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五常市家鄉父老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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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5日】

五常市的父老鄉親們:你們好!

請允許我為您講述一件發生在您身邊的真人真事。

她的名字叫蘭洪英,家住黑龍江省五常市五常鎮,畢業於黑龍江省財政專科學校,五常市財政局職工,她因煉法輪功被非法開除。

練功前她患有嚴重風濕病,十二指腸球部潰瘍、神經衰弱、蕁麻疹等疾病,雖然多方求醫,並未治癒,常年承受疾病之苦,1999年2月學練法輪功以後,按照《轉法輪》所講的「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修心向善,真誠、善良、忍讓,凡事為別人著想,很快各種病症消失,身體健康。

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被當權小人江××無理鎮壓,並且利用電台、電視台、報紙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進行歪曲事實的污衊宣傳,同時對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進行抄家、開除工職、拘留、勞教、判刑等迫害。由於得法時間短,蘭洪英一時間不知所措。她對照大法捫心自問,李洪志老師講的按宇宙特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個好人沒有錯。自身通過修煉身心受益這是事實,也是有目共睹的。

她通過認真的思考,於2000年6月,依照憲法賦予公民上訪的權利隻身一人去北京國家信訪辦和平上訪,用自己身心受益的事實證明法輪大法好,為李洪志老師、為大法、為法輪功學員伸冤。

然而在信訪辦外面被問知是為法輪功上訪的,警察甚麼都沒說就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理由把她送往當時專門關押全國各地進京上訪的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進京上訪的事被告知了五常市公安局、財政局。他們派4人(公安、財政各2人)去北京接人,在短短的4天當中花去7000多元錢,回來後財政局竟然把這筆錢全算蘭洪英一人身上,每月工資全部扣下,連基本的生活費用都不給。並且沒給任何關於這7000多元錢的收據,從此以後她就一分錢工資也沒拿過,但她仍然兢兢業業地做好本職工作。後經知情人透露,去北京的4人在北京住高級賓館,又到各旅遊景點旅遊共花了7000多元錢。

蘭洪英回來後被非法關押在五常市第三看守所,共非法關押52天,在非法關押期間看管人員讓她洗車擦地、擦玻璃,給看管人員洗衣服等非法勞動,還多次被非法提審,要求放棄煉功,逼寫放棄公民上訪權利的保證書,並說只要寫保證書就放人,不寫就無限期關押,送勞教 (直接負責人是政保科科長艾春明、楊松鵬)。

在有冤無處訴、人權得不到保證的情況下,她開始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並要求無罪釋放,絕食第三天政保科不但不放人,反而加重迫害,被送往五常第二看守所關押,家屬得知消息後,多次到公安局、宣傳部(610恐怖組織)去找,要求放人,第四天公安局要求家屬交1000元保證金後,才以證據不足放人。去第二看守所接人時,家人被要求交150元伙食費,家屬說2天一口飯沒吃,一口水沒喝憑甚麼收150元錢,看守所女管教答,她不吃別人還得吃。就這樣一個本不富裕家庭有被無故勒索了1000多元錢。

在蘭洪英被非法關押52天期間,她父母多次到公安局、宣傳部,遭到工作人員的訓斥、譏諷。她從小都是一個品學兼優的好孩子,是父母的驕傲,如今只因煉功祛病健身,按「真善忍」做好人,去北京上訪,一句話沒說就被非法關押,年邁的父母整天吃不下飯,蒼老了許多。

事情看來該結束了,但因她沒寫保證書無罪釋放,公安局仍不罷休,派團結派出所所長楊大鵬到家裏找、單位找,說是要向她核實點事,其實是送去勞教,所需要的口供材料,但最終未能得逞,這件事給家人帶來很大的精神壓力,整天提心吊膽。

2001年11月,蘭洪英再次依法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和平上訪,去信訪辦等於進監獄大門,於是她來到天安門廣場打開「法輪大法好」橫幅,希望所有善良的人們,希望國家領導人能聽到她的心聲,遭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惡警的拳打腳踢,眼鏡被打碎,在北京派出所被惡警使用電棍電擊,後被非法關押在五常駐京辦事處,幾天吃不下飯,身體極度虛弱,五常辦事處的人怕出人命把她帶回五常。

回來後,五常市公安局仍不罷休,夥同五常財政局以領導找她談話為由,於12月13日被騙到單位(財政局長楊升),一個多小時也未見到領導,於是就下樓往回走,在樓門口看到警車停在路邊,明白自己上當了,就邊跑邊喊:「我是煉法輪功的,是好人」,被團結派出所惡人楊大鵬追上,捂住嘴,強行抬到警車,在沒有任何理由,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被送往五常市監獄非法關押。

幾天後,公安局要求蘭洪英在拘留證上簽字,她嚴厲拒絕,並職責他們對她無辜迫害執法犯法的罪行。當家裏人問公安局的警察為甚麼抓人時,他們竟然造謠說她大鬧財政局才抓人的。從她被非法關押那天她就開始絕食要求無罪釋放。年邁的父母多次到公安局找局長陳樹森要求放人,遭到拒絕。

第11天後家屬被通知蘭洪英病重,讓家人病保,並要求交500元保證金,11天沒吃沒喝的她被迫交200元伙食費,不交錢不讓探視,並被強行灌食2次,第一次沒灌成,第二次被插破鼻管流血後,惡警才肯罷手。在經歷了身心痛苦煎熬後 (責任人公安局政保科長劉方、戰志剛)重獲自由。

回家後單位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將她開除,生活失去保障,公安局還要勞教她,於是她被迫流離失所。

2002年8月她的住所被人舉報而被吉林省榆樹市公安局非法抓捕,住所內值錢的東西被洗劫一空,存摺上6000多元錢被榆樹公安非法沒收,因拒絕榆樹市公安的非法提審,被惡警打耳光二十多下,被用電棍電頭部、臉、嘴,疼痛難忍,強迫幹體力活,在去幹活的路上累暈過去。

2002年11月末,被送回五常監獄非法關押,不允許家人探視,直到2003年4月五常法院在未通知家人,不允許請辯護律師的情況下,對四位因發真相材料的大法弟子進行非法開庭,在法庭上她揭露了榆樹公安對她刑訊逼供的非法迫害,當她被問是否有罪時,她回答說自己沒罪,歷史上岳飛精忠報國卻被惡人誣陷謀反朝廷,文革時劉少奇被打成工賊、反革命,如今法輪功只因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被污衊反政府,遭受無辜迫害,這一切都是惡首江澤民利用政府迫害法輪功一手造成的,蘭洪英請人們不要相信電視上的誣陷謊言,要記住「法輪大法好」!記住「真善忍」!非法審判在草草中收場。

在沒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2003年6月,蘭洪英被監獄通知非法判刑8年,她不服判決,上訴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被無理駁回上訴。2003年7月中旬,蘭洪英被送往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那裏集訓隊期間,因不配合邪惡,面部被打得變了形,腫得認不出本人來,現在仍將面臨強制洗腦、精神與肉體的迫害折磨。

五常市的父老鄉親們,看了此文,您就會知道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非法的,他才是真正的違法者,踐踏憲法和法律,剝奪法輪功學員上訪權利、信仰權利。這場鎮壓不僅迫害了法輪功學員,同時也迫害了全國的老百姓,他控制宣傳機器大量污衊宣傳,使不明真相的人對法輪功仇恨以至於助紂為虐。

善惡有報是天理,鎮壓者必遭天懲。善良的人們不要再聽信江××的謊言宣傳,看一看法輪功學員冒著被抓、被勞教,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險,自費印製真相資料,希望您及您的親朋好友都能了解真相,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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