王現永將我的褲子、褲頭一塊扒光,將褲子褲頭放在腳脖子上。全身扒光後兩個人拽著兩隻胳膊,兩個人搬著兩條大腿向外搬,王現永手持電棍向陰道裏插。

我的慘叫聲驚醒了西室姓劉的司機,他們叫我趕快穿衣服,剛穿上褲子司機就過去了,這時我上身還光著。

惡徒們打得我解手都靠他人抱扶,臀部黑紫一片,我連哭三天,它們又強迫我交上2000元的罰款才放我回家,一個多月,回憶起他們對我的殘酷迫害,就渾身哆嗦,心跳不安。

99年臘月28日,因大法學員聶洪廷去莒縣辦年貨,惡徒們把我、杜永蘭、聶洪廷三個用警車強行抓到鄉里非法關押,直至臘月30日強迫寫保證書後才放回家。

2000年3月份,鄉黨委派鄉幹來問我還學不學法輪功,我說還學。於是他們就把我綁架到鄉去。一天晚上,西北風呼呼吹著,打手們強逼我、杜永蘭及杜永蘭的婆婆坐在鄉黨委大院冰冷的水泥地上,並強行讓我們兩腿伸直,兩胳膊伸平,不准變形,動一點就打。一天晚上,以張元金為首,劉軍、王現永等幾個鄉幹部強迫我和杜永蘭坐在水泥地上雙手平舉馬凳,並威脅說誰若先放下就把誰關到小黑屋裏打,把我們一直折磨到天亮。

後來不法人員們又把我和杜永蘭、趙奎華、劉延梅、張春苗關押在會議室,強迫每天24小時不讓睡,強制洗腦,最後把劉延梅逼瘋了。劉延梅連大便都吃。

曾有一次王現永對我說,鄉里已經開會宣布了,無論用甚麼手法,就想把你們折磨得受不了自殺。這樣大王莊鄉黨委政府將我一次非法關押長達38天。

做好人受到如此不公的迫害,於是我在2001年2月踏上了去北京和平上訪之路。在北京我被不法警察帶到前門派出所,他們對我進行了搜身打罵,到了晚上我被他們帶到了豐台看守所,豐台看守所又把我們幾個學員分流到豐台派出所非法關押。在那裏我們絕食抗議這種不公正的對待。派出所整天對我們進行審問,在一天晚上,一個惡警把我單獨叫到一個房間裏,他用電棍電擊我的兩腮,後來地方政府把我押回,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一個月後又被鄉政府把我送到縣裏的洗腦班,在那裏被關了20天,並被勒索罰款2000元,才把我放回家,至今仍受到監視居住。


原大王莊鄉政府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人名單:
解紅日,男,40歲左右,黨委書記,電話:0539-3224098,現任平邑縣政法委書記
王現永,男,30歲左右,現任蒲汪鎮鄉幹,家住沂南縣蘇村鎮北如村,電話0539-3866054
莊乾德,男,40歲左右,家住沂南縣城界湖富城小區(縣委後邊),現單位:沂南縣供銷聯社,電話:0539-3227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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