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基點是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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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18日】經過兩年多的司法程序,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利用法律手段抵制誹謗及煽動仇恨的訴訟之一──《華僑時報》案,將於本月23日至25日進行律師陳述之後,由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做出判決。

日前,多倫多部份同修就蒙特利爾起訴案展開了認真的討論,在這樣幾點上同修們看到了自己修煉中的差距:

1、 儘管參與起訴的同修中,多倫多人數佔多數,但是許多同修不知不覺中潛在地將該案看成蒙特利爾同修的事情。從法理中我們都明白:在正法中別人的事情就是自己的事情,何況我們這麼多人直接參與了起訴。如果不能在正法當中的事情,特別是關係到大範圍的事情上多操一點心的話,那是不是一個很大的漏洞呢?

2、 在整個起訴過程中,到底是注重講清真象還是注重結果,不少同修嘴上能夠說清楚但心中可能擺不正。表現在參與就本案向民眾講清真相方面缺乏主動性。有些同修認識到儘管自己是起訴人之一,但在這方面展開講真象的行動上幾乎就沒有具體做甚麼。(當然,同修們出庭正念支持這方面做的比較好,幾乎絕大多數同修都自覺行動起來)

3、 現在每一位意識到在正法中自己責任的同修都在主動參與做很多事情,每一個人都承擔了多方面的壓力。從表面原因來看,由於忙,可能僅僅是到特定時間發正念,(也許其中有的人連這樣的正念都忘記發了)。在一些人的心中,幾乎排不上這個案子。從深層去認識,是否也有私的痕跡在裏面?

4、 由於在前一階段,大法弟子在法庭上有較好的甚至是出色的表現,在一定範圍揭露了邪惡,講清了真相,使得每一個在場的同修都感覺到法庭裏的場很正,我們的律師也做得很好,法官看起來也真的聽進去真相了。因此,甚至在不少學員們的潛意識中,可能多少會覺得,這場官司勝券在握。用不著操多少心了。不知不覺中把希望寄託在能夠擁有善念的法官身上。

大家都知道,從法理中我們明白,現在的每一天都是給大法弟子留下的,世間的一切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幾年以來,這方面我們已經有了深刻的教訓,那麼,蒙特利爾的案件還沒有結束,我們的心態是甚麼樣的?會促成怎樣的結果呢?

一位同修就多倫多中領館邪惡之事,前往警察局講真相,當時結果非常好。他也很高興。他回來就等待著事情的進展,但好長時間沒有動靜,等他再去時,警察的態度發生了明顯相反的變化,令他很吃驚。他從法中體會,意識到常人的善良,常人被我們講真相所感動而表現出來的正義、同情,都只是他個人的表現,絕對不能成為大法弟子依賴的東西。如果我們的心態不是主動出擊,而是等著常人為我們做些甚麼,那不就是大漏嗎?邪惡不就有理由使常人變壞嗎?

今天蒙特利爾的案件也是這樣,法官表現出正義與良知,這是法官作為一個生命的最好的選擇。但是,我們不管做甚麼,師父在法中已經明示了:注重的不是結果而是過程,我們的基點在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如果我們以為法官會怎麼樣,我們的心態上有依賴常人的思想,那麼這可能就是我們還沒有去掉的根本執著。從法中我們懂得了,連邪惡製造假經文,都是我們的根本執著造成的,那麼我們的起訴中,注重結果卻忽視了講真相,忽視了在講真相過程中,我們自己的提高,忽視了依賴常人的後天觀念在我們的思想中起著作用,忽視了邪惡最後的瘋狂無孔不入,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不是又給邪惡提供了可乘之機嗎?

前面提到的那位同修和其他幾位同修接受了教訓,沒有滿足在第二次講真相過程中對警察促成的非常好的轉變,而是回來以後立即繼續講真象,將更多的真相傳遞過去,使得本來領事館中某些跟隨邪惡做壞事的人以為得計的事情正好成為了大法弟子向社會方方面面講清真象的大好契機了。

師父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如果真的常人社會誰給我們大法平了反,大家想一想,也許人類會這樣做,可是你們想過嗎,我得把這個人擺到多高的位置?是不是這樣?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作為大法弟子來講,也不應該把希望寄託於所謂的自然變化、外在的變化、常人社會的變化,或者是誰給我們的恩賜。你們就是神,你們就是未來不同宇宙的主宰者,你們指望誰呢?眾生都在指望著你們!」 -《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我們的正念是極其重要的,在法中認識法,去除人的觀念,我們的基點就是講清真象救度眾生。

珍惜正法最後時刻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們牢記師尊的教誨:「用理智去證實法、用智慧去講清真相、用慈悲去洪法與救度世人,這就是在建立覺者的威德。」(《理性》)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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