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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仙桃市大法弟子梁祝安、童冬香被迫害事實

——寫給檢察院的申訴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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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2月24日】

仙桃市人民檢察院:你們好!

我們是仙桃市的法輪功學員。仙桃市居民梁祝安於2003年12月17日被綁架至武漢洗腦班,現安危情況不明;仙桃市居民童冬香在2003年7月17日被綁架,沒有說明任何理由就被送往湖北省沙洋勞教所,一直到11月15日,童冬香都在絕食抗議,現在生死不明。

仙桃市已經有兩位無辜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張愛姣和沈德明,因堅持信仰,被不法人員迫害致死。尚有正念的人們都不希望悲劇再發生。希望你們接受我們作為公民代表梁祝安和童冬香所寫的申訴書、調查事實,制止悲劇再發生,並對相關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提出公訴。

我們清楚地知道,江澤民集團劫持了公、檢、法、司和人大,利用其迫害法輪功及法輪功學員,江澤民集團既是立法者,又擁有法律解釋權,既是法官,又是檢察官,既是證據鑑定專家,又是辯護律師,毫無公正可言。所以我們先在仙桃市人民的良心法庭上進行申訴(以傳單形式在全市散發),並且,這份申訴書作為原始的材料證據將在適當時機向國際法庭遞交。

一、作為千千萬萬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之一,梁祝安和童冬香進行如下申訴:

第一、定「法輪功是×教」不符合1億多法輪功修煉者身心受益的事實,也沒有法律依據,這只是江澤民個人決定和新華社評論員文章的「決定」。至今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一條法律明文規定。由於法無明文不定罪的刑法原則,所有四年多來對法輪功學員採取的虐殺、酷刑、拘禁、精神洗腦都是非法的。

第二、法輪功學員們講真象中的各種行為,比如進京上訪、發真象資料及插播電視等等,都是正當的和正義的,都是符合法律的。所有媒體都掌握在江澤民集團手中,它們一方面絕口不提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無數的虐殺和酷刑,絕口不提法輪大法洪傳世界60多個國家,使上億修煉者身心受益的事實。另一方面,它們極盡造謠栽贓陷害之能事,編造所謂「1400死亡案例」、「天安門自焚案」、及所謂的自殺、殺人等謠言。在這種極不公正的情況下,發真象資料及插播電視等等正義之舉維護了所有公民的知情權。同時也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檢舉權、監督權,檢舉監督那些不法官員和惡警們的無法無天的行為,不讓它們肆無忌憚地作惡。另外,講真象的一個最大目的,是為了喚醒被一邊倒的宣傳所矇蔽的世人,使他們樹立起善念,生出對真善忍的嚮往,記住「法輪大法好」,從而使他們真正的生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第三、江澤民集團傾盡國力對法輪功的鎮壓,從中央到省、市、縣、鄉都設有凌駕法律之上的610辦公室,全國的勞教所、無數的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轉化」,從一個真正的好人轉化成一個任江澤民集團擺布的奴才,讓學員背叛真、善、忍,出賣師父和同修,放棄自己的靈魂,像行屍走肉一樣活著。而所有的恐怖手段、所有的媒體造謠又造成了不了解真象的人們對真、善、忍大法的無端仇恨,從而使整個社會和眾多世人的未來充滿重重危險。從法律角度來看,至今還沒有一條罪狀足以描述江澤民集團的罪行,希特勒所犯的群體滅絕罪對江澤民來說都是顯得輕飄了,所以有人說江澤民犯了滅絕人類良知罪。

二、梁祝安的申訴材料

梁祝安,湖北省仙桃市西流河鎮公民,法輪大法弟子,她已60歲了,被非法關押三次。

2001年6月,梁祝安第二次被抓之前寫了「嚴正聲明」寄給了仙桃市委「610」辦公室和市公安局政保大隊。關押後被非法判勞教二年,送沙洋勞教所時檢查有高血壓和心臟病,勞教所不收,回來後公安局要8千元取人。她在浙江大學讀研究生的小兒子,只差半年就可以拿到碩士學位,僅因堅修大法,被非法判刑四年,在武漢的大兒子不放棄修煉也沒有了人身自由,只有老伴一人在家,哪有八千元呢?

「610」和政保大隊的這些恐怖分子確實無一點人性,2001年10月竟然又將身體虛弱的梁老太太送入新裏仁口第七期「洗腦班」進行身心的折磨。剛一進去,梁祝安老太太就被龍華山辦事處團支部書記洪剛、徐波等三人拳打腳踢(還有一名打手姓名不知道,望檢察院調查)。洪剛用皮鞋猛踩梁老太太的肚皮。直至把她打得昏死過去,小便也失禁了,再放入冷水缸浸醒,惡徒說這就是「洗腦」。此後,市公安局的楊叔華(音)多次到洗腦班迫害她,去一次打一次,梁老太太質問它:「你怎麼不打你的爸爸!你怎麼不打你的媽媽?!」洗腦班為了讓梁祝安「轉化」,強迫她看誹謗大法的錄像,不看就叫幾個人抬去按在板凳上面強行坐著,前後左右按頭壓背架著看,不看就打,用乒乓球拍抽打得倒在地上,再拖起來打,就是叫你看。梁祝安堅決不看,打死也不看。直到2001年底,新裏仁口第八期「洗腦班」在眾多大法弟子的堅決抵制下,洗腦班破產,梁祝安才被放回。

2003年春,她的小兒子從勞教所放回,在勞教所的迫害下已經向惡人妥協,不敢煉了,身體被迫害得不行了,頭髮快脫落光,只留下一塊頭髮,到醫院檢查有三個「大三陽」。八方的親戚都來了,梁老太太在巨大的壓力面前,向親戚朋友講述自己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事實。她以前身體很差,六月天都要穿軍大衣,戴帽子,圍圍巾,當時看《轉法輪》,看到第四講時,渾身發熱,她覺得大法太神奇了,從此以後走上了修煉的路,身體也健康了,看上去不像六十歲,反倒像四五十歲的人。梁老太太告訴親戚朋友,自己修的正法沒有錯,修的真善忍沒有錯,錯的是殺人放火的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它們導致了無數的無辜善良法輪功群眾家破人亡。親戚朋友都無話可說。當時小兒子已經癱在床上,她勸說小兒子:你現在的身體已經不行了,你以前煉法輪功身體好了,現在也唯有師父和大法能救你。小兒子寫了嚴正聲明,聲明以前在勞教所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與大法相違背的行為作廢,懇請師父給他重新修煉和彌補損失的機會。當時他身體就感到在勞教所邪惡環境下產生的巨大業力在往下消,他的各種重病在重新修煉不久後不治而癒,再次見證了師父和大法的偉大慈悲。

2003年12月17日下午,梁祝安在家時,又被不法人員綁架至武漢洗腦班,具體責任人尚不清楚,當時家人並不在場,只是鄰居們聽到梁祝安喊救命,接著看到她被綁架到警車上,馬上被帶走了。現仍被劫持在武漢洗腦班。

根據梁祝安受到迫害的部份事實,進行如下申訴:

第一、仙桃市委「610」辦公室和市公安局多次對梁祝安抓、關,沒有人民檢察院和法院的相應決定。2001年梁祝安被綁架至新裏仁口洗腦班,還有這次被綁架至武漢洗腦班,洗腦班是「610」私設的公堂,並非正式的監管機構──有關責任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三十七條(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

第二、2001年梁祝安在新裏仁口洗腦班期間,被洪剛、徐波、楊叔華(音)施以酷刑。賀國華用慣伎對她施以精神洗腦,強迫她看誹謗大法的錄像,要求其寫揭批書,與法輪功「決裂」等──有關責任人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憲法》第三十六條(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三、童冬香的申訴材料

童冬香,仙桃原棉紡廠職工,其家人在復州花園內開一小賣部為生。三次進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抓被關6次,2001年被勞教1年,2003年7月又被勞教,至今仍被非法關押。

她於96年開始修煉大法,幾年來,思想不斷昇華,身體不斷得到淨化,家庭美滿和睦。「一人煉功,全家受益」,她的孩子腦門上長了個瘤子,也不治而癒;愛人劉雄曾是脾氣很壞的人,大吃大喝大賭,劉雄開始修煉大法後,迅速改掉這些不良習慣。修煉之後他們家庭美滿和睦。

99年11月初,童冬香和愛人劉雄到北京上訪,想為大法說幾句公道話,卻被押送回當地,被仙桃市公安局非法拘留近一個月。2000年12月,她和同修一行人再次上京,和平請願。中途她被警察攔截住,被押送回仙桃第一看守所,受盡各種迫害,拳打腳踢,淋涼水,戴腳鐐,關押長達半年,在家人交了2000元之後才放她回家。可不到10天,警察又把她抓去,三天之後就非法判勞教一年。

2001年夏天,童冬香在沙洋勞教所受到各種迫害,她絕食抗議119天後,勞教所認為她快不行了,怕承擔責任,才將她放回。童冬香回家後,重新學法煉功,身體迅速康復,見證了大法修煉的神奇。

童冬香回家後,一直沒有停止向仙桃人民講真象的步伐。2003年7月17日下午,童冬香正在自家小商店上班,仙桃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大隊長彭幫庭帶領一夥惡警氣勢洶洶地將童冬香強行綁架並帶走,沒有說明任何正當理由,並很快送往湖北省沙洋勞教所非法勞教。被送勞教的過程沒有履行法律程序,也沒有事先通知親屬。從明慧網2003年11月15日的報導中得知,她在沙洋勞教所(據說現在九大隊)為抵制迫害而絕食抗議。從7月17日至報導時已經絕食近四個多月,現在生命堪憂,呼籲善良人士儘快予以援救。2003年12月中旬,家人探視童冬香時,她的嘴由於強制灌食被撬爛了,手指上有很多血跡,纏著紗布,由於不許通話,家人猜測可能是指甲被拔掉了。

大法弟子童冬香,一個弱女子,為了向世人講清大法真象,已經傾盡世間的所有。其維護人間正道的勇氣,令世上所有自視聰明的明哲保身之輩汗顏,其金剛不破的意志,樹立著正法修煉者的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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