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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地區大法學員楊杏蘭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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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4日】楊杏蘭,女,42歲。河北省保定地區博野縣北楊村鄉小王村人,得法前面頰部長一腫瘤,疼痛難忍,生不如死,去北京醫院經治無效。1996年正月有幸得法,修煉後疼痛消失,腫瘤得到了控制。1999年後,在江氏集團的瘋狂鎮壓下,楊杏蘭仍堅修大法,於2002年被鄉政府惡人綁架到縣洗腦班,遭惡警毒打,造成雙目失明,於2004年11月14日被迫害致死。

在楊杏蘭病危之際,告訴家人一定要把她被迫害的事實公諸於世。下面是大法弟子楊杏蘭在臨終前斷斷續續的敘述的部份受害經歷。

我是1996年正月得法,得法後,鎮壓前,我像鐵人一樣結實,家中一切家務都是我做,公婆鄰居沒人說我不好的。2002年7月的一天,鄉政府十幾個人闖入我家,像土匪一樣到處搜,搶走了恩師的照片,還把我綁架到縣洗腦班進行迫害,給我戴上手銬,吊在鐵柵欄上,晝夜銬著。

有一次惡人王繼華邊打邊問我:「法輪大法好嗎?」 我說:「好!」無論哪回問我,我從不改口,被迫害長達兩個多月。校長王繼華心狠手辣,有一天晚上進屋,我正在門口,他一拳把我打到對面牆上又彈回來,然後用拳照準我長瘤的面部猛擊,打得我眼冒金星,後我就口吐膿血,吃不了飯。

我被打第二天,王繼華怕承擔責任,不敢承認打了我。並威脅我說:「誰打你了?你都不得告訴誰了?」我說:「你打我了,這裏兩班值班的都知道,這裏的大法弟子也都知道,我家裏人也知道。」

這還不算,第二天不法人員又把我送到涿州洗腦班繼續加重迫害。涿州洗腦班見我被打成這樣,拒收,要強留下的話,每人每月必需交4000元錢的「轉化費」。博野縣不交,又把我弄回縣洗腦班。那時我每天吐血,生命垂危,痛得我死去活來,都不行了還不放我。

不法人員趁機向我家人敲詐了5000元錢,才放我回家。回家後,家人嚇壞了,不讓我再煉了,身體每況愈下,後又去醫院做了手術花了1萬多元也不見好轉。腫瘤疼起來我直哆嗦,一直不能吃飯,由於某種原因我學不了法,煉不了功,後又雙目失明,眼球凸出,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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