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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諸城市董月華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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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17日】董月華,男,35歲,山東省諸城市龍都街道兩河村人。2004年9月16日上午8點,他到龍城市場出攤賣貨時,諸城惡警曹錦輝帶人早已守在那裏,曹以偽善的謊言說隊長徐光榮找他有事,騙他到龍城市場大門處。徐光榮等人把董月華劫持到市公安局,逼問董月華還煉不煉法輪功,董月華回答說: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因此惡警們直接給他戴上手銬,將他刑事拘留。

這些惡警非法抓人,還不通知家屬。董月華的家人找不到人,到處打聽後才知道他被惡警綁架到了看守所。第二天下午,董月華近八十歲的老母親領著兒媳,董月華的女兒及剛滿週歲的兒子到公安局要人。公安李法臣不但不講理,還警告她們不識時務,並逼迫董月華的妻子在拘留證上簽字。然後,厚顏無恥的說:我們已經通知你了,你也知道了,別說我們不通知你。然後以家人態度不好為由把她們攆走。

家人無奈,但總覺光天化日之下隨便抓人是違法的行徑,偌大個政府,難道沒人解決?帶著疑問,帶著希望,她們老少到諸城市檢察院諮詢。檢察院的人聽了她們的訴說後,無可奈何的告訴她們說:你們知道煉法輪功好,可現在上邊禁止,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回公安局好好和他們說說,會放人的。

於是她們老少幾人又回到公安局,可這幾個惡警不僅拒不放人,並且不許和董月華相見。董月華的親朋聽說後也都到公安局打聽,惡警們威脅說:董月華參與法輪功活動,要判刑、要勞教,不交待明白是別想出去。

親友們考慮到董月華在龍城的攤位無人經營,年近八十歲的老母親需人照顧,剛滿週歲的兒子還在吃奶,女兒還在上學,正是秋收大忙季節,地裏的莊稼還需搶收,在這正需用人的關鍵時刻,為了讓董月華早天出來,只好到處請客送禮。惡警們更加肆意欺騙家人,說非判刑不可,從而勒索錢財。

第三天,李法臣去看守所問董月華還煉不煉法輪功,回答說:煉。李法臣就抽出一張紙讓董月華簽字,說是延期拘留一個月。徐光榮奸猾的說:我們沒有證據不可能抓你,你必須把你的事交待清楚,否則別想出去。並用判刑相威脅。真是欲加其罪,何患無詞。董月華每日忙於出攤賣貨,有甚麼可交待的?在沒有任何憑證的情況下,惡警們竟然用欺騙的手段敲詐其家人2700元錢,將董月華非法拘留十天後才放回。

這樣的非法迫害對董月華來說,已經不是第一次。99年7月初,當時的管區主任張霞就組織全管區十幾個村的婦女主任到他家騷擾,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當時不法人員們鬧得全村人心難安,雞犬不寧。董月華曾正告她們說:你們再這樣擾民,我就去告你們。張霞心虛的說:我這也是沒辦法,因為我是女幹部,你得諒解。

99年7月22日,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剛開始,兩河村在當時的副鎮長於彥勝、管區主任張霞的指揮下,調集整個管區的所有民兵連長,並以每人每天40元的高工資出動四、五十名村民將全村煉功人的家團團圍住,不許出門。村記工員董維生拿著記工本鼓動說:「每天40元,比幹甚麼都強」。原打算這些錢全部由煉功的家人拿,後來也不了了之。

當時董月華因進京向政府說明法輪功真實情況,被非法截回後,秘密關在原城關鎮侯家莊子小學,由十二、三人看著,採取不許睡覺的辦法迫使他放棄法輪功。後來董月華的姐姐打聽到關人的地方後,就去看他。惡人們得知其家人知道了,又趕緊將他秘密劫持到新農村小學關押。

99年10月初,興華路派出所的惡人闖到董月華家非法抄家,從他家找出大法書籍、錄像帶等,連人一同被帶到諸城市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十天。之後他被帶回兩河村繼續關押十幾天,不允許回家吃飯,當時的副鎮長於彥勝經常到兩河村刁難施壓。

2000年9月底,董月華同妻子一起到北京旅遊。10月3日回家後,被興華路派出所的惡警帶到市公安局政保大隊,惡警曹錦輝叫囂說:旅遊?為甚麼非得這個日子去旅遊?到北頭(即諸城市看守所)吧。就這樣董月華被無辜刑事拘留。一個月後,因村裏沒人去領,又非法超期關押一天,其妻子范秀鳳被非法拘留15天。

當他倆被村民兵連長帶到兩河村委繼續關押時,開始村委的人還讓他們回家吃飯,後來惡徒於彥勝專找吃飯時間打電話,並讓董月華親自接電話,還怒氣沖天的大罵村幹部,逼迫村委對董月華嚴加看管。這樣逼得他們吃飯也不能回家了。

後來換上新管區主任趙永欣(音),沒想到他更狠毒,派人將兩口子鎖在兩間屋大的一個大空屋裏,門窗全焊上了鋼筋,因是鐵門鐵窗,到處透氣,屋裏冷得像個冰窖,吃飯由七十多歲的老母親來回送。當時正是寒冬臘月,無論颳風下雪,老母親也得跌跌撞撞的給他們送飯,剛出鍋的熱飯送去後就涼了。就這樣他倆吃、喝、拉、撒都在一個屋裏,最後實在難以忍受這種對好人的非法迫害,他們開始絕食。老母親見他們不吃不喝,趕緊去找村書記董巧山,求他放人。董巧山無奈的說:餓死活該,我也沒辦法。

絕食三天後,管區主任趙永欣領著兩個打手想來打人,逼迫吃飯,被董月華的家人阻止後,並拿上10000元的存摺擔保,才將他倆放回家。這次在兩河村私設監獄,將他們夫妻非法關押二十多天,直到被放出來時也沒見到村委人的面。

他們回家的那天正是臘月十一,全家人都覺得快過年了,總該沒事了吧?沒想到臘月二十五早上,村書記董巧山又來到他家說:公安局來人找你去村委談話。到那以後,興華路派出所的惡警周忠領人將他團團圍住,以曹錦輝找他談話為由,騙到治安拘留所。

直到臘月二十七早上兩個武警給戴手銬時,董月華才知道被勞教三年。面對這樣的現實,他無法理解這到底是為甚麼?他問拘留所楊所長:憑甚麼把我勞教?無緣無故就可隨便勞教?楊所長說:我們只管送人,其它事不管。

就這樣在無任何法律條文的情況下,他們編造假的法律手續,毫無道理的將董月華送到了昌樂勞教所。在入所前查體時,他被查出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只好又將他帶回拘留所。

2001年正月底,管區主任趙永欣與書記董巧山等人又來到董月華家,逼他到繁榮賓館轉化班「洗腦」,在那裏迫於方方面面的壓力,董月華寫了不學不煉的保證書。到了2001年秋天,「出血熱」病症使董月華住進了諸城市人民醫院傳染科。當醫生告知生命有危險時,他後悔了,他捫心自問:煉了好幾年的功,沒有吃一片藥,走路一身輕,為甚麼不煉功後就病到有生命危險呢?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這是為甚麼?

在他危困時刻,公安局的人不聞不問了,村委的人不見了,「610」的人也不見影了。他仰天長嘆:做人怎麼這樣難,我的生命就此結束了嗎?我該怎麼辦?前思後想,他明白了:修煉法輪功是生命唯一的出路,終於他又捧起了《轉法輪》,重新走入修煉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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