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我心裏特別難受,這麼好的功法不讓煉。我們師父叫我們做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人,這有甚麼錯嗎?於是我便在99年10月19日去北京上訪,為我們大法與師父討個公道,可剛到信訪辦就被警察帶到一個大院裏,下午就把我們送回秦皇島看守所,然後我又被轉到山海關看守所,總共關押了30天,他們背著我向家裏要了五千元錢才把我放回家。
2000年11月份,我再次進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打橫幅,惡警上來連踢帶打,揪著頭髮上了警車,在北京看守所,我絕食7天被無條件放出來。有一天,我在天安門附近的地道橋裏走,一群警察圍了過來,問:「是不是煉法輪功的?」我說:「是。」就這樣又把我送到看守所,絕食7天,把我和其他大法弟子一起用大汽車送到北京郊區的大山裏。當我們往回走時,路上遇上警察,又被帶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又押了3天後,才被放出來。
我每回想起這兩次進京四次被關押的經歷,就感到執法者竟如此的拿法律當兒戲,反覆迫害無辜,連我這個七旬老人都不放過,江氏集團太邪惡了。
在此我真誠的規勸那些還在做著愚蠢之事或到大法弟子家騷擾的警察,以前你可能不明真相,做了這麼愚蠢而又傷天害理的事。經過四年與善良的大法弟子接觸,對大法與大法弟子應該了解了。如果還不能從根本上意識到自己在做甚麼,應該怎麼做的話,這段歷史過去後等待你們的是甚麼你們是很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