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負責,同時也要對他人負責

——與由親人或他人代寫「保證書」的學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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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日】在同修接觸切磋中,聽到有這種認識和想法的學員,有的在被迫害的過程中,是由親人或他人代寫的「保證書」,這樣才能從勞教所、看守所被放回來或不被惡人帶走。有的認為,反正不是自己寫的,有一種與己無關的感覺。還有的學員認為自己很慶幸沒有寫過書面的甚麼東西,只是在單位或其他甚麼場合說過「不煉了」或表過態,就認為不必聲明了。

我認為讓別人代寫「保證」也好,或者自己當時不知道也好,以後知道也好。我認為關鍵是你當時是怎麼想的。如果是認可,或者是認為與己無關,我想就不對了,根源也是一個「私」字,大法是嚴肅的,修煉是嚴肅的。

我認為:其一,首先是對大法不負責任,我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一切都應該是最正的,不許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對大法不敬。這和聯名簽字否定大法有甚麼區別呢?有的惡人不也讓你家人代寫代簽嗎?這不同樣是順應了邪惡。目的是把你家人也拉下來。這不也是對法來的嗎?

其二,作為大法弟子應該為法負責,為別人負責呀!我們都是負有歷史使命而來的,證實大法,救度眾生,如果我們只為自己著想,或抱著一顆與己無關的心就更不對了。師父在《轉法輪》中說:「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得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我們也要對別人負責呀!

其三:我們的親人都是由緣分安排來在一起的,一人得法,全家要受益的。可是因為他們是常人,不知道這樣做的後果和嚴重性;看到親人受到迫害,在情的帶動下,他們可以不惜一切代價。他們也不知道向邪惡保證甚麼,實際上是順應邪惡,站到邪惡的一邊,而不是幫大法弟子。所以我們平時也要給他們講清真相,看師父經文、明慧資料等。讓他們真正了解大法、支持大法和我們共同抵制邪惡,清除邪惡。

我的家人也為我寫過保證,簽過字,後來我給他們看師父經文、明慧資料、大法的書,並向他講明真相後,他同意在網上發表嚴正聲明,更正自己的所作所為是不對的,聲明作廢。如果我們的親人、親屬都能和我們一樣證實大法,維護大法,面對邪惡,用常人的道理擺明,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是做最好的人,不許他們迫害好人。如果都能做到將形成多大的環境,何止是一億人證實大法,這個整體的力量是巨大的,邪惡一定是害怕的,所以首先應該讓親人明白真相是非常重要的,同時這是真正的對他(她)們的未來負責。

另外關於「口頭保證」和「書面保證」我們認為都是一樣的,都是物質存在,這可不是一般的問題,這是我們最後的選擇呀!同時也是檢驗我們對法的堅定,對師父的堅信。偉大的師尊大慈大悲,又給我們一次洗刷污點的機會。我們為甚麼不聽師父的話呢?為甚麼在修煉的路上還給自己留下污點呢?請同修三思,千萬別失去這萬古機緣。修煉誰也代替不了,走好、走正自己最後的修煉道路。

層次所限,有不對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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