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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無理關押近四個月 港學員面臨非法起訴(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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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傅學英
【明慧網2004年2月21日】香港法輪功學員傅學英女士2003年10月底在深圳被非法拘押,近四個月來,深圳公安一直不准其家人探望。日前(2004年2月17日)她家人接獲深圳南山檢察院通知,準備以莫須有的罪名起訴傅學英。據說傅學英因攜帶法輪功真象光盤到深圳南山區派發而被當局認為「破壞國家法律實施」。

傅學英,28歲,是一位善良的家庭婦女,2001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半年,原本多病的身體開始健康起來;性情也變得平和了,能處處為他人著想了,對生活充滿了希望。

傅女士親身的感受使她不忍大陸民眾因不實的宣傳受到矇騙而對法輪功進行詆毀、謾罵、產生仇恨,於是她將法輪功的真象傳遞給和香港僅一水之隔的深圳市民。

她是用行動在捍衛中國憲法賦予的公民權利及責任。正如她先生講的「我覺得我太太的行為是應該受到褒獎的,因為她沒有在迫害面前放棄信仰。」

三個多月來,深圳公安一直對傅女士進行所謂的思想轉化,也就是洗腦,強迫她寫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書。她家人多次要求探望傅女士,均被大陸當局拒絕。別無他法之下,傅女士的朋友及家人開始尋求世界各國正義之士的援助,現時傅女士的案子正引起香港各界人士的關注。

事實證明,被江集團所操控的大陸法院歷次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都是走過場式的表演,先定罪、後裁判,法輪功學員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因此,我們呼籲大家一起發出正義的聲音,制止這荒唐的審判。同時,我們也正告有關的司法和檢察官員不要執法犯法,枉顧天良,助紂為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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