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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全縣年輕農婦自述屢遭關押折磨的悲慘遭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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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2000年12月29日我出嫁第二天,去父親家赴宴。當晚上營屯村治保會主任李達兵打來電話,不由分說強令我和丈夫(王永川)回村,否則派車去拉。我們不得不撇下婚宴上的親戚朋友連夜回到村裏,丈夫被關,本村同被關押的共有八人,其中包括婆婆,並叫家人每天送飯。治保會向每人索要50元飯費,每天只給一兩個燒餅,其餘被剋扣。強迫寫保證書、高價賣給每人一本污衊大法的書(每本50元)、索要三證(身份證、房產證、土地證)作抵押,關押一星期後放回。

2001年1月25日正月初二我和丈夫到父親家拜年,剛進家門,村治保會主任李達兵和副主任王永平打來電話強令我們回村,我們沒有答應,他們惱羞成怒,父親見狀,接過電話和他們善意解釋,他們不但不聽,還辱罵父親。第二天(初三)上營屯村委會副主任王錄、治保會副主任王永平、孔家莊派出所王姓幹警在洗馬林鎮派出所崔指導員的陪同下到父親家將我們綁架回村裏,一下車丈夫便遭到李達兵的毆打和辱罵,推進治保會的辦公室繼續行兇。逼問我:出門怎麼不請假,害得我挨訓,請派出所吃飯的錢和接你們的車費都由你們出。當眾逼丈夫要500元錢,隨後把丈夫獨自關進一間空房內由李達兵和王永平二人進行毆打。公公聽說後來治保會講理,一進門王永平劈頭蓋臉就打公公,李達兵還叫來鎮派出所的副所長李明圓對其進行恐嚇:看你老了,要不就拘留了你。李達兵還逼公公當眾向其道歉,並揚言要追究我父親的責任,說父親在電話中罵了他。晚上不讓我和丈夫回家,讓家人送飯並罰款500元,不給收據。關押到初六(1月29日)全村煉功人到村治保會大過篩,由鎮黨委書記謝紹林親自坐陣逼迫寫保證書、罵師父罵大法。李達兵將不配合的四人(張麗、曹美枝、我和丈夫)用車送到鎮洗腦班進行迫害。

1月29日本鎮共有二十多人於同日被綁架到洗腦班。一到鎮洗腦班(孔家莊鎮政府大會議室)每人被收取150元飯費,沒錢的武力對待。李青莊一名女學員楊素美家中只剩下兩個孩子沒有錢,被鎮綜合治安辦的李志廣打的鼻中出血,最後被迫讓孩子借錢送到洗腦班。當天晚上,鎮裏一夥歹徒(鎮長何立國、副鎮長王清、程姓副鎮長、司機榮軍、李志廣等對學員挨個審問,說煉的被李志廣打耳光,並讓罰跪碗底、磚頭,挽起褲腿跪爐灰渣。副鎮長王清用煙頭燙裴永玲的臉。司機榮軍打史潤蓮(已懷孕六個多月)。晚上睡在會議室的長條椅上。第二天本村學員曹美枝被追問上訪信是誰所寫,被打的心臟病突發,渾身顫抖。李自廣得意地對我們說:「曹美枝到北京上訪告狀,說鎮黨委書記帶頭打人,結果怎麼樣,上訪信轉到我們手裏了,你往那裏告!」後來強迫我們看央視新聞聯播的「天安門自焚栽贓」。看後談體會寫感想,敢說真話的便遭毆打和體罰。

一天晚上我們集體煉功被發現,次日被罰在南牆底受凍達一個多小時。鎮黨委書記謝紹林開會時明目張膽地說:「上邊有指示,再煉打死就打死了,你到那兒去告?誰給你做主?」每天被強制勞動,打掃衛生,寫保證書和悔過書,由鎮政法委書記孫建國審問過了關的才能回家。不少學員在法西斯式的鎮壓面前承受不住違心地寫了保證,從而使鎮裏一幫人更變本加厲、肆無忌憚。對剩下不轉化的七名女學員:袁俊娥、龔愛蓮、劉炳香(孔家莊鎮人)、裴永玲、史潤蓮(孔家莊鎮張家莊人)郭翠桃(孔家莊鎮李青莊人)和我長期關在裏間一間小房裏睡在木板和長條椅上,外間由兩名鎮武裝部的正副部長輪流看守。採取1、每天強制勞動(打掃房屋、走廊、院子,刷房、擦玻璃、拆洗被罩、沙發套、床單等);2、恐嚇、誘騙家人配合,軟硬兼施,強制寫保證。恐嚇家人再不轉化就送勞教、拘留罰款;寫了保證或交多少錢就能回家;誘迫子女給母親下跪;誘導丈夫打罵妻子,死纏硬纏,給我們施壓。一次,我們拿回以前被鎮裏收繳的大法書籍,被李志廣發現後,把我們支出去擦玻璃,背地裏到我們住的那間小屋中搜查,並叫來鎮司法所的李海兵拿著竹竿恐嚇我們。晚上由鎮長何立國帶領著一幫打手,包括李海兵、李志廣、司機榮軍等對我們叫囂打罵、打耳光、罰跪磚頭、用膠皮鞭抽打頭部、身上、用腳踢、在院中罰跪、受凍。白天又讓在院子裏跪椽子,何立國還命令武裝部的張部長踢打我們,不服從就破口大罵。龔愛蓮、史潤蓮(已懷孕八個月)被關押40多天後被丈夫保回;剩下的五人在關押49天時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第二天家人被索要300元飯費後由家人接回。

2001年5月12日,世界法輪大法日前一天,孔家莊鎮派出所、村治保會深夜闖入我家將我和丈夫綁架到村委會關押(村裏共關四人),非法審訊,問煉不煉功了,就因為說了個「煉」字,第二天我被鎮派出所送進縣看守所非法拘留,並逼我在一張空白表上簽「同意」二字(丈夫等三人被關5天後放回)。在看守所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五天後由家人接回,共關了13天。

2001年5月30日(回家第五天)我回洗馬林鎮探望父親。被洗馬林鎮政府、派出所夥同縣公安局非法拘留,15天後由孔家莊鎮派出所接回上營屯村委會。派出所史所長向婆婆索要300元飯費未給,並警告我:你煉,就要整你。

2001年6月30日我回父親家第四天,孔家莊鎮派出所王姓幹警、村治保會主任李達兵、王永平、司機李樹兵等夥同洗馬林鎮派出所方佔兵闖入父親家命令我回村。見我不同意,李達兵騙我說:「回咱們村就行,保證不關押。」方佔兵騙我父親說:「快7.1了,緊張兩天,想來過了這幾天再讓她來。」一回到村裏,他們便原形畢露,不讓我回家,並讓家人送飯,把我一個人鎖在小會議室裏,不讓回家換衣服,晚上由三四個男人看守。7月3日我問治保會主任甚麼時候讓我回家。他笑著說:「等上邊來人吧,上邊不來人,我們不敢作主。」7月4日我問看守王永平:「我要回家換衣服。」他兇惡地說:「讓家裏人送飯的時候拿來換。」被逼之下,我堂堂正正地從村委會走出來,他們發現後,到我家和婆婆家搜查,並逼問我的下落。後來在他們答應不再關我的情況下我回到家裏。回家才知道關押我的同一天,6月30日丈夫被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馬佔富從單位非法綁架到縣公安局非法審訊,第二天被送進縣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近半年之久。11月5日因絕食九天才被取保放回。

2001年11月13日我們在同修家煉功被村治保會主任李樹兵等人舉報。第二天我和同修張麗正在鞋廠上班被鎮派出所綁架到村委會。同時丈夫也被派出所從親戚家綁架到村委會,還有張麗的母親張福賢也一同被綁架。在刑訊逼供過程中我們遭到不同程度地迫害。丈夫遭派出所指導員馮要明、王姓幹警、派出所司機、鎮政法委書記王安、政保大隊馬佔富等一夥惡人的毒打,左眼被打的腫起來老高,看不見東西;張麗被派出所的人用腳踢的手指不能活動。打完後關進大會議室。晚飯後,鎮長何立國、程副鎮長和司機榮軍在會議室繼續行兇,毆打丈夫、張秀花,謾罵不止。隨後丈夫被馬佔富戴上手銬送到縣看守所關押。半個多月後又被馬佔富等人送到保定高陽勞教所勞教,不收;又送到唐山勞教所,檢查身體不合格拒收。只好又送回縣看所,五天後放回。張秀花、張麗和我被鎮派出所連夜送到縣洗腦基地(在吳家夭敬老院)進行迫害。同時參加煉功的同修每人被罰款2000元,不交就抄家搬東西。因我沒交錢,鎮、村一夥惡人闖入我家,搶走洗衣機、煤氣灶、沙發、毛毯等價值2200多元。更有甚者,還將公公放在我家的玉米搶走12袋,至今未還。同修曹美枝被罰2000元,鎮裏的歹徒上門威脅說不交錢,就搬她兒子(不修煉)的機床。

縣洗腦基地看守人員由全縣的公、檢、法、司、教育局、縣醫院等部門中抽調輪換,負責人是李繼金,原縣公安局副政委,已退休。當時被關的共6人(李軍、楊愛林、張玉芬、張麗、張秀花和我)。每天強制我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電視,聽他們念報紙、書刊,逼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和揭批書)。對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他們利用親情糾纏,消磨意志;看守人員用電視報紙上的歪理邪說輪流舌戰圍攻;再不行李繼金出面打罵、恐嚇,製造恐怖局面,其中張麗被李繼金當眾侮辱、唾罵;不讓學員講真相,一次,李軍跟看守人員講真相,被李繼金聽見後,闖進屋裏就打耳光、謾罵。張玉芬因不寫保證遭李繼金的毆打,打耳光,並恐嚇我說:大家都認識你,給你面子,再不轉化也和她一樣。在完全沒有人身自由的處境下,我、張玉芬和楊愛林開始絕食抗議迫害。絕食的當天下午,李繼金指著我們的鼻子問:「吃不吃?不吃就灌,不是怕你們餓死,是叫你們難受。」第二天上午,兩班看守共四五個男人把我摁在床上,由縣醫院抽調來的梁醫生給我往鼻孔中插管,我不配合,管沒下到胃裏,從嘴裏出來,使我噁心、嘔吐,他們拔出來又插,還是一樣,見插不進去,他們又強行給我打了一針。在一旁站著指揮的李繼金說:「你以為從鼻子裏吃飯好受,你看你行了?沒那個本事,不吃飯,嚇唬誰呢?我們有的是辦法。」第二天又繼續灌,管子從嘴裏出來,我咬住不放,他們用筷子撬我的牙,梁醫生騙我說:「不插了不插了。」我鬆開管子,他們又插,這樣反覆四五次也沒插進去,他們又叫來縣中醫院的兩名護士。李繼金在一旁叫道:「插不進去,再插,多會兒插進去為止。」最後在我精疲力竭的情況下,管子插了進去。李繼金不管我們的死活,三天灌一次,見我們還不轉化就威脅說:「不轉化進來就別想出去,三天灌一次也能維持一年,縣610不讓放,看你們怎麼辦!」一星期後,他們怕擔責任通知家人、村幹部來接人。晚上誘騙我寫回家的理由。我因丈夫不在家,公公和婆婆不配合他們,又被關了一天,第八天(12月4日)鎮政法委書記王安叫來三叔,由村支書和村治保會主任用車將我送到三叔家。在洗腦基地共被關了21天。在三叔家五天後我回家,同一天丈夫也從看守所出來,全家人好不容易又團圓了。

然而沒過幾天,2002年1月28日,鎮、村一夥又將我們夫婦騙到村委會非法關押,一同被關的還有四人,他們是閆茂、程明、曹美枝和張麗,理由是鄰村太師莊村有人去北京上訪。關押期間讓家人送飯;不讓回家換衣服;不讓回家過年;更不讓出去拜年。由從村裏雇的六個人分三班輪流看守。晚上和看守睡在一間房中。丈夫因問甚麼時候讓我們回家,而遭到鎮政法委書記王安和另一個鎮幹部的毆打。過了春節,還不放人,我和張麗同一天(2月27日)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絕食第四天,村治保會主任李樹兵想強行將我關進單獨一間冷冰房(不生爐子、不設床、只給一把椅子)中凍,我沒配合。李樹兵叫囂道:「我還沒見過絕食是甚麼樣呢!你愛吃不吃,你當是在看守所呢!給你灌食怕餓死你,在這兒死了活該!」張麗在絕食期間,晚上身體出現嚴重不適,曹美枝因讓看守人員向李樹兵報告,遭到李樹兵等人的毆打和辱罵。張麗的父親張雁林因向鎮裏詢問甚麼時候放人而遭到鎮政法委書記王安的毒打,脖子被細樹枝抽得紅腫。我和張麗絕食第十天,村黨支部書記羅萬俊這才和鎮裏王安商議,逼迫家人作保拿兩個房產證作抵押才放了人。

2002年3月19日我和丈夫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2002年4月12日鎮裏以王安為首的惡徒為追查我們的下落,將公公(60多歲)關在村委會兩天兩夜並進行毒打逼問。並強行要拆我家的新房未成,又逼迫公公賣房,想用所賣資金繼續迫害我們,未成。

我們生活在「真話不許說,教人向善成罪過」的社會中是可悲的,在這場由江澤民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發動的滅絕人性的鎮壓運動中,針對「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這一善良群體。朋友們!你可曾想過,打擊「真善忍」、縱容「假惡暴」的事情發展下去,社會將是甚麼樣?可不可怕?

把迫害的事實真相揭露出來,不是想要對誰怎麼樣,目的只有兩個,一是要讓百姓了解事實真相,以正視聽,不要再受謊言的欺騙。因為每個人都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即人們常說的知情權),誰也不願意被欺騙、被誤導;二是告誡那些充當江氏打手和幫兇的人停止對善良民眾的迫害,洗心革面,回頭是岸,給自己生命留條後路。千萬不要被名利沖昏了頭,重蹈「文革」的覆轍。因為歷史規律告訴我們,迫害好人的人是沒有好下場的,必然受到正義的審判和天理的嚴懲。

萬全縣公安局、孔家莊鎮、上營屯村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責任人:
馬佔富: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 電話0313-4222914手機13932303888
孫希富:原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 電話0313-4220198
李繼金:原縣公安局副政委 電話0313-4222754
李志忠:原鎮派出所所長
李明圓:原鎮派出所副所長
馮要明:鎮派出所指導員
王幹警:鎮派出所幹警
謝紹林:原鎮黨委書記 宅電0313-4222265 鎮辦0313-4230708
何立國:鎮長 宅電0313-4222563
孫建國:原鎮政法委書記
王安:原鎮政法委書記 宅電0313-4227178
李志廣:原鎮綜合治安管理辦 宅電0313-4226718
李海兵:原鎮司法所
羅萬俊:原上營屯村支書 宅電0313-4870681  村委會電話0313-4871648
李達兵:上營屯村治保會主任 宅電0313-4870634
李樹兵:原上營屯村治保會主任 宅電0313-4870159
王永平:原上營屯村治保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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