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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弟子呂嫦靚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等地被迫害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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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2日】2002年,中國大陸對法輪功的迫害依然很嚴重。在當地,我家周圍許多同修被抓,我也被列入「黑名單」,惡警幾次想抓捕均未得逞。為躲避迫害,我和同修被迫離開家,誰知此一走,竟使我一家人生離死別二年半有餘。在邪惡的非法關押中,我因堅定修煉遭受了種種非人的折磨,可謂九死一生,現將部份經歷簡單回憶如下:

一、被非法關押在大連刑事看守所

2002年3月20日,我和同修早晨7點多鐘抵達大連,一同修給我掛電話說來接我。8點左右兩同修將我們接到一樓群內,和我一起的同修說有人跟蹤,我說「快走」,我們五人下樓後攔了一輛出租車直奔火車站。可是還是沒有甩掉跟蹤的一輛黑色轎車。當我們下車分頭走時,兩個同修很快就被抓住,而我也被便衣警察包圍。

當時警察並沒有抓我,於是我先是攔了一輛出租車,後又上了一輛公交車,便衣警察一直跟著我,我在大連街頭一邊走一邊講真象。在公交車上,我也對滿車的人說:「我是大法弟子,天安門自焚事件是造假,是謊言。」一個便衣警察看我逢人就講,人多更講,氣急敗壞的用身體撞我並拳腳相加,我就告訴人們:它是警察,可它卻不敢承認自己是警察。它竟然掏出100元錢來污辱我,我大聲的說:「我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而你頂著國徽,卻竟幹見不得人的勾當,連自己是警察都不敢承認。」

就這樣我在大連的街頭走了兩個多小時,邪惡也覺得再耗下去無意思了,一個年輕的警察就主動和我說話,那警察的上司來了電話,讓他徵求我的意見去哪,我說:「回家-瀋陽」。

到了車站,我買了客車票,看了一眼等車的,我甚麼都明白了,有三分之二是跟我回瀋陽的警察,於是我拿著票跟檢票員說:「我是法輪功學員,我沒有身份證,車票也是警察買的。」那小伙用詫異的眼光看我,喊人去報告車站治安派出所。就這樣我被帶到車站派出所。

11點多鐘來了兩輛轎車一台麵包車,車上的人戒備森嚴。我指著外面的秘密警察問:「他們是不是警察?」連派出所的人都一口否認說不是警察。我說:「那好,我現在正式向你們報案,2002年3月20日早8點多鐘,在大連火車站有三個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你在筆錄上給我寫上。」他們只好寫上。

3月20日上午11點半左右,我被帶至大連刑事看守所,它們沒有讓我進監室,而是直接審訊,讓我坐上了審訊犯人的鐵椅子,銬上了我的雙手。我拒絕回答任何問題。它們用涼水從我的頭上澆下來,直至下半夜2點多鐘。三月份東北還在下雪,我只穿了一身襯衣襯褲,涼水順著我的脊梁骨流下來。我有些抽搐,並咳了許多血。這時審我的人開始過來摸我的脈搏,後來又有人來摸說:「摸不著脈了。」它們慌忙將我關入監室。

清晨4點多鐘,我發正念,兩次都想衝出關我的鐵門,但都沒有成功。3月21日這一天,我昏睡一天沒吃東西。3月22日早晨,管教來了,把我叫出去問話,我只告訴它我無辜被抓,別的我一概拒絕回答。它讓我回來了,不一會又叫我出去,我才知道要給我灌食,我開始高喊:「法輪大法好。」後來七個男雜役和四個女雜役十一個人把我從二樓拖至四樓,強行按住我,將鼻管插向我的咽喉。第一次,食管被我拽出,第二次被我咬碎吐出,第三次它們說下去了,我覺得胃裏一熱,起來後它們又強行給我戴上腳鐐、手銬,強行給我「定位」。四天四宿我不能站,不能蹲,不能躺,更不敢吃飯,喝水,因為我動彈不得,不能上廁所。

3月26日早上九點多鐘,管教給我打開腳鐐,說是瀋陽來人提審我。1999年10月我在北京天安門被抓後,因我將我的經歷發表在明慧網上,曾被非法判勞動教養一年,關在臭名昭著的馬三家教養院。市局的一些警察認識我。

二、瀋陽國安警察威脅恐嚇

兩天以後,大連警方將我交給瀋陽來的人,並讓我上了一輛黑色的轎車。車上兩男一女,後知男的一個叫張松,一個叫韓致,女的叫常建平。它們把我的一隻手銬在車上,一隻與女警常建平銬在一切。

坐好以後,前面的警察開始問我:「你知道我們是甚麼人嗎?」我答「是警察」,他說:「確切的說我們是國家安全局的。是專門審訊間諜的,你知道甚麼是間諜嗎?」我說:「在電視上看過」。他又說:「這回十八般酷刑讓你嘗嘗」。見我沒反應又說:「其實,我們根本就不想費事了,沒看大連給開的釋放票嗎?坑已經給你挖好了,就把你活埋在這就完事了」。我心裏坦坦蕩蕩笑著告訴他:「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生是大法弟子,死亦是大法弟子」。他說:「真硬,一點不怕,埋了你太便宜了,乾脆把你從山崖上推下去,讓鯊魚一口一口吃了你算了。」我說:「說你們邪惡,你們不承認,聽聽你們的語氣。我告訴你們,你們所做的一切神在看著,我師父在看著。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們想把我怎麼樣?你們說了也不算,這個宇宙中能管我的只有我師父。」他們又說:「你等著,等到瀋陽看不扒了你這身皮。」

車一進蘇家屯我心裏多少有點怕。我告訴自己:我是大法弟子,這個宇宙能管我的只有師尊,其它任何生命都無權支配我、迫害我、折磨我。這時叫韓致的警察接到局長的指示,將我直接送入瀋陽市看守所。

三、在瀋陽市看守所和瀋陽安康醫院(戒毒所)的經歷

在看守所裏,我不能消極承受邪惡的迫害,五天以後,我開始絕食,兩天以後由於我絕食並伴有吐血,我與幾個絕食十幾天的法輪功學員一起被送到瀋陽安康醫院也就是位於四台子的戒毒所。當時戒毒所可謂邪惡至極,絕食的法輪功學員一開始是送到大北監管醫院的,現在有的也被送到這裏。有一次,我發正念一個姓富的管教走過來,見我沒把手放下來,就暴跳如雷喊我出來,問我:「這裏不讓煉功,你知道不知道?」還說我是「反革命」,我對它說:「甚麼是反革命?別人想要你的命,你反過來不想讓人要你的命,就是反革命了?」管教說:「天哪,你快回去吧。」

有一天,我又吐血,一位男醫生來了,我就跟他講真象,這時從瀋陽市看守所新調來的女院長張簡玲走過來,大聲的衝我喊:「講甚麼呢?動靜這麼大,你給我出來。」我起身走到門口,她突然伸手給我兩拳,我當即問:「為甚麼打我?」她竟說:「這也叫打人哪?」我說:「以後你不許隨便打法輪功學員」,她氣急敗壞的喊其它管教拿來手銬,並強行將我銬上。然後從一室將我調至沒有法輪功學員的四室。

被關入戒毒所以後,我們已經開始吃飯了。而現在我又開始絕食抗議,四天以後管教才給我打開手銬。這時瀋陽市看守所又送來一批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先一批吃飯的學員被接走了。這批學員有:吳豔萍、孫卓、肖桂芹。五所送來的蘇麗、再加上我和荊採、張麗娟,我們都在絕食抗議,其中因拒絕扎點滴被迫害最嚴重的吳豔萍被銬成大字,雙臂被扎得鐵青,在一次灌食中昏迷不醒,搶救了半宿,惡警怕擔責任第二天把她放回家。

瀋陽市安康醫院對絕食的法輪功學員兩天灌一回食,每一次灌食都是由院長謝曉賓和羅主任親自領著灌。給我灌食那次是在我絕食絕水六天以後,強行把我按在床上,將管子從鼻孔插入,我感到喘不上來氣,我將鼻管拽了出來,上面沾滿了鮮血。它們又從另一鼻孔將管子強行插入,我感覺窒息,而且非常痛苦。我又將鼻管拽出,上面還是沾滿了鮮血。這時我才注意到原來給我灌食用的鼻管竟是日常用來扎點滴時用的止血帶,很粗,頭全是鋒利的毛茬。

在這期間,市局的張松、常建平曾多次提審我,有一次它們拿出打印的一人多高的電話號碼,問我都是誰的電話,我說:「我是做生意的,都是客戶的。」它們讓我交代都幹了甚麼?我問:「既然你們不知道我幹了甚麼,為甚麼抓我?」它們又問:「你去大連幹甚麼去了?」我答:「旅遊」。後來它們對我說:「呂嫦靚,我們沒有你證據,但也一定要把你押死在裏面。」我說:「我知道你們邪惡,2000年你們抓我的時候,竟然將我一女人關進於洪區福利院專門停屍的太平間,長達38天。三月份的冷天,太平間的窗戶有一扇沒有玻璃,蓋的鋪的都是沾滿人將死時排泄物的垃圾棉,你們人性何在?你們害了那麼多人,迫害死了那麼多法輪功學員,拆散了那麼多無辜的家庭!究竟誰在擾亂公共秩序?究竟誰是社會不安定因素?你們今天無辜的抓我,我的家人會怎麼想?我的親戚朋友會怎麼想?你們就不怕失去民心嗎?中國的哪一朝哪一代敢視民心如此而不顧?可笑、可悲呀!」它們無話可說,草草收場。

後來又警察提審我,是皇姑區三台子派出所的四個人,給我念「勞動教養決定書」,以「聚集」為由,非法判我二年半勞動教養。我拒絕簽字,並責問他們:「我甚麼時候聚集了?我只不過是在一個所謂轉化的人家裏,無意碰到了陳秀等幾個人,說了一會話,我就犯罪了?你們真是不講理,也目中無法,你們這是知法犯法。」2002年4月30日,他們又來了。並將我送往瀋陽市龍山勞動教養院,但龍山教養院的醫生說我絕食絕水已造成心跳一百六十多次,伴有酸鉀中毒,我又被送回戒毒所。我繼續絕食,當謝曉賓、羅姓主任再來給我灌食時,那些犯人都幫我說話。

2002年5月10日,我開始進食。5月14日,它們警察把我調入傳染病病房,那裏關的是大北監獄都不收的肝炎和梅毒患者。5月15日,我又開始絕食抗議,同時絕食的還有蘇麗和王曉燕,我們要求見院長。張簡玲把我叫了出去,我問她:「為甚麼將法輪功學員關進傳染病病房?」她說:「肝炎和梅毒不傳染。」我問:「不傳染?不傳染為甚麼大北監獄不要?你們怎麼這麼草菅人命。」她煞有介事的拿出一本小冊子說:「你看看,這上面關於性病和艾滋病的宣傳,寫著呢不傳染。」我接過來,翻到性病的傳播途徑那一節說:「聽著,我給你念。」我念幾句,她慌忙讓身邊的警察將我手中的小冊子搶回去,撕掉那一節,又扔給我。我只覺得她像小丑在表演。

我告訴她:「你們不給我們調房,我們會絕食到底。」第二天,謝曉賓來了,也說不傳染,並且說他曾拿犯人做過實驗。我問:「你是不是也拿我們做實驗,也把我們當成了實驗品。不傳染,國家為甚麼要下這麼大的力度預防肝炎、性病的傳播?這些人為甚麼大北監獄不要?你們這是對我們的迫害,侵犯我們的人權,我們會告你們的。」謝曉賓無言以對,轉身走了。在我們的據理力爭下,5月18日不得不將我們調回一室,我們才徹底結束絕食。6月1日我回到市看守所。

四、在瀋陽市龍山教養院為堅持信仰所遭受的非人迫害

6月4日我被綁架至瀋陽市龍山教養院,先是把我送入二大隊,惡警隊長唐玉寶問了我幾句話,又將我交給一大隊的警察段海英,她將我帶入鐵門內,並當即叫來了幾個人指示做我的「轉化工作」。它們每天讓我凌晨3點半以後睡覺,到了第四天,我看它們也沒甚麼可講的了,那一天,段海英來了,她是一大隊專管法輪功學員的中隊長,她對我說:你是不是太自私了,你為了修成佛道神連家也不要了、孩子也不要了、老人也不要了,修這來了。我說:「不對。第一:我不是修這來的,我是被非法綁架來的,來的當天我就把『覆議申請』交給楊敏,她當時就告訴我法輪功不給覆議,可見法律對我們多麼不公平,如果我不被抓來在家是賢妻良母、也是我雙親的好女兒,這一點,我的鄰居、同事都可以替我作證。第二:堅持真理怎麼算自私,法輪功學員的付出,是為了全宇宙的眾生。」

段海英當時用驚異的眼光看看我,對「幫教」說「繼續談吧」,然後起身走了。我指出「幫教」的邪悟之處,最後說:「法就是法,他造就了宇宙中的萬事萬物,宇宙中一切不符合法的生命、背離大法的結局就是被淘汰。」一番話使在場的人沉默了許久,接下來對我的轉化變成了我講給她們聽。就這樣我每天都在講,凌晨3點多才睡覺。17天以後隊長楊敏和段海英來了,讓我收拾東西,段海英說:「呂嫦靚,你的問題沒解決,你把我們的問題都解決了,給你換個地方吧。」我知道給我做轉化的人中有人開始聲明堅定修煉。

6月22日,我被龍山教養院警察送至瀋陽市張士教養院邪惡的洗腦班,到了張士洗腦班,東西剛放好,就來了幾個人,指責我自私,還說邪悟的東西,我正色道:這些話出自學過大法的人的口,我真替你們難過。我也有過邪悟的經歷,當我冷靜的學法思考,發現恰恰是自己的執著、變異的觀念,才造成的邪悟。甚至被帶動的去欺騙別人的時候都不知臉紅。你們現在也是一樣,你們拍拍自己的良心,你們說的和心裏想的一樣嗎?明明是想多減期早回家,嘴上卻唱高調。我不!我就認為自己無罪,要求無罪釋放。心裏這麼想,嘴裏就這麼說。」警察史鳳友看見許多人圍著門口,聽我大聲揭露它們的謊言,嚇得趕緊告訴「幫教」:快都回去。並布置猶大們不做我的轉化工作,命令將我和夏玉蘭等三名法輪功學員「冷處理」。所謂「冷處理」,就是將我們各自關在小屋裏,找兩女一男三個轉化徹底的人看著,連上廁所也得跟著,禁止我們與別人接觸和說話。但是儘管如此,人心是擋不住的,有些學員利用吃飯、唱歌、洗漱、借東西等各種理由與我們接觸,聽我們講道理,我也利用一切條件多發正念,幫他們從邪悟中走出來。

十天以後,從外地回來一批出去做轉化工作的猶大,史鳳友安排了幾個認為是心腹、能行的人做我的工作,他們來了以後,不跟我談別的,就是罵我,用極盡惡毒的語言。我知道它們邪惡至極,想用這些惡毒的語言刺激我,讓我生氣、失控,從而達到它們的目地。我一語不發,告訴自己要祥和,最後他們沒甚麼說的了,問我:「你怎麼不說話?」我說:「我只不過是看一群不知好歹的小丑在表演滑稽的鬧劇,有甚麼好說的。」他們又說:這招對她不好使。為首的一個叫劉少信的猶大找史鳳友彙報我的情況,史鳳友告訴他們:別做了,繼續冷處理吧。幾天以後,張士「幫教團」裏開始發生變化,有幾個學員向史鳳友交了堅定修煉的聲明,暗地裏還有些學員跟我說也明白了。

7月16日,龍山教養院來人將我們接回龍山,我被分到普教隊,由犯人包夾24小時看著我。第二天,我找楊敏跟說:我們住的兩床中間是角鐵,我加鋪在中間,沒有被褥,沒法睡覺。她說:「沒有被褥,克服吧。」我知道是在刁難我。每天清晨我的後背都有兩道角鐵的深深痕跡。後來可能是楊敏看迫害的太明顯,影響太大,一個多月以後才給我一條褥子。這時候我才知道和我同室的還有三個不轉化的大法弟子:陳玉鳳、董梅、李鳳玲。我來時隊長楊敏曾騙我說,龍山一個不轉化的也沒有。事實證明,楊敏盡說假話、滿嘴謊言。後來它曾把付豔玲當沙袋,踢得遍體鱗傷,好長時間付豔玲都得拖著腿走路。

天氣開始變寒,轉眼進入十月份,這時普教犯人發現我咳血,就報告警察,因怕是傳染病,警察就帶我去胸科醫院拍了一張CT,但大夫說我不像肺結核。這次需要我家屬拿錢,所以我才在被抓半年以後,在醫院看見了我的父親、姐姐和姐夫。就在我身體檢查並未確診的情況下,它們把我帶回龍山。

第二天把我調到二大隊,交給惡警唐玉寶。唐玉寶對我說:「你吐血不是甚麼病,沒事。」並叫來猶大王威、魏佩媛,一邊罵她們一邊說:「不轉化,有辦法。不行就給我打!打死我負責!二十四小時不許睡覺,給我看著。甚麼時候轉化了,甚麼時候睡覺!」

兩個猶大將我鎖入號裏,並將我安排在「儲藏室」內洗腦,這時有一些學員告訴我:要有思想準備,不轉化的唐玉寶挨個打。我說:「我不會挨打。」她們不信。我說:「我就相信我師父,我的事我師父說了算,唐玉寶是甚麼?一個流氓警察,根本就不與我在一個境界上,它怎麼能夠得著我呢?」這一次,我沒有聽猶大講,我責問王威、魏佩媛等人:「王紅是不是被關在你們二大隊?她在的時候你們怎麼對待她的?你們在她長期不讓睡覺、身體極度虛弱的情況下,又將她身體捆上,一天一宿,造成她心腎衰竭,回家就死了。當時你們都有誰在場?我告訴你們,迫害死一個大法弟子罪惡滔天,你們欠下的你們就得還。」

我的聲音很大,有許多學員借各種機會,甚至半夜也到儲藏室聽我講。也有的學員用變異掩蓋的想法勸我說:應該用智慧,不能與它們硬頂等等。我說:「我不像那樣理解智慧,智慧是在不斷的按法去做修正自己,不斷提高法理的理解程度,不斷的突破舊勢力的安排而產生的。你突破的越多,對師父的大法理解的越多,悟到的越多,你的智慧越大,智慧是層次的體現。而你所說的智慧在我看來,只不過是人的圓滑、投機取巧,加上對執著心的掩蓋,我不會按照你說的去做的。」

三天以後,唐玉寶召開在二大隊開會,在會上唐玉寶說:「呂嫦靚才來三天,你看你們甚麼都出來了,告訴你們,不怕你們反彈,不怕你們不轉化,有的是招!龍山死了兩個了(指王紅和王秀媛)我唐玉寶照樣當大隊長!不轉化的簽捕,別的教養院早就有例子了。」開完會唐玉寶將我安排到一樓,找了五個人看著我,給我規定:每天凌晨5點讓我上床休息半個小時,其他時間一律不許閉眼睛。

我這已經是第四天沒睡覺了,當時咳血已經非常嚴重,我的後背經常痛,常伴有開鍋時冒泡的感覺,我把手巾弄濕坐在小板凳上,睏了就站起來轉一圈,擦擦眼睛然後再坐那。

有一個轉化的人,後來對我說:你的轉化工作我不能做了。從此以後,不再張羅給我做轉化工作了。只是看著我,不讓睡覺。我心裏明白,邪惡想利用我咳血、身體虛弱、再加上不讓睡覺來摧垮我的意志。但是它們做不到。我有師父的法在,時刻向內找,以法為師,就沒有過不去的關。

七天以後,管理科警察姜玉波和隊長唐玉寶來了。姜玉波見我笑呵呵的精神非常好,他陰陽怪氣的說:「呂嫦靚,你太酷了!」並豎起了大拇指。唐玉寶問我:「呂嫦靚,你感覺怎麼樣」,我說:「我比以前更堅定了。」它說:「好,給你時間」,轉身走了。

我的行為感染了陪著我的學員,她們開始偷偷和我溝通,給我背師父的最新講法,我一一背下來,其中在背《正念正行》時,她們對我說:「『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你做到了,我們沒做到。」我說:「那以後就做好。」

第十四天時,唐玉寶又來了問:「呂嫦靚,怎麼樣?」我笑著說:「我就是那油燈的芯,只有油乾了,我才不會閃亮,但只要還有一滴油,我都會閃亮下去。」我的兩個眼睛雪亮,連一點紅絲都沒有。我的心裏也無一點懼怕之意。反倒是覺得即使永遠不讓我睡覺,我也不會有問題,因為我是神,大法造就的生命。唐玉寶對我說:「你收拾收拾東西吧,送你回普教。」就這樣經過十三個晝夜,我回到普教房。龍山教養院也死了想通過威逼、利誘、強壓、摧殘來轉化我的那顆心。

回到普教學員中,我牢記師尊的《快講》,給她們講我的經歷,告訴她們天安門事件是造假等等。雖然有些普教犯人被邪惡利用經常對我出口不遜,但我還是堅持講真象。有一次,她們給我打彙報,說我總說話。段海英把我找出去,我問:「為甚麼不允許我說話?你們這不是侵犯人權嗎?」段海英改口說:「不是不讓你說話,是不讓你與沒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說話,跟普教你愛咋嘮咋嘮。」我回來後,向普教說了段海英的話,當時就有犯人嘀咕:「這隊長真是的,告訴我們不許她跟任何人說話,又告訴她可以說話,聽誰的呀?不管了,愛咋說咋說。」

有一天,包夾人員開會,會後有普教生氣的對我講:「你總是好心眼,不管誰你都對人好,看人家怎麼對你。」原來有包夾人員反映:我愛說話,管不了,難包。有一個叫畢淑華的包夾還說,應該怎麼治我。畢淑華是扒竊出身、慣偷。2000年同被關在馬三家教養院時,我多次幫助過她。來龍山後,我又幫她,如今在會上她卻如此之言,引得許多普教憤慨不已。我給她們講,人應該按仁、義、禮、智、信去做的道理。後來每一批的普犯特別是跟我接觸過的,都知道大法好,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幫過我,我為她們欣慰。

有一次,警察召集學員看電視新聞,並要求沒轉化的到頭前看,電視新聞中有誣陷法輪功的內容,警察李繼峰(他當時是一大隊大隊長)要求所有的法輪功學員討論,許多猶大滿嘴胡說八道,後來非要求我表態。我嚴厲的說:「那電視演的明明是假的,你們看不出來嗎?虧你們還學過《轉法輪》,電視中這個人殺了人,還說要把他帶法輪世界去,這不是胡說八道嗎?這個人根本就沒學過大法,電視在造假。」過後我寫了一篇揭露此事的文章《神的憤怒》交給了李繼峰。

轉眼秋天過去,冬天來了。院裏攬了一批給黑加工點撕豆皮的活,那時我常常後背疼痛難忍,而警察卻經常點名讓我去一樓扛豆皮。一袋豆皮四十多斤,從一樓到四樓,我曾多次向隊長張寧、楊敏、王宏玲提出我身體不堪重負,不去扛,它們表面答應,一轉眼又點名讓我去。每一次扛回來,我都要吐血,大口的吐血。即使這樣,它們還是讓我接著幹活,只有一次王宏玲親眼見我吐血,血量太多,我也迷糊的天旋地轉,才允許我休息半天。有些普教見我這麼遭罪,暗自落淚,偷偷的幫我完成任務。

由於「非典」的緣故,黑加工點的豆皮停工了。我們又開始「捻珠」,這時我的雙手開始在骨節上裂口,經常能露出白骨,而當我用手捻珠時,剛剛長上一點的裂口又被撕開,經常是鮮血淋淋。有一次有個普教犯人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把我拽到隊長岳軍跟前,讓它看我的手,它讓我去衛生所。回來以後,岳軍表面告訴當時的組長給我找點別的活,但很快,又在警察們背後的授意下改回來了。

2003年1月27日我收到了兒子給我寫的幾句話:「媽媽您好,就要過年了,您又不能回家,我們家又不能團圓,我只能在信上給您拜年,祝您身體健康、心想事成,今天特給您送去400元錢過年花,願意吃甚麼就買點甚麼。不用掛念我和我爸。」這是我近一年來第一次看見兒子寫給我的信,我沒有落淚,但許多學員落淚了,因為她們知道我是被「嚴管」,自打進來從來未接見過,更沒見過孩子。

有一天岳軍召集開會,會上指責我們自私、不替家人著想,說明天就是母親節了。我覺得它在欺騙蒙在鼓裏的普教,我應該揭穿它。第二天,我寫了一篇題為《寫在母親節》的文章,並念給一室所有的學員聽,告訴她們我已經一年多沒見到孩子了,不是我不見,是它們不讓我見,在無任何證據的情況下無辜的把我抓來,還說是我自私,天理何在呀?普教犯人聽了我的文章都流淚了。我也藉此提出要見家屬的要求,但是被岳軍拒絕了,原因是我不轉化。

2003年6月,法輪功學員董梅到了解教的日期,但是教養院卻沒有放她走,三天以後,公布了因她不轉化加期三個月的決定。我想董梅在教養院裏的表現有口皆碑,只因不轉化就加期,於理於法都不容,如果我都不敢站出來說句公道話,那邪惡就更加猖狂了,於是我寫了一篇抗議書,在這篇文章裏我大聲疾呼:大法無罪、大法弟子無罪、董梅無罪!交給了楊敏。

普教的學員都替我擔心,以為會收拾我或給我加期。不長時間以後,我向岳軍提出要求正常接見家屬,它說不行,理由還是我不轉化,是「嚴管」。我問它為甚麼嚴管我,我來龍山這麼長時間了,現在是你們院裏公認的幹活最快的最好的一個,我善待任何生命,我信仰法輪功,身心受益,只做好事不做壞事。做生意從不騙人。98年發洪水時我也成千的捐款,我甚至把廠子因我休假在家期間給我開的生活費總共七千多元都拿出來送到工會,雖然他們沒收,但是我做到了。你們不是也說我心地善良、是好人嗎?那為甚麼嚴管我呢?為甚麼不讓我見家人?你們那些隊長總在我面前說:呂嫦靚,你家條件還挺好的,社會就這樣,這麼長時間了,你丈夫肯定在外面有別的女人了,你兒子也還是長身體的時候,你這當媽的不在家也夠嗆了,非得學壞。你們這是甚麼意思?明明知道有這種因素在,為甚麼還不讓我見家人?你們是不是在製造社會不安定因素?你們是不是蓄意在拆散我的家庭?然後還說我自私,把這種罪名又強加於我,我不會認同的。你們侵犯了我的人權、執法犯法。」岳軍無話可說。

過了幾天,岳軍找我說:經過院裏研究,允許我接見一次。但我的家屬必須從師尊的法像上踩過。我正色道:「我要求見家屬是我正當的權益,而你們卻把它建立在污辱我的信仰的前提下,你們知道為了這個信仰我死都豁出去了,你們還要這樣幹,你們是想讓我接見嗎?你們是想要我的命啊。我告訴你,我不見了。」我轉身就走了。當天晚上我寫下了《屈下你的雙膝》交給岳軍。在這篇文章裏我多次寫下了這句話:屈下你的雙膝,將我師尊的法像捧過頭頂去懺悔吧。

第三天我開始絕食抗議,接著董梅、陳玉鳳、夏玉蘭、齊淑媛、付豔玲也都陸續為此事絕食。兩天以後,它們不顧我長期吐血的事實,強行給我灌食、扎點滴,一時間我的後背如大火一般灼熱,疼痛難忍。後來它們又變本加厲公然踩著我師尊的法像,給我們的腳下也鋪上法像給我們灌食。岳軍問我甚麼時候結束,我告訴它:一個月不行兩個月,兩個月不行一年,一年不行兩年,你們甚麼時候把法像拿起來,我就甚麼時候結束。我對主張踩師父法像給我們灌食的管理科警察魏敏堂說:「你們這是侵犯我們的人權,也侵犯我師父的肖像權,我會告你們的。」第九天,魏敏堂將法像全都收起來,口說它再也不管這事了。第十一天我們結束了絕食絕水。

2004年元月,我身邊調換了包夾人員。她們想盡辦法刁難我,正月初五那一天,在勞動現場,包夾出爾反爾並找來隊長張寧撐腰,還要求我像聾啞人一樣不許說話。我想長期以來它們一直以說話為由迫害我,那我就不說話抗議這種長期的軟折磨,我開始閉口不說話了。它們每天都諷刺我、譏笑我。到了第十四天我開始絕食絕水,有一天,張寧逼著我去打滴流,我拒絕。它們將我銬在椅子上,然後張寧揪住我的頭髮,左右開弓、手掌像雨點一樣落在了我的臉上。當時在場的有隊長梁真、吳戈和李威,他們就那樣看著我被暴打,沒有一個人勸阻。

回到號裏,我的雙腿非常痛。我已經二十多天沒說話了,七八天沒吃飯喝水了。可是它們還是逼我出工幹活至深夜十一二點,我拒絕出工,包夾人員在警察的授意下,竟拽住我的雙腿從床上拖至門口,強行將我架到勞動現場逼我幹活。第二天灌食時我的鼻孔無法下管了,又隔了兩天,衛生科警察李五一強行給我下管,我開始大口咳血,連灌的玉米麵糊糊也伴血吐出,從那以後才不再給我灌食。

那一段時間我一個月沒說話,十六天沒吃沒喝。警察也認為我精神有問題了,開始張羅帶我去精神病院檢查,當天晚上我洗漱時頭撞在了水管上。當我的家人來了以後,我的第一句話已經說不出來了,憋了很長時間才吐出兩個字:「雪碧」,我的家人都落淚了。

我回到號裏以後,許多普教聽見我說話的聲音全都哭了,她們跟我說:「太狠了,那麼對待你,我們敢怒不敢言哪。」自不說話以後,我一直拒絕參加勞動,拒絕報數,其他法輪功學員也陸續拒絕幹活和報數,我曾多次找過岳軍提出抗議,將我當奴隸一樣的使用,每天早晨5點半起床,晚上十一、二點睡覺,幹活慢點的經常到深夜1、2點鐘,不讓看電視,上廁所限時,沒有娛樂活動,白天、晚上無天日的幹活。上級來檢查還要求學員撒謊說每天8點半就收工。哪是收工了,是拿回號裏幹來了,不完成任務不讓睡覺。

2004年5月6日這一天,在勞動現場有人彙報說法輪功學員田秀琴和樊華傳條,隊長張寧、李輝、董麗軍、段海英馬上把田秀琴和樊華叫出,接著開始搜我們幾個沒轉化的學員的東西,它們在吳乃英和付豔玲那裏搜到了師父的最新講法,也將我的日記本收去。那一天,院長李鳳石帶著管理科警察李生元、王學濤親自電擊吳乃英,電的遍體鱗傷。一大隊隊長王宏玲、張寧電擊了付豔玲。當天晚上十點多鐘張寧、李輝到號裏大聲喊:必須完成任務,否則不許睡覺。

第二天早晨,也就是2004年5月7日,到勞動現場張寧就喊:誰不幹活站起來。我站起來了,還有幾個法輪功學員也站起來了。這時二大隊長姜兆華、王吉昌也開始喊:二大隊不幹活的也站起來。我們陸續被叫到三樓,二大隊學員去了二樓。當我被叫到辦公室後,張寧問我:幹不幹活,我說:不幹,因為我不是勞教人員。每天讓我幹活到深夜是對我的迫害。它說:「你跟誰叫勁哪?」最後說,你再考慮考慮。

我被帶到號裏,看見王歡蹲著、雙手被銬在暖氣管子上,脖子周圍被電棍電擊得通紅,它們將我也吊在床上鋪的欄杆上,接著佟春時、楊春華也被吊起,第三天付豔玲被吊起,又過了一天樊華也被吊起。5月12日這一天,9點多鐘當學員回號裏幹活以後,讓我們在走廊裏站著。

5月13日,我被岳軍叫出去,它說要收拾我。我的一隻手被銬在暖氣管子上,岳軍手拿高壓電棍,叉腿坐在我面前,張寧和楊敏站在不遠處看著。岳軍對我說:「呂嫦靚,五分鐘我就叫你變眼神。」我說:「你看看現在這場面,我一個弱女子,而且長期吐血,蹲在這兒就這麼一點兒,而你五大三粗、手裏拿著電棍坐在椅子上電我,這要是拍成照片,誰看了會說你沒迫害我?」岳軍叫到:「你還要給我拍照片!」岳軍開始電我。

其實,幾天前(2004年5月7日)已經發生了高蓉蓉被電擊毀容的惡性事件,龍山教養院竟然毫不收斂,也不顧我長期被精神折磨和身體已極度虛弱,還無人性的對我施以電棍電擊。

電擊一段時間後,岳軍說:「都二十多分鐘了,這高壓電棍怎麼不好使呢?」又電了一會,它見我不屈服,扔下電棍走了。我被帶回號裏吊上了。這時許多學員開始聲明堅定修煉,並為我們寫文章抗議,5月16日開始不再吊我們,讓我們拿板凳整天在走廊裏坐到深夜。我再一次向岳軍提出抗議,它們經過研究,讓我們十點半入監室,但不許睡覺,得等其他人幹完活了才允許我們睡覺。

有一天,我找到岳軍說:「你得允許我寫東西,你們沒有剝奪我寫材料的權力。」岳軍說寫東西必須在它辦公室寫,三天以後我在岳軍的監督下,寫下《滅狂潮》,並要求它將這篇文章交給院部,在這篇文章中我責問:「高蓉蓉哪裏去了?」為甚麼龍山的警察唐玉寶、姜兆華執法犯法,至今逍遙法外?」

一天我上樓幹活,突然感到胸悶,周身的汗毛孔好像在排泄物質,我想竄出房頂,跺塌腳下的大樓,我控制著自己,禁不住淚流滿面。它們帶我去衛生所,衛生科警察張曉秋說我是「癔病」。我告訴它:如果我精神真的不好了,也是被你們迫害的。隔了不幾天我又出現了這一症狀。岳軍問我是怎麼回事,從此以後不再讓我上樓幹活了。

7月22日那天,我開始絕食絕水,付豔玲、佟春時也陸續絕食。8月4日我被送到位於瀋陽監獄城的省監管醫院,第二天醫院的院長、主任查房時都來勸我吃飯,我同意吃飯,但有兩個條件,第一,讓我正常接見家屬。第二,9月27日我從這裏回家。9月21日龍山來人接我,向我保證,到期讓我回家。9月27日我從龍山教養院到期回家。第二天9月28日是中國百姓的團圓節,我的家人祝我活著走出了龍山教養院這個魔窟。

我無限的感激我們的師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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