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製作真象光盤的同修的一點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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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日】
  • 給製作真象光盤的同修的一點建議

  • 一種簡便的收集、記錄傳真號碼的方法

  • 給製作真象光盤的同修的一點建議

    製作真象光盤的同修們,你們辛苦了!你們製作的真象光盤在講清真象、救度眾生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發真象光盤是講清真象很有利的形式,他有許多優於傳單、粘貼的地方,有其它形式難以替代的效果。特別是面對面講真象時,配有光盤,效果更佳。尤其是以所謂「圍攻中南海」、「天安門自焚」「傅怡彬殺人案」等真象為主要內容的光盤,很有說服力。面對面講真象時,提示對方注意光盤中的那些主要細節,效果很好。

    但是,近期(十月下旬到十一月中上旬),我接到的光盤,內容都不太適合,都是以兒童為對像,且大部份畫面死板、粗糙,類似幻燈片,又缺乏幻燈片的精美,一點吸引力也沒有。既然是給兒童看的,畫面更應該生動活潑,能引起兒童的興趣,寓教於樂趣中。而我們這幾期的光盤,缺乏生機,哪個兒童願意看呢?成年人更不能耐著性子看了,這就達不到預期目的。所以我們建議,製作光盤的同修再創意上、畫面的剪接組合上,要多費一番心思,適合被救度對像的心理,求得最佳效果。


    一種簡便的收集、記錄傳真號碼的方法

    文:大陸大法弟子 一管

    我所處的地區經濟比較發達、平時乘車、走路時經常看到廠家的廣告牌上的傳真號碼,開始時我記錄在小本子上、但不太方便,身上有時又沒有帶紙筆,而且比較引人注目;後來我想了一個簡單的方法:現在許多人身上都有手機(小靈通也可以)把號碼輸入在手機上,按一下撥號鍵,迅速掛斷,這時手機還沒有撥通,回家後,打開通訊記錄,就可以找到傳真號碼了。由於一個地區的號碼前幾位相同,我們可以省略前面的數字。只記錄後面幾位就可以了。海外的大法弟子發傳真講真象時,一般不需要單位的名稱,這一步可以省略。我們也可以用代碼表示單位的性質,如用1表示企業,2表示政府部門等,以便記錄後分類,有針對性的組織真象材料。

    自焚真象一般是必不可少的,且內容應儘量詳盡,主要幾個疑點(如王進東的結印、盤腿;劉春玲被重物擊打;劉葆榮喝汽油的自述)應突出,早期有古勝博士解說的光盤,反映較好。

    再者,光盤的外包裝上應簡要註明內容的項目,以便散發者針對不同的人群,散發相應內容的光盤。以取得更好的效果。像目前這種情況,不少同修拿到光盤不看(或無條件看)其內容,就盲目散發,以為發出去就起作用,豈不知有時適得其反。如針對兒童看的光盤,成年人撿回去一看會感到沒意思,很可能不屑一顧的扔掉,也可能對大法產生不好的看法。這不但浪費了我們有限的資金,也浪費了我們寶貴的時間。而且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這就很不應該。

    以上是我們幾個同修的共同看法,供同修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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