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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戒毒所的惡毒手段:電刑具插入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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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訊】哈爾濱戒毒所所長陳桂清、大隊長張平、隊長趙偉、李全明、教導員寧立新、牛小雲她們為了迎合上級的要求一直把洗腦作為工作重點,在2002年11月12日至15日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新一輪殘酷迫害。陳桂清為達到迫害的邪惡目的,做了總動員,「立功」者獎,從管教到班長到包夾人員都進行了動員,答應給犯人多減期的優厚待遇。

惡警先把一些堅修的大法弟子頭剃得參差不齊,然後拉到地下室,把她們的兩隻手扣在地環上,讓她們蹲著,由包夾人員看著,晝夜不許睡覺。鶴崗市一名警察的妻子李淑芬因不配合邪惡,被人看著蹲了八天,後雙腿失去行走能力。

有的愛看的,惡徒就把她們的眼睛用布蒙上,為了防止她們喊叫,用布中間繫一個大疙瘩,塞入嘴裏,兩側繫上,把她們的嘴堵上。每人後面放一個裝水的盆,蹲不住就讓她們坐在水裏。

有一次,戒毒所惡徒把一個人按在水裏電了9個小時。有的被按在水裏,頭上扣個鐵盆,一電盆就放電,一會兒人就昏過去。有的衣服被包夾扒得只剩下線衣線褲,再澆上涼水,凍得哆哆嗦嗦的。

邪惡之徒還把一種電刑具插入陰道電。被電者雖然被綁在床上,繫著嘴,……

哈爾濱戒毒所對陸續再送勞教的採取來了就讓蹲著或銬起來,關小號,不讓洗臉睡覺等。對陸續寫聲明不接受洗腦迫害的,就被銬上手銬,關進小號,坐上鐵椅子。聲明者全班受罰、加期、銬著吊起來等。

哈爾濱戒毒所把管教人員分成抓管理的、抓洗腦的、抓勞動的。抓管理的分成隊長、管教、班長、學習委員,聯保人員責任制,層層落實考核,月月兌現。惡徒劉巍、王海英搞洗腦迫害的分班上課、廣播講課、單獨洗腦,有的不洗腦的就採取強制手段如:加期、關小號蹲著、坐鐵椅子、銬手銬。惡徒劉祝傑、李全明、趙偉、張玉書,搞超負荷勞動,生產的有挑筷子、挑牙籤、修布、貼或摺疊廣告等,無休息日,有的有病也不照顧,活急時有時連續生產到半夜。

哈爾濱戒毒所惡人信息見明慧網2003年12月29日《哈爾濱女子戒毒所惡警名單和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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