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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漢市新洲區610劉俊順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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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日】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610辦公室頭目劉俊順上任以來,不遺餘力的打壓法輪功學員,大批的法輪功學員遭到殘酷迫害。在他的指使和縱容下,鳳凰鎮法輪功學員郭春生被活活打死。這筆血債,劉俊順難辭其咎。

近兩年來,劉俊順夥同周英傑等人多次非法抓捕大法學員,用盡種種卑劣手段,非法拘留、勞教、強制洗腦,使很多大法學員及其家人精神、肉體、經濟上承受巨大痛苦。有的法輪功學員在走親戚時被抓;有的在家聊天時被抓;有的在上班時被抓;有的在地裏幹活時被抓;有的在清除誣蔑法輪功標語時被抓;有的在講法輪功被迫害的真象時被抓;有的為法輪功學員說句真話時被抓。

2004年,劉俊順迫害法輪功達到不可理喻的程度,春季在各鄉鎮、中小學舉辦誣陷大法和創始人的「畫展」;8月份在全區到處張貼、書寫、懸掛誣陷大法的橫幅和標語;9月份通過新洲區廣播電視台播放誣陷大法和創始人的電視節目,讓各中小學學生填寫反對大法的表格,觀看誣陷大法和創始人的影片,編寫教唱誣蔑法輪功及其創始人的歌曲。甚至大量印製「新洲區反×教教育專刊」的報紙在全區各地散發,還排演誣陷大法的節目,以達到欺騙民眾,毒害眾生的目地。

610辦公室是1999年6月10日由江澤民下令成立的類似中央文革、凌駕於各黨政機構、甚至憲法之上的非法機構。劉俊順等人以上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第35條、第36條、第37條、第41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社、遊行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對任何國有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的權利……。實屬執法犯法。


相關電話:

劉俊順 手機:13098862823 宅電:8692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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