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1999年7月20日,江××對法輪功的迫害開始了,並且不斷地升級,我經歷了人生最可怕的一場惡夢,我三次被抓進監獄。
法輪功教給了我人生的道理,在生活中,我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在遇到矛盾時向內找,在利益面前不與人爭鬥,與人和睦相處。我認為江××對法輪功的打壓完全是錯誤的。中國憲法第41條規定:「中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我是中國公民,我要履行憲法賦予我的權利。
我和一位法輪功學員,出去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受江氏謊言欺騙的人舉報,2001年2月5日,被邪惡抓住強行將我們塞入警車,之後我們被送到貴州省烏當區看守所非法拘留。
我們告訴警察和管教,我們就是煉法輪功祛病健身,修「真善忍」做好人,憑甚麼要抓我們,警察和管教都說,我們也不願意抓你們,你們法輪功確實好,因為是江澤民的指示,不幹就要開除工作,只有服從江澤民的命令了,整死你們活該,他有權力嘛,鼻子大壓過嘴,誰敢說。
在看守所,同吸毒、賣淫、搶劫的犯人關在一個潮濕的房間裏,吃、睡、大小便都在房間裏,一天給兩碗飯,一天勒索十塊錢,飯菜都是泥沙、蟲子,邊吃邊選。整天不見陽光,每天放出來在院子裏透兩次風,一次十分鐘。惡警也不通知我們家人,有的家人自己打聽到關在哪裏,親人來看都不行,只能在一個很小的洞洞看一下。警察還要我們放棄修煉。我不服從對我的任何指使、要求和命令。15天後雖然他們把我釋放了,但仍對我實行監控。
2001年4月的一天,烏當區、白雲區、豔山紅派出所一夥警察突然衝進我家,喝喝哄哄要我去派出所說幾句話,一會就回來,去後強行把我和另一位大法學員綁架到了貴州省中八勞教所新收隊非法勞教兩年。
到了中八勞教所,我們不服從他們的指使和要求。中八勞教所的獄警謝××在大鐵門外面又是騙又是哄。他們做洗腦的方式至少有幾十種手段,哄欺騙愚弄,逼迫寫所謂的「三書」,蒙害了無數無辜的善良民眾,我也是其中一員。據我了解和我看到的不寫「三書」的大法學員,就被包夾、打、罵,上繩不讓睡覺,罰站,灌食,坐禁閉,幾天不能見陽光,坐馬凳,曬太陽,不讓上廁所,不讓說話,不讓走動,強行打毒針。
法輪功學員韓銘被隊長顧新英強行多次抬去打針。顧新英怕承擔責任,說韓銘是乳腺癌釋放,韓銘回家後不到半年死亡。
大法學員周香蘭、蔣士碧被迫害得死去活來。邪惡給張菊英灌食30多天後,轉到其它地方。有天夜晚,3-4個人架一個大法學員罰站,時間很長,學員要上廁所,隊長顧新英不讓上,還說就拉到褲子裏。
一天中午幾個人架住大法學員,此學員喊「法輪大法好」,被這幾個人又是打又是堵嘴。一次我在院裏看見三樓法輪功學員手吊鐵窗喊「法輪大法好」,他們也遭到了同樣的迫害。
新收隊顧新英和管教整天在電視裏播放誹謗大法的錄像,以此來混亂我們的正常思維,整天強迫洗腦,污衊大法,企圖讓我們放棄修煉。隊長顧新英和管教曾說:「為了對付你們,我們已經使絕了招數了。」
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裏吃的飯菜被蒼蠅蚊子叮滿,菜裏菜根大便殼和泥沙,還有鼻涕蟲。加餐吃肉就是豬頭、豬腳、豬腸,又臭又髒,無法吃。好的要給一部份搶劫犯和吸毒賣淫的吃,這部份人是邪惡使用來整大法學員的。法輪功學員楊光平多次向管教反映事實,他們根本不理,楊光平多次受一夥人的謾罵。新收隊的管教敢於如此,除了隊長的唆使和縱容,也是因為有江氏集團的層層包庇才有恃無恐,這是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之一。
中八勞教所新收隊那個骯髒的圈子裏不管天晴下雨,天寒地凍,強迫坐在外面的小塑料凳子上不准動。夏天40度,吃飯汗水直往脖子裏流,操場就是餐廳,就是車間,做珠繡,折口罩,撿豆米,做鞋幫。獄警和管教時常在露天逼迫檢查身上有沒有法輪功資料,內褲都要扒光。江××用最流氓、最惡毒、最卑鄙的手段迫害法輪功學員,我要讓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都知道江××一夥是禍國殃民的大流氓。
2001年6月16日,610不法分子張富生到中八來偵察,那天我特別的累,肚子疼得要命,沒有地方坐,更沒有地方靠一下,就睡在地上。法輪功學員趙群英看見我睡在地上又痛又吐,就把我抱起,我當時是很難受的,好多法輪功學員都圍過來看我,隊長顧新英說不要管她。後來管教派人送我到獄醫室打的甚麼針,輸的甚麼液我也不知道,我疼痛難忍,被確診為腎炎,要開刀做手術。獄醫用拳頭打我的腰部,此時的我被打得翻倒在鐵床上差點休克,就這樣折磨我。現在我一隻眼睛大一隻眼睛小。我幾天沒進食,疼痛嘔吐。監獄又潮濕又骯髒,整天在外面,又冷又凍,鼻子流血,整晚不能入睡,管教還要監控。許多功友的身上染上嚴重的乾瘡。
江××迫害大法弟子,步步升級。安裝監控器,採用加期,夾控,整天24小時夾控記錄,半小時、一小時向管教彙報一次法輪功學員的情況。夾控的都是搶劫和吸毒賣淫的,要給她們減期,新收隊的法輪功學員受到肉體和精神的嚴重摧殘,我了解的就有包括我在內的140多個大法弟子時刻籠罩在恐怖之中,我在這恐怖骯髒的監獄裏痛苦煎熬了19個月,於2002年10月14日獲無罪釋放。
回家後,當地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和居委會一次一次的騷擾、監控、多次抄家,收走大法書、煉功帶和師父法像。未修煉的丈夫感到恐慌,提出要離婚,使我經常籠罩在恐怖之中。我被迫流離失所,打工維持自己的生活。我走到那裏,邪惡就追到那裏,我在外面流浪了1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發動的這場迫害法輪功的運動給無數法輪功學員的家庭和個人以及民眾造成了極大的傷害。
我第三次被抓,是2003年7月6日,在白雲派出所我給他們講大法真相,他們不讓我說話,並威脅:再說就手銬銬你。他們沒有任何理由關押我,雖然他們當天放了我,但人身自由被剝奪,仍然被監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