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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國家廣播電台採訪訴江案律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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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0日】12月2日,法輪功學員向荷蘭鹿特丹法院遞交了刑事起訴狀,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商務部長薄熙來以及610頭目李嵐清在鎮壓法輪功中犯下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荷蘭國家廣播電台(Dutch National Radio)12月3日在海牙採訪了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律師。

荷蘭人權律師澤福德女士

主持人:在中國遭到鎮壓的法輪功走上荷蘭法庭。荷蘭法輪功學員指控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犯有群體滅絕和酷刑罪。澤福德女士(Liesbeth Zegveld)是荷蘭法輪功佛學會的律師。早晨好。

律師:早上好。

主持人:您正準備一起訴訟案?

律師:是的。

主持人:這項訴訟包括甚麼內容?

律師:訴訟是關於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所犯有的群體滅絕和酷刑罪,同時還包括幾名參與其中的江氏幫兇。

主持人:為甚麼中國迫害這些法輪功學員?

律師:很難全面了解這一點,你一定知道,有超過一億的人煉法輪功。這麼一個龐大的數字,一旦有人把他們視作政治運動,當然了,事實絕非如此,那麼他們就會被視做對政權的威脅。但是,正如我所說,這麼做絕對是不公正的。

主持人:這就是事情背後的原因。現在,您將立案起訴,那麼接下來呢?

律師:接下來,原則上主要是取決於檢察官來判斷我們所羅列的被告犯罪事實是否是合法的,是否這些事實真的有資格被定為群體滅絕和酷刑罪;是否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以及,是否荷蘭有相應的司法條例就這些事實進行起訴。

主持人:是的,但是為甚麼是荷蘭的法官來判定在中國發生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呢?

律師:因為這其中有荷蘭的受害者。

主持人:有多少人呢?

律師:我們手邊沒有具體的數字,但是,在這一案件中,我們採用了兩個發生在荷蘭法輪功學員身上的例子。

主持人:您當然需要更多的例子。原則上,您希望這案子被受理?

律師:是的,當然。法輪功不受國界的限制;群體滅絕罪也不受國界的限制。這是一個全世界的問題,在海牙這兒我們現在有國際法庭,我們有南斯拉夫法庭,這些犯罪事實,嚴重的犯罪事實應該得到所有國家的關注。否則,我們也不能解決問題。中國自己不會解決的。因此,這取決於其它國家,這是一個真正嚴肅的問題。大赦國際已經確認有1200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我們有這些證據。

主持人:如果假設您成功的起訴了江澤民,在荷蘭有法官接手這個案子,甚至判江澤民有罪。那麼接下來的問題是,就算是這樣,那又能怎麼樣?

律師:當然了,江澤民不在荷蘭這是事實。如果這是你所指的話,你是對的。但是,當然,你可以簽發一項逮捕令,或準備這樣一種情況:如果他來了,那麼你就可以抓捕他。這樣,可以起到一些壓力的作用。如果更多的國家都這樣做,那麼,他就沒有想去哪兒就去哪兒的自由了。

主持人:他必須在荷蘭境內才能夠受到逮捕嗎?

律師:荷蘭的司法只在荷蘭境內有效。如果荷蘭想這樣做的話,他們可以簽署逮捕令,要求其它的國家逮捕他。這當然是我們所期望的,但是,這也是我們要拭目以待的。荷蘭當局只能在荷蘭境內抓捕他。

主持人:好的,澤福德女士,荷蘭法輪功佛學會的律師。非常感謝您。

律師:很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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