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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雙城法輪功學員臧殿龍的遺孤的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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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2月7日】我於96年得法,一直是屬於半煉不煉的,到99年7月20日,邪惡勢力開始對大法鋪天蓋地的迫害後,在爸爸媽媽的帶動下,我才真正的開始修煉。每天煉功學法,從不間斷,跟爸爸媽媽一起做大法工作。

2000年年底,我和爸爸去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好,到了北京,我和爸爸等幾位同修於下午降旗時到達天安門廣場,並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同時打出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撒真象資料,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入北京派出所。一到派出所,我和弟弟站在一位老同修身邊,這位老同修對我說:「小同修,不要怕這些邪惡的警察,咱們是在做最正的事,不怕他們,你們要記住:有位同修說:吃窩頭不怕,坐監獄不怕……你們倆要堅定。」這使我和弟弟有了更大的信心,對法更加堅定了。

直到晚6點多鐘,外面來了幾輛警車,把大法弟子往各個看守所送,輪到我和弟弟時,惡警看看我和弟弟就喊:你們倆上這邊來,這時已有三個小弟子站在那裏。不一會兒警察喊:誰的孩子誰領走。這時一個女大法弟子說:「這幾個孩子都是我的,我要了。」說著領著我們五個孩子就走了。

回家後,我如往常一樣到了學校,老師把我叫去,問我為甚麼請假?我把去北京證實法的過程一五一十的說了一遍,老師聽後,衝我吼道:上北京,上北京看到江澤民了起甚麼作用了?我說:「法輪大法好,我去北京上訪是為了講真象。」老師還打我的前胸,讓我放棄修煉,我全部否定了。老師就要向教委報告,我想你去哪告都行,我是煉到底了。結果老師回來後,並沒有說甚麼。

第二學期我和弟弟轉到了第四小學,因為爸媽被迫流離失所,到四小後,校長問我煉不煉了?為了學業我違心的回答了校長的問題。回班後,心裏非常難過。回家後,我躺在炕上越想越難受,這時門開了,爸媽走進了屋問:「浩然,四小校長問沒問你煉功的事?」我說問了。爸爸說:「你怎麼回答的?」我說:「我說不煉了,可是這是奶奶讓我這麼說的。」爸媽立刻嚴肅的說:「兒子,你是大法弟子,怎麼能在這種小關小難面前低頭呢?你說這話不是向邪惡低頭嗎?你真讓我失望。」說完,爸媽失望的走了。我哭了。

過了幾週,老師讓我們寫破壞大法的材料,我就寫了一篇名為「法輪大法好」的文章,證實大法,後來老師告訴我,你要信法輪功你就回家吧。在學業與法輪功之間你做個選擇吧!就這樣我被迫輟學了,與爸爸一同流離失所。後來爸爸臧殿龍被迫害致死,媽媽被關進了監獄,我和年邁的奶奶還有小弟相依為命,我非常想念爸爸媽媽,可爸爸永遠都不能回來了,是江澤民邪惡集團使我們家破人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惡人終將償還造下的罪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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