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黑山縣大法學員被迫害事實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2月26日】我今年40歲。遼寧省某縣人,本人96年4月學煉法輪功,十幾種疾病獲得康復,節約了大量醫藥費,身心受益匪淺。99年7月江××發動迫害法輪功的運動,我們修煉「真、善、忍」的民眾一夜之間被誣蔑為「反黨、反社會、反人類、反科學……」。這突如其來的打擊,鋪天蓋地的謊言令人窒息。隨之而來的是礦紀委、學校領導三番五次地要求寫「保證書」,並到家裏逼我把大法的書交出來。單位及礦領導迫於上級壓力,和親屬聯手逼我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書」,礦紀委暗示以黨籍、公職做代價。鄰居、同事看了電視的誣蔑宣傳,都用異樣的眼光審視我們。

在這種迫害打擊下,我仔細回憶了自己這幾年修煉大法的過程。我由一個患十幾種疾病,工作走路都成了負擔,整天與藥為伴,躺著嫌累、睜眼都難受的病人,變成了健康、樂觀、向上、善良的正常人。並且通過學法,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和人生的意義,真誠、善良、寬容、忍讓,善待他人,處處為他人著想,做一個無私、無我,不講索取、只講奉獻的高尚的人,這沒有錯。我們應該為師父、為大法說一句公道話。

2000年7月我與愛人和同修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非法抓捕,在北京辦事處被扣押3天,被看押人員搜走了身上帶的148元錢。3天後,被單位領導和當地公安劫持回當地,在黑山「監管大隊」(原看守所)。

在監管大隊被關押的一個月裏,我看到先後有三、四十名大法學員。在被關押期間,管教不讓大法學員煉功,一旦被發現有煉功的,他們就大叫或突然踢門(監室的門都是鐵的)如果沒有精神準備都被驚出一身冷汗。在那裏吃的是高粱米飯,白菜湯和鹹菜。每天收10元錢的伙食費。蓋的被子是犯人扔下的又破又髒。每半個月要收行李費20元錢。行政拘留期限應該是15天,到期時提審,問還「煉不煉」了?「煉」就不放,繼續關押,又關了15天,堅持不放棄信仰的學員有的送到了馬三家勞教所繼續迫害,有的被勒索3000─5000元錢才放人。

我被關押一個月後,我們家人托親屬說情,我和愛人每人交4000元抵押金(共8000元,未開收據,押金交給八道壕鎮派出所至今未還)取保候審,看守所收我們伙食費680元,被看守所(姓翟的)搜身時沒收200元,加上日用品和家人托人費用,此次損失近萬元,並沒收身份證。

我被釋放後時刻受到監視,單位領導雖能理解一些,但是迫於壓力,不得不順應上級的要求。由於多方面的壓力和心理負擔,沒有煉功,自己的身體經常出現不適,自己擔心舊病復發,給我的精神上造成很大的傷害。

2000年末到2001年元旦,我再次來到北京,沒想到天安門廣場的武警為抓捕法輪功學員竟想出了最無恥、陰損的招數---在天安門廣場上,他們逼著遊客、過往行人罵大法罵法輪功創始人,不罵就抓上警車。由於我拒絕了他們這種流氓行徑,廣場的惡警就把我抓上了警車。

我看見有兩個十七、八歲的小姑娘,大概是羞於啟齒罵人而被強行抓上警車,嚇得帶著哭腔哀求,解釋說我們是學生,是跨世紀留念才來廣場的。可這惡警說甚麼也不放,非逼她們罵人不可,在這種威脅、恐怖的情況下,無奈這兩個學生不得不違心地罵了一句才放她們下車。這是我親眼所見。

警車把我拉到了廣場派出所後,又轉到了一個未掛牌子的地方關押一宿,第二天被送到東城區看守所。那裏的惡警非常邪惡,體檢時,他們強迫學員蹲在地上,一位30多歲的女學員蹲慢了點,就被四、五個年輕力壯的惡警拳打腳踢打倒在地。

因體檢不合格,我被分到動物園派出所,說我這種情況沒事,一會就放你走。他們用這種手段騙得了我的姓名、地址,然後就把我送至當地駐京辦事處「鳳龍賓館」關押一天一宿後,被單位及當地公安押回,又被送至阜新礦務局「國保大隊」關押20天。提審時主管迫害法輪功的阜新礦務局「國保大隊」隊長王俊林見面二話不說,先是一頓耳光,打得我一陣踉蹌,逼我說出還有誰去北京了?我說:「只有我自己,我是因為不罵人被抓的。」

他們不信,還騙我說「你煉不煉我不管,那是你的信仰自由,我就打你說謊這個勁」。後來他們看問不出甚麼,就把我送進阜新看守所。隊裏的親屬怕我的衣物被犯人搶走,就把羽絨服、皮鞋和錢送回了家,我只能穿毛衣,穿襪子踩在水泥地上,(2001年)元旦那段日子是最冷的。調監室後,號長由於沒得到甚麼好處,就找碴,暴打了我一頓,胳膊肌肉疼了近一個月。

關進看守所幾天後,「國保大隊」的王俊林等三人又來提審,還是逼問同去的人員,我說沒有,他就打我耳光,手打疼了,又用拖鞋打,打頭、打臉、端下頦,用手指戳喉嚨等。那個戴眼鏡(40多歲)姓楊的警察,冷不防一腳踢中右肋,把我從凳子上踢到地上,痛徹心臟,蹲伏地上,後來心一橫坐起來。王俊林還威脅我說,這樣的提審還多著呢,然後把我關回監室。

室內人多,晚上沒被褥,只能和一個犯人蓋一個被子,睡在冰冷的板鋪上。同室的還有幾個殺人重犯。一個殺人犯說,他因口角把一個人殺死,放到鍋裏煮了,還嘗了一口人肉。後來又到他家把那人的妻子、孩子全殺了。這個殺人犯就挨著我睡。犯人白天要坐板,一天只允許2─3次廁所,廁所在室內,早晚定時供水,因人多,22天洗了一次臉,沒刷過一次牙,沒洗過一次腳棉褲被人換走,變成了晴綸褲。每天的伙食極差,窩頭還不讓吃飽,白菜湯沒有菜葉。他們叫我清掃便池。白天和犯人一起縫手套,有時縫不好犯人就用針扎手。每人都被剃成了光頭。

一位開封的同修進京上訪拒報姓名、地址,被分流到阜新看守所。他是一位大學聲樂教師。歌唱得好,唱得全室的犯人都呆呆地聽。他因拒絕放棄修煉被解聘,並被迫流離失所。他被犯人打傷了腰,而管教不聞不問。犯人不許我們交談。他幾乎每隔一天被提審一次,當時他只穿一條晴綸褲和一條牛仔褲,兩件毛衣被犯人搶走一件,大衣被管教留在存物處,凍得他夜裏無法入睡,白天流鼻涕,在家時他沒吃過窩頭,消化不好。提審時惡警讓他跪雪地,每次都挨打,他都堅強地挺過來了。

一天有一個60多歲的女同修,從走廊拖著沉重的腳鐐並且是和手銬銬在一起,幾乎是手腳同時著地,聽犯人說,她已經一星期沒吃飯了,因提審時她喊「法輪大法救了我的命」「法輪大法就是好」而被砸上了腳鐐,銬上了手銬。她就絕食抗議,這是帶她去灌食。

還有一天,一位女同修被灌食,幾個惡警圍著給她灌,一女惡警惡狠狠地說:「給她多加點鹽,她就該喝水了」。在我們隔壁的監室關著許多女同修,有一位心臟不好,母女倆都被關押,由於不讓煉功,又不給吃藥,經常季病,發病時女兒急得直哭,獄醫怕出事,犯病才去看。但不寫「保證書」就不放人。後來那些堅定的同修都被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進行迫害。因為我不放棄修煉,他們就把我母親、愛人和孩子找來給我做工作,騙我簽了字。又被他們勒索3000元錢才免於勞教。(後來家裏托人將保釋金要回)這一次家裏花了近兩萬元錢。

回家後,當地派出所、街道、單位如臨大敵,嚴密監視,不分晝夜經常騷擾。父親經不起打擊,有病了,他們不讓外出治療,後幾經周折才同意。街道每天兩次來家見面,出門要請假,去父母家派出所的電話也要追打過去。單位領導在會上也指指點點。2001年9月份,我單位的學校劃歸地方管理,我被取消教師資格,被調到礦鍋爐隊當司爐工,並將我在黨內除名,還把2000年7月進京接人的費用2300元記在我身上,後經我講明情況,還是在我的工資中扣了600多元錢。

四年多的殘酷鎮壓,使我們這些善良的民眾每天都生活在恐怖之中,親朋好友都受到株連。江氏犯罪集團對法輪功採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是對中國憲法的踐踏,對中國人的基本人權的侵犯,是對人類道德、人性的摧殘。我們希望國際社會正義人士共同攜手,制止江氏假惡暴的罪惡行徑,早日停止這場邪惡的鎮壓,把首惡江××押上歷史的審判台。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