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陳光遠的高齡父親對兒子被迫害的經過的陳述:
我兒子陳光遠是1995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因為當時他身體不好,多年患病,工廠的效益也不好,連生活費都發不出來,更不要提花錢看病了,後來在實修中,他親身感受到自己身心的變化,發自內心的認為法輪功的確是好功法,就一直堅持修煉。
2000年3月的一天半夜,我親眼目睹了在家睡覺的兒子被警察帶走,家裏被他們翻成底朝天的慘景,當時社區書記在場。他們將從家抄走的空白磁帶說成是法輪功資料,而後將我兒子非法判刑4年。
媳婦王桂姣也曾被多次關押並判勞教一年。一時家中只有孫女和我們老倆口艱難度日。2003年6月,我年邁的老伴終於因為思念兒子過度,心力交瘁,病癱在床,生活不能自理。
2004年12月3日上午10點,徐家棚社區書記張連珍打電話叫我兒子到社區開會,我兒子沒去。約10分鐘後,徐家棚派出所戶籍陳寶華和社區書記張連珍到家中,對我兒子講中央要在12月份開會,讓他不要出去,不要同任何人聯繫,免得被別人邀約上北京去,不要給他們找麻煩,在談話中我兒子要他們澄清對他判4年刑受到的迫害。當天下午4點50分,社區派出一男一女上門,要我兒子去填個表,我兒子跟他們去後很久沒回,媳婦覺得不對勁,到處找人。後來社區的答覆是,所謂「12月15日,中央有活動,省裏下了任務,具體的情況他們也不知道太多」。
經多方了解我兒子現在被非法綁架到余家頭的楊園洗腦班,何時才能回來不得而知。四年前戶籍陳寶華用同樣欺騙的手段將我兒子騙走並無故判了四年刑,害得我和家人承受巨大的痛苦,今天又用同樣的手段讓我這個80多歲的老人再次承受失去兒子的痛苦。對一而再發生這樣的事情,讓人痛不欲生。不是說中國是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嗎?為甚麼就有法不依呢?報紙上說中國目前是人權最好的時期,而法制何在?人權何在?只因為我兒子信仰「真善忍」,就以所謂的「北京要開一個會」、「怕這個人可能要去北京」為由把人隨便抓走,這簡直是一個荒謬的理由!照這種思維邏輯,還要甚麼法律啊!我這個活了80多歲的老人對這種無視法律,無視人權的事情感到極大的憤慨!我們強烈要求我兒子能早日回到家中,回到我們倆老身邊,照顧他癱瘓的母親。
聯繫人、王桂姣、陳琳 027-86817966(H)、13554392108
直接責任人:
徐家棚社區書記張連珍 027-86716839(H)
徐家棚派出所周姓所長、遲征副所長 027-86811329
戶籍警察陳寶華 13072723937
徐家棚街道辦 027-86811271
街道辦610負責人汪祖平 027-86811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