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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順義區大法學員龔伯華遭非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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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5日】龔伯華,女,45歲,家住北京順義區仁和鎮梅營村。於2004年9月30日被順義仁和派出所六、七個惡警從家中綁架走。派出所只給家屬出示了傳喚通知書。國保處惡警楊海民、席雷從龔伯華家中抄走《轉法輪》1本、錄像帶4盤、坐墊2個。現在,龔伯華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順義區看守所,每天都在遭受迫害。

當晚(9月30日),龔伯華被送到北京市順義區看守所,龔伯華絕食抗議對她的綁架、迫害。順義區看守所在龔伯華血壓高達230的情況下,仍將她強行送到北京市朝陽區第一看守所(北京市公安局七處)。朝陽區看守所怕擔責任,於當天下午將人送回順義區看守所。

由於龔伯華血壓一直高,已絕食6天,心臟功能減弱處於昏迷(修煉大法前有心臟病)。家屬曾通過法律渠道請律師辦理保外就醫,被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局副局長閻志剛(主要參與迫害法輪功)拒絕。看守所為了進一步迫害,將龔送往臭名昭著的北京市公安醫院(因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曾在網上曝光)。龔伯華拒不上車,被順義區看守所副所長張廣春、李永亮,科長魏宏建、刁長有,醫生許××及武警等十多個人用大鐵鏈子捆上,並用鐵鎖鎖住。科長刁長有用銬子銬上,將龔伯華塞進警車的後備箱裏。

在公安醫院裏,龔伯華的手、腳被24小時銬在鐵床上,她拒絕吃藥、輸液。在經過23天的非人折磨後,於2004年11月26日轉到北京市順義區看守所至今。

龔伯華曾於2000年11月去天安門證實大法,同年被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局勞教1年。在勞教所被惡警用鞋底子連續抽打臉面兩側,導致兩邊槽牙脫落。

2002年12月,龔伯華因上網發表聲明在酷刑折磨下所寫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作廢,被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局第二次勞教。在勞教所,惡警把她強行放在冷庫中長達24小時,導致她兩腳趾嚴重凍爛,惡警要將其截肢,被龔伯華拒絕。

相關責任人:北京市順義區仁和派出所:+8610-69423472
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局:+8610-69440212 +8610-69421750
北京市順義區看守所:+8610-69401575
北京市順義區公安局副局長:閻志剛(主要迫害人之一) 趙之武(國保處處長) 張岩(副處長)
順義區紀律檢查委員會:69444719
順義區人大常委會主任:69443284
順義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69441835 69444063 69444173
順義區人民政府信訪辦:69444198
順義區人民檢察院舉保中心:69437000
檢察院辦公室:81496801
順義區婦女聯合會:69444576
梅溝營村委會:69448553
村治保主任:李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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