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鎮壓法輪功以來,中央電視台積極配合鎮壓,利用各種節目如「焦點訪談」、「新聞節目」、「科技頻道」、「中國外交論壇」、「電視批判」、「中國網路媒體論壇」等炮製了一系列誣陷誹謗法輪功、煽動全國人民仇恨法輪功、全民洗腦的宣傳攻勢。
典型的手法有:利用殺人犯造假的案例--「鄒剛殺人案」(1999年12月29日),利用精神病人造假,製造恐懼,煽動民眾參與迫害的案例--『京城血案』「傅怡彬弒父殺妻案」(2001年12月16日),以老百姓生命為代價的栽贓嫁禍的謊言--「天安門自焚偽案」(2001年1月23日),及利用尚未破案即栽贓投毒者為法輪功學員的案例--「浙江毒殺乞丐案」(2003年7月14日)等炮製假新聞。
這些歪曲事實的欺騙宣傳,對人類有史以來最邪惡、血腥和殘暴的鎮壓起到了幫兇和推波助瀾的作用,直接或間接的造成了上千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幾十萬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或流離失所;上億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被社會所歧視,承受著精神上的迫害。
以「天安門自焚案」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從自焚偽案發生至2004年1月止的36個月間,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由發生前的173名激增至881名(截至目前為止,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已增至1141名)。
五年多來在中國大陸針對法輪功的非法鎮壓和迫害,中共中央喉舌媒體的編造新聞和造假輿論是使這場迫害得以延續和持續惡化的根本原因。目前法輪功學員針對這些利用惡性案件栽贓陷害法輪功,為江氏集團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功創造條件的中國媒體,已開始採取法律行動.
今年7月14日在美國康州紐黑文市起訴了到訪的原武漢市廣播電視局局長、武漢市電視台台長趙致真,理由是他在擔任中國媒體負責人時,製作影片煽動仇恨。趙致真案是法輪功學員一系列訴訟案中,針對媒體煽動罪的首次起訴,因而也備受人們注目。
與此相關的最新國際判例為,「聯合國戰爭罪刑事法庭」對1994年在盧旺達大屠殺中利用媒體煽動暴力的三名被告進行了審判。其中盧旺達前政府新聞官員、「千丘廣播電視」負責人納西馬納被判無期徒刑;該電視創辦人巴拉亞維薩被判35年徒刑;另一名報紙總編輯納澤被判無期徒刑。這是國際社會首次認定利用媒體煽動仇恨應與實行種族滅絕同等論罪。
台灣法輪功學員於記者會結束之後,前往「電視節」展覽現場,並向中央電視台遞交抗議書,希望中央電視台能夠公布事實的真象,停止造謠作假。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12/11/55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