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0月23日下午,我從清河往柏林方向開個三輪摩托去拉穀子。走到沙灣子和一輛摩托車相撞。我的車頭車尾都被撞爛,輪胎也被撞爛了一個,人卻連皮都沒有傷著,仍端坐車上。可對方就大不一樣了,大腿傷勢很重,送到清河鎮醫院,光手術費就用了千多元,加上藥費等共用了三千多元。經交警勘察現場,對方屬酒後開車,取車時又罰他千多元。
事後人家問我:「同是撞車,為啥你一點傷也沒有?」我才猛然醒悟:是法輪大法救了我!我只記住了兩句話,就給我消災免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